事故报告1×××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我公司于×年×月×日早晨6:00左右发生一起工伤事故,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职工信息 姓名:××× 性别:× 年龄:××岁 身份证号码:×× 籍贯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事故报告3篇(全文完整),供大家参考。
事故报告1
×××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我公司于×年×月×日早晨6:00左右发生一起工伤事故,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职工信息
姓名:×××
性别:×
年龄:××岁
身份证号码:××
籍贯及现住址:××
岗位:××
二、受伤过程
20xx年×月×日早晨6:00左右,我公司职工×××在青岛市开发区给客户安装机器时,被掉下的物件砸伤右脚,随即被送往青岛骨科医院治疗,14日下午被转至×××人民医院继续住院治疗。经初步诊断,×××右脚多根趾骨骨折,具体病情详见住院病历、诊断证明单等。
三、原因分析
在事故发生后,公司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调查。分析原因体现出以下几个因素:首先,安全教育不足,加之其本人安全意识较低,对生产、生活中的不安全因素在思想上麻痹大意,所以造成了这次事故。
四、纠正预防
公司管理层在召开事故原因调查分析会后,又立即组织召开了安装人员及相关人员的安全会,教育外出安装人员要提高安全意识,遵守安装要求,杜绝三违现象,必须认真吸取事故教训,防止事故再次发生。通过此次会议,进一步加强了公司的安全管理工作,提高了员工的安全意识和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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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10月16日
事故报告2
本次统计样本包含了本年度已结案的24起工伤事故,约占本年度工伤事故总量的60%;其中男性当事人22起(占现有男员工的9.1%),女性当事人2起(占现有在职女员工的2.3%);所选的24起工伤事故按部门分类。
由以上分析可得出以下结论:
1、冲压、焊接两个班组是工伤事故发生频率最高的两个班组,焊接工、冲压工是最容易发生工伤事故的两个岗位。
2、虽然夜班和加班在整个企业工作安排中占的比重相对很低,但此期间工伤事故发生的概率却远高于正常上班时间;在上下班前后30分钟内工伤事故的发生概率也较高。
3、从工伤事故发生的原因来看,主要是由于员工在工作期间自我保护意识薄弱、安全意识不够或工作过程中注意力不集中等引起的。
4、从我公司受害人员身体被害部位来看相对较为集中,最容易发生工伤事故的部位为眼部、手部和脚部;并且各部门发生工伤后的受害部位也不同;焊接班和喷涂班员工眼睛受伤几率最大,手腕、腰部、脸部的概率最小;冲压班手和脚受伤的概率最大,其他身体部位受伤的概率很小;下料班和装配、仓库等部门员工脚和腰部受伤概率最大,其次为手和脸等;冲压班工伤事故造成的影响最为严重。
针对以上分析,特对我公司劳动安全与保护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1、坚决、认真执行公司安全生产相关管理制度,定期对员工开展安全培训,使基层管理人员和员工提高安全意识。
2、分班组和工种对本部门经常遇到的或发生概率最大的工伤事故类型、事件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改进措施,提交生产部和行政部批准、备案;进行定期检查,对发现违反操作规程和工艺纪律的现象,给予及时纠正,并追求直接主管连带责任。
3、改进工伤事故预防、处理、归档及统计分析工作流程:为了改进企业管理,减少工伤事故,降低企业运营风险,需要总经办、生产部、行政部、保卫室、前台等部门相关人员相互配合,建立一个反应敏捷、便于统计分析的工伤事故处理流程,并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明确各自的职责。建议对现有企业安全管理制度进行修订。修订思路宜突出员工培训及工伤事故发生后处理流程的标准化,建议由行政部统一提供工伤事故简易报告格式,以便于工伤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档案管理工作。
报告人:XXX
报告完成日期:20xx年XX月XX日
事故报告3
事故时间
2月23日下午17:00左右
事故地点
C3大巷
事故类型
顶板事故
事故性质
事故等级
受伤人
陈xx
一、事故经过及原因分析
(一)事故经过:
20xx年2月23日,掘进队张发金通知锚杆队彭海建安排人员对C3大巷开口处进行锚杆支护。接到通知后,彭海建就安排人员去施工。在施工中,对顶板均进行锚杆支护好。当日中班,刘辉班组职工就进入C3大巷开口处回风巷进行工作。工作前,施工人员用耙渣工具对工作点周围进行敲帮问顶工作,把松煤活矸都处理了一遍就进行清渣工作。当时陈明松在巷道右帮掏活石,突然在右帮1.5米左右高帮上滑落一块长1米,宽0.6米的煤块下来,陈明松躲闪不及,被煤块推到压住双腿造成工伤事故。事故发生后,安全部门组织人员到现场进行勘察调查,发现煤块长1米,宽0.6米左右。煤块滑落处有渗水滴水现象,煤块滑落的原因是煤块经水泡松脱落。
(二)事故原因分析
1、受伤人安全意识淡薄,真正做好自我保护措施,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2、施工队没有严格按照《作业规程》要求采取特殊支护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3、工作时施工人员未使用专用工具进行经常性的敲帮问顶,特别是对遇水地段没有严格进行敲帮问顶是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
4、同组工作人员工作配合不好,未及时发现隐患,消除隐患;
5、锚杆队未按施工队要求进行帮锚护帮;
6、区队领导未入井进行现场监督管理工作;
7、安全部门监督管理不严,不到位;
8、当班带班领导和安瓦员现场监督不到位,未及时发现安全隐患。
9、技术部门没有及时下发开口通知单指导施工工作。
当班相关人员
二、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损害(包括事故处理中所付出的代价):
1、事故造成陈明松双腿不同程度骨折
2、经济损失不明
三、主要经验教训:
1、顶板管理必须要严格,临时支护到位牢靠;
2、现场管理不能马虎,发现问题必须及时解决排除,不安全不生产;
3、要求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
4、现场监督管理必须要严格到位。
四、预防事故再次发生的措施:
1、要求矿技术部门对掘进队进行认真培训,要求施工队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和《C3大巷作业规程》进行施工和支护,保证安全生产;
2、要求掘进队充分利用班前会加强职工安全教育,落实矿上的`要求并把工作点的具体情况讲清道明,对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防范;
3、区队长要严格执行跟班制度,及时发现隐患,消除隐患,时刻提醒督促施工人员做好安全防范工作,杜绝安全事故再次发生;
4、要求各施工队必须无条件执行矿会议上布置的任务;
5、要求当班安全员要尽职尽责,来回走动,加强工作面的安全监督,及时掌握工作面的动态,发现问题,处理隐患,保证施工安全。
6、加强安全隐患整改的跟踪监督工作,对不整改或延缓整改的队组进行严厉惩处并勒令停产整改;
7、严格执行矿领导下井带班制度,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对违章行为要大力打击。
8、技术部门要加强技术指导工作,对不按技术要求施工的要及时指正。
五、对肇事人或责任人处理的结论:
1、当事人陈明松安全意识淡薄,未做好安全防范措施和自保工作不到位,负直接责任,罚款100元;
2、当班班长方细宝没有真正落实好敲帮问顶工作,负现场管理责任,罚款100元;
3、C3大巷施工承包人刘辉没有落实《C3大巷作业规程》要求,进行特殊支护,负有管理责任,罚款200元;
4、当班队长张发金事发时未入井,现场监督和管理不到位,负有领导和现场管理责任,罚款300元;掘进队长贺兴忠负管理连带责任,罚款50元;
5、锚杆队彭海建没有落实好掘进队交代的任务,负有一定的责任,罚款50元;
6、掘进当班安全员何显忠监督不到位,负现场监督责任,罚款80元。
7、技术科副总张邦才,副科长叶兴勇未及时下发开口通知单,负有技术指导责任,分别罚款100元;
8、当班带班领导杨文发(当班矿领导请假,杨文发顶班)现场监督不到位,负有现场管理责任,罚款300元;
9、安全矿长李治负有安全管理责任,罚款300元;
10、生产副矿长李恒新负有管理连带责任,罚款200元;
11、矿总工黄廷壮没有监督好技术科工作,技术指导不到位,负有技术指导责任,罚款200元;
12、生产矿长(主持矿全面工作)贺顺泽负有管理责任,罚款3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