砀山县创建“平安农机”示范县活动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完善全县农机安全生产保障机制,夯实我县农机安全工作基础,有效遏制农机安全事故,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农业方案】砀山县创建“平安农机”示范县活动实施方案【完整版】,供大家参考。
砀山县创建“平安农机”示范县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完善全县农机安全生产保障机制,夯实我县农机安全工作基础,有效遏制农机安全事故,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预防和减少农机事故为目标,以创建“平安农机”示范县为载体,以提高农机安全监管能力和农民群众安全生产意识为着力点,落实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农机安全监管网络,强化农机安全生产措施,构建农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保障农业机械化又好又快发展,为促进新农村建设做出新贡献。
二、工作目标
总体目标:按照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县、镇、村、户建设标准,2015年7月底以前创建4个“平安农机”示范镇(园区),分别为关帝庙镇、官庄坝镇、赵屯镇、高铁新区。同时确保所辖各村按“标准”要求创建成“平安农机”示范村,示范村按“标准”要求创建好示范户。通过努力,达到以下目标:农机安全生产责任明确,安全生产考核制、责任倒查制、过错追究制得到落实;农机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加强,农机所有者、驾驶操作人员和农民群众的安全意识明显提高;拖拉机登记、牌证核发、安全检验及驾驶人培训、考核、发证工作进一步规范,农机监理规范化建设水平得到提升;源头管理得到加强,农机安全生产措施逐步完善,事故隐患明显减少,事故率得到有效控制,农机安全监管基础设施、装备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依法行政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构建农机安全生产的源头管理、执法监控、宣传教育、装备保障和行政许可“五大防线”,实现农机安全生产的全程监督管理。
三、工作措施
(一)完善工作机制,严格目标考核。县政府将农机安全生产纳入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内容,实行目标管理。各镇(园区)、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农机安全生产防控监管网络体系,建立健全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明确职责任务,强化基础工作。
1.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积极发挥综合监管职能,将农机安全列入综合性安全生产工作的内容之一,会同相关部门,督促镇(园区)政府和责任人切实加强对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不定期开展督查,建立“政府负责、农机主抓、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长效机制。
2.县农机管理部门要强化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及驾驶(操作)人员的管理。按照规定,严把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入户、年检、驾驶证年审及驾驶人培训考试关。实现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的入户率、年检率、驾驶人持证率均达到85%以上,学员培训、考试通过率达到90%以上,并按一人一档、一机一档的要求,规范驾驶(操作)人员、农业机械档案管理,及时更新和完善台账记录;创新宣传形式、丰富宣传内容,拓宽宣传渠道,开展“六个一”宣传教育活动,即:在每个镇(园区)组织一次“平安农机”宣传教育活动;给每个农机手送一封创建“平安农机”倡议信;为广大农机手和农民群众放映一部“平安农机”教育警示片;给每个村送一套“平安农机”安全宣传挂图;给每个农机户送一本“平安农机”知识手册;在每个村或中小学校上一堂“平安农机”知识课,营造浓厚的农机安全生产氛围;加强日常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力度,消除安全隐患,预防农机事故;修订和完善《重特大农业机械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处置预案》,并组织农机安全监理人员进行演练,增强应对突发情况的能力和意识,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危害。
3.县公安、交通运输等相关部门及各镇(园区)政府要积极支持、配合县农机部门开展农机安全宣传和依法履行农机安全执法等农机安全管理工作;加强对拖拉机等农用运输机械的事故预防、事故处理等工作,妥善处理农机事故,确保社会稳定。
4.县市场监督部门要会同县农机管理部门定期开展农机维修质量监督检查,严格按照《农业机械维修管理规定》要求,做好全县农业机械维修和配件经营的监督管理工作。农机维修网点必须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农业机械维修从业人员必须具有从业资格,持证上岗,严防因维修质量或配件质量引发农机事故。
5.县气象、国土部门要及时向农机主管部门提供气象、地质灾害等信息,农机主管部门要采取电话通知、短信群发等方式,第一时间提醒农机驾驶操作人员及时采取措施,保障恶劣气候条件下农机生产安全,避免因自然灾害引发农机事故。
6.各镇(园区)要充分发挥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防控网络的积极作用,将农机安全工作纳入政府工作的重要日程,认真落实农机安全管理工作的相关职责、制度;摸清辖区内农机安全生产的基本情况,做到农机安全生产工作底数清、情况明,并建立好相关基础台账,切实抓好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员的日常安全教育、检查、隐患排查等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为切实加强“平安农机”示范县创建活动工作的领导,县政府成立砀山县“平安农机”示范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有关单位为成员,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创建活动日常工作。各镇(园区)成立相应组织。县直有关单位和各镇(园区)及示范村要加强职能建设,认真履行农机安全责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二)制定方案,明确任务。各镇(园区)和示范村要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阶段性目标和任务。建立有效的农机安全目标责任制,要把创建“平安农机”活动与各镇(园区)“三农”工作结合起来,与推进农业机械化工作结合起来,把目标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基层,各镇(园区)将创建“平安农机”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纳入村、有关单位年度考核指标进行考核。各镇(园区)与村、各村民委员会与农机手要签订农机安全责任书,明确基层农机安全生产责任。
(三)加强检查,狠抓落实。要根据创建“平安农机”活动的标准及各阶段重点,加强工作监督检查,把创建活动落到实处。各有关部门要转变作风,树立“以民为本,为民服务,帮民解难,助民增收,保民平安”的观念,强化服务意识,培训办证到村,年审检验到村,维修服务到田头,宣传动员到农家,扎实推进创建活动。加强日常的检查指导,认真总结、宣传典型经验,全面提升创建“平安农机”活动总体水平。
(四)加强协作,密切配合。要建立协作机制,明确责任,形成监管合力,共同做好重要时段、重点地区、重点农机具的安全生产检查。认真排查事故隐患,减少或杜绝农机事故的发生,形成政府统一领导,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农机、公安交通管理依法监管、其他部门协作配合、广大农民群众广泛参与的农机安全生产格局。
(五)总结经验,稳妥推进。镇(园区)及有关部门要对创建“平安农机”工作每半年组织一次检查,及时总结经验,推广创建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推动砀山县创建工作深入开展。对积极开展创建“平安农机”活动并取得优异成绩的示范镇(园区)、示范村、户及个人进行通报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