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精选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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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精选文档)

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XX 区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工作中存在的 问题及对策建议调研报告 2019 年 3 月 10 日全国两会期间,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代表团参加审议时强调,要营造有利于创新创业创造的良好发展环境。优化营商环境是近年来的一个热词,随着我国经济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营商环境的重要性日益凸显。在新形势下,我们应当如何提升法律服务质量,进一步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就是一个值得探讨的课题。

 一、新形势下,我们为什么要优化营商环境 过去几年间,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营商环境的重要性。2018 年 11 月 1 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讲话时,提出要抓好 6 个方面政策举措,为民营经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帮助民营经济解决发展中的困难,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变压力为动力,让民营经济创新源泉充分涌流,让民营经济创造活力充分迸发;2018 年 11 月 5 日,在首届中

 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开幕式上的主旨演讲中,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营商环境只有更好,没有最好”。

 XX 省人民政府印发《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行动计划》,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切实解决企业群众办事痛点、堵点、难点,瞄准国际国内一流标准开展政务服务对标行动,到 XX 年,营商环境主要指标得到较大提升。行动计划从构建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营造竞争中性的市场环境、建设公开透明的政策环境、打造便捷高效的政务环境等方面共提出 X 条具体措施。XX 在优化营商环境上持续发力。

 新形势下,我们要发展社会经济,必然需要改善营商环境,而改善营商环境必然离不开法治环境的改善。

 二、当前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加快政府职能深刻转变,通过优化发展环境来激发市场活力,取得了显著成效。根据世行最发布的《2019 年的营商环境评估报告》,我国营商环境总体评价在全球 190 个经济体中已跃居第 46 位,比 2013 年累计上升 50 位,是营商环境改善最大的经济体之一。其中开办企业便利度大幅度跃升至第 28位,五年累计上升 130 位。优化营商环境取得了积极成效。

 就推进法治建设服务营商环境而言,目前仍存在一些短板和突出问题,这一点需要有清醒的认识。

 一是部分单位和个人境界不高、责任不强、作风不实,满足于“不求过得硬,只求过得去”“不求出精品,只求能交货”“不找事不惹事也不干事”,对自己工作上的问题和差距视而不见、置若罔闻,即便看到了也不思进取、不求上进。

 二是部分干部职工不作为、不 愿担当的问题依然存在。有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以“三定方案”为借口,这也不能办、那也不敢干;有的干部为了显示自己的清白,故意远离企业。有些人“脸好看、门好进、事难办”。有的“饭不吃、礼不收,但事也不办”,宁可让人说与企业家不亲,也不让别人怀疑与企业家不清。

 三是缺乏服务营商环境的抓手和措施。十九大以来,各地加大“放管服”力度,大力推行简政放权,并出台了一系列文件,努力为企业松绑解套。但是,有些部门没有明显的办事便捷感,找不到合适的载体和方式为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服务。

 四是一些基层执法人员“ 选择性执法” 问题仍存在。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党中央反腐败力度加大,党风廉政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但是基层少数执法人员当中有的仍然信奉“无

 利不起早”,潜规则仍有市场。在执法过程中,还有选择性执法和滥用自由裁量权的问题。

 三、关于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的实践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以 XX 市 XX 区建设商圈法律服务工作站为例,充分体现当前社会环境下,推进法治建设优化服务营商环境的成效。

 XX 区商圈法律服务工作站以促进商圈经济发展、零距离服务商圈为目标,整合公安、检察、法院、司法、工会、人社等部门服务资源和力量,实现专业服务长效下沉,为商圈企业、商家、职工和消费者提供高效便捷、针对性强的法律维权等服务。

 (一)XX 区商圈法律服务工作站运行情况 在前期充分调研的基础上,XX 市 XX 区商圈法律服务工作站自 XX 年 5 月底正式运行。其主要特点是:

 一是成立了商圈法律服务指导协调小组。由商圈党委、区公安分局、区检察院、区法院、区司法局、区人社局、区总工会等单位法治工作分管领导组成,负责指导法律服务站工作目标和行动计划的制定和协调实施,对法律服务人选、

 活动安排进行指导及监督。指导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司法局。

 二是建立完善了法律服务运行机制。制定完善了《值班制度》《服务承诺制度》《即时办结和限期办结制度》《首问责任制度》《工作人员守则》《法律服务站参与服务单位职能职责》。同时根据开展人民调解需要,成立了商圈人民调解委员会,调委会由商圈党委书记担任组长,商圈所在镇上的司法所长、商圈所在社区的党支部书记为副组长,商圈下属四个自治会会长为调解员。

 三是严格落实法律服务人员定期值班制度。法律服务站服务时间为法定工作日。值班人员严格考勤签到,做好服务记录。

 (二)不定期开展走访调查活动,有针对性的满足商圈法治服务需求 司法局牵头组织法律服务站内参与服务部门及律师事务所、义工志愿者等人员,走访服务商铺,开展法治宣传及法律服务需求调查。

 根据商圈布局,活动走访分 X 个服务小组,每组 X 人,其中至少 X 名专业法律服务者。X 个服务小组分区域开展走访,向商户一一介绍商圈法律服务站位置、功能、服务时间,

 不断提高商圈法律服务站知晓率,促进法律资源服务商圈群体最大化;引导商户填写法律需求调查问卷,了解商户的法律意识和详细法律需求;接受商户法律咨询,帮助解除法律困惑;讲解法律知识,开展法律法规宣传;走访服务人员还一一向商户宣传诚信知识,巩固商户诚信守法经营理念。

 自商圈法律服务工作站成立以来,共走访商铺 X 余个,收回有效法律需求调查问卷 X 份,收集商户法律问题 X 个,其他服务问题 X 个;发放法律知识读本 X 余份。此举受到商圈商户认可。

 四、对于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的工作建议 (一)主动作为,法治护航营商环境 通过在商圈设立法律服务工作站并正常运行的实践,我们认为在工作中,要优化营商环境,法治建设过程中需进一步整合资源,主动作为,强化“六大”保障。

 一是积极推动法治建设, 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良好的法治生态保障。司法行政系统要充分发挥“一个统筹、四大职能”作用,统筹协调好全面依法治理各项工作,将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产权和合法权益贯彻到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各个环节。对涉及地方金融风险防范、政企纠纷等重大行政决策,当好政府决策的审核员。在招商引资等重点领域开展

 政务诚信建设,确保政府守约践诺。严格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届前考法、届中述法等制度。

 二是加快推动有关制度文件的立改废释, 为优化营商环。

 境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坚持科学民主立法,树立平等保护的立法理念,清除市场准入壁垒、政策落实“中梗阻”等问题。建立立法协商机制,在有代表性的民营企业建立立法联系点,充分听取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意见。在审核市场准入、经营行为规范等规范性文件时,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审核。全面清理不利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制度文件。集中组织清理在经营范围、公平竞争、行政收费等方面对民营企业不公平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三是严格规范行政执法, 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公平公正。

 的执法保障。全面公开行政执法部门权责清单,明确执法主体、执法程序、执法事项范围,解决行政执法“不作为”“乱作为”问题。大力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建立执法人员岗前培训和岗位培训制度,打造一支服务营商环境的专业化执法队伍。围绕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有针对性的开展专项执法监督,及时反馈通报问题,督促整改。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开展“证明事项不用跑”改革。

 四是发挥法律专业优势, 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高效的法律服务保障。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对接融合,第一时间回应市场主体生产经营发展的法律服务需求。继续组织法律服务团,深入企业开展一对一“法治体检”服务,及时提出对策建议。做好企业职工的法律援助工作,对企业农民工和困难职工办理法律援助优先审查、优先受理、优先指派。加大对中小企业融资贷款的公证服务力度,监督指导公证机构认真办理招标投标、知识产权、拍卖、提存、抵押等公证业务。

 五是着力化解矛盾纠纷, 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安全的社。

 会稳定保障。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对涉市场主体的行政复议申请,快速受理、及时办结,提高纠纷化解效率。建立市场主体多元矛盾纠纷调解机制,积极推动在市场主体矛盾纠纷多发的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设立专门的服务窗口,及时受理并调解市场主体矛盾纠纷。

 六是加强普法宣传, 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正确的舆论保障。按照“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要求,组织法律服务小分队和普法讲师团开展法治巡回宣讲,制作普法“菜单”,为企业家“量身定制”课程,实行“订单式”普法。开展“法治企业”创建活动,利用企业“白名单”,大力宣传市场主体特别是民营企业家守法诚信典型案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二)整合资源,齐心协力共建和谐环境 面对营商环境建设中存在各种问题,在法治建设保障的基层上,各级各部门还应该重点打造“六个环境”。

 一是重放权,打造高效便捷的政务环境。加大简政放权力度,秉承“应办尽办”的原则,拿出“说办就办”的效率,实现“一次办成”的目标,达到“办就办好”的效果,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要完善“首问负责”的受理机制,第一位接受咨询的工作人员要指导负责到底;健全“一次办成”的办理流程,对审批事项再清理、再精简,实现“一口受理、一次办成”;搭建“一网通办”的线上平台;创新“企业承诺”的审批模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制定“实战实用”的政策体系,决不让政策躺在“抽屉”里,确保政策落地。北京市出台了降低金融信贷成本、压缩金融信贷审批时间、拓展贷款抵(质)押物范围、实现动产抵押登记“一次办结”服务、建立“政银”信贷风险分担机制、加大担保机构业务补助及奖励力度等政策。我们如何办? 二是重服务,打造温暖细致的服务环境。窗口单位和职能部门态度要热情;服务要规范,围绕“一次办成”目标,按照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费用的要求,进行流程再造、规范服务;业务要精通,选派优秀工作人员为群众提供服务;工作要勤奋,做到爱岗敬业;纪律要严明,坚决杜绝工作时间

 玩手机等作风散漫行为。深入企业、商会、行业协会宣讲政府服务经济发展的规章制度和政策措施,为企业提供个性化的政策法律支持服务。清理规范行政审批过程中的各类中介服务事项和收费,杜绝供电、供热、供气、供水等公共事业、垄断行业向市场主体乱收费行为。

 三是重治理,打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党委政府要为企业、群众撑起一把坚实的法治“保护伞”。要维护市场秩序,严肃查处各类破坏市场秩序和营商环境违法违规行为,做到“有熟人没熟人一个样、外地人本地人一个样、大企业小企业一个样、国有民营一个样、内资外资一个样”;要加强治安整治,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打击乡霸、村霸、地霸、车霸、路霸,决不能让坏人神气、好人受气;开展专项行动,依法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制售伪劣商品、恶意欠薪、强买强卖等行为;弘扬法治精神,依法打击借征地、拆迁、补偿向投资者索要钱物、强揽工程、强行供料、强买强卖、阻挠建设等妨碍企业正常经营、侵害企业正当权益等违法犯罪行为。对属于涉黑恶犯罪团伙,组织专案力量实施打击。

 四是重诚信,打造重商亲商的人文环境。要重商,一定要认识到无商不富,商业发展、企业发展与每个人息息相关;要重企,深入做好切实营造尊重企业和企业家的良好氛围;要重才,加强孵化器等平台载体建设,大力引进人才,吸纳

 高校毕业生在当地创新创业;要重信,政府要带头做到言必行、行必果,作出的符合法规的承诺和政策必须及时兑现。

 五是重廉洁,打造既亲又清的政商环境。要坦坦荡荡同企业家打交道、交朋友;真心真意为企业家解难题、办实事;时时处处要亲、时时刻刻要清。做该做的事情,并把事情做好,为企业提供周到服务,是“亲”的意义所在,也是“清”的目的所在。只有“亲”和“清”都到位了,才能搞好政商关系,优化营商环境,推动高质量发展。

 六是重环境,打造宜居宜业的全国文明城市环境。要以更大的力度治霾,让天越来越蓝;以更大的力度治堵,让路越来越畅;以更大的力度治山,让山越来越绿;以更大的力度治水,让水越来越清;以更大的力度治脏,让城市越来越美。

 优化营商环境是时代对我们提出的新的工作要求,我们应该继续努力,充分发挥职能职责,以优质高效的服务,提升营商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 [ 是非 ] 1. 中小企业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正确答案:对

  A 对  B 错 [ [ 是非 ] 2. 中小企业应当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义务,树立社会信用,增强社会责任,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职工合法权益。

 正确答案:对

  A 对  B 错 [ [ 是非 ] 3. 所有市场行业和领域以及国家承诺对外开放的行业和领域,中小企业均可以平等进入。

 正确答案:错

  A 对  B 错 [ [ 是非 ] 4. 任何单位不得向中小企业收费或者罚款,不得向中小企业摊派财物、不得要求中小企业提供赞助或者接受有偿服务。正确答案:错

  A 对  B 错

 [ [ 是非 ] 5. 征收、征用中小企业合法使用的土地,拆迁其经营场所、生产生活设施的,应当依法给予补偿。

 正确答案:对

  A 对  B 错 [ [ 是非 ] 6. 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科技型中小企业、外资机构以及其他组织和个人创建的综合或者专业孵化器,经省级司法机关认定,可以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的优惠政策。

 正确答案:错

  A 对  B 错 [ [ 是非 ] 7. 盈利的中小企业研究开发新产品、新 技术、新工艺的各项费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列支,不得享受有关税收优惠。正确答案:错

  A 对  B 错 [ [ 是非 ] 8. 企业和企业经营者依法自主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非法干预。

 正确答案:对

  A 对  B 错

 [ [ 是非 ] 9. 企业应当建立和完善管理制度,依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并缴纳社会保险费,加强劳动保护,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

 正确答案:对

  A 对  B 错 [ [ 是非 ] 10. 行政机关应当对投诉、举报内容以及投诉人、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依法保护投诉人、举报人合法权益。

 正确答案:对

  A 对  B 错 [ [ 单选 ] 11. 企业和企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保护工作应当遵循依法、(

 )、全面和共同参与的原则。

 正确答案:A A

  A 平等  B 互利  C 制衡  D 稳定 [ [ 单选 ] 12. 行政机关对于侵害企业和企业经营者合法权益行为的投诉、举报,应当依法及时处理,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应当在(

 )日内核实、处理,并书面答复投诉人、举报人。

 正确答案:B B

  A 五十

  B 六十  C 九十  D 半年 [ [ 单选 ] 13. 企业和企业经营者、工商业联合会、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行业协会、商会认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布的规范性文件侵害企业和企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可以向同级(

 )或者上一级人民政府提出审查建议。

 正确答案:D D

  A 公安机关  B 行业协会  C 检察机关  D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 单选 ] 14. 禁止通过(

 )、恐吓、人身攻击、人身伤害、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等违法行为来解决涉企经济纠纷。

 正确答案:A A

  A 威胁  B 诉讼  C 投诉  D 检举 [ [ 单选 ] 15. 国内贸易流通是我国改革开放最早、市场化程度最高的领域之一,目前已初步形成主体(

 )、方式多样、开放竞争的格局,对

 国民经济的基础性支撑作用和先导性引领作用日益增强。

 正确答案:C C

  A 复杂  B 单一  C 多元  D 递进 [ [ 单选 ] 16. 鼓励流通企业与制造企业集群式“(

 )”,促进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

 正确答案:B B

  A 引进来  B 走出去  C 大融合  D 多渠道 [ [ 单选 ] 17. 广东省深化营商环境综合改革行动方案于(

 。

 )年印发。

 正确答案:C C

  A 2015  B 2017  C 2018  D 2019

 [ [ 单选 ] 18. 坚持优化营商环境就是解放生产力、提高综合竞争力,以地方机构改革为契机,抓住转变和优化政府职责这个关键,把“(

 )”改革建设作为着力点和突破口,正确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

 正确答案:A A

  A 数字政府  B 阳光政府  C 便民政府  D 权威政府 [ [ 单选 ] 19. 加快推动部门间信息协同共享,优化不动产登记流程,全流程管理不动产申请、受理、审核、登簿、发证、归档等事项,实现不动产信息和权属信息在登簿后可即时查询使 用;大幅压减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限,将一般登记办理时限压减至(

 )个工作日以内。

 正确答案:B B

  A 3  B 5  C 10  D 15 [ [ 单选 ] 20. 坚持以企业为中心、以企业需求为导向,围绕企业生命周期,着力解决开办、运营、退出全流程各环节的“痛点”“(

 )”和

 “难点”问题,推动行政办事从以政府部门为中心向以行政相对人为中心转变,不断提升企业办事便利度、满意率和获得感。

 正确答案:A A

  A 堵点  B 显点  C 突点  D 重点 [ [ 单选 ] 21. 大幅压减企业开办时间,全面提升企业开立银行账户服务效率,将企业开办时间压减至(

 )个工作日以内。

 正确答案:A A

  A 5  B 7  C 10  D 15 [ [ 单选 ] 22. 打造项目审批“高速公路”,大幅压减办理时限,工程建设领域行政确认类备案事项办理时限原则上不得超过(

 )个工作日。

 正确答案:A A

  A 3  B 5  C 7  D 10

 [ [ 单选 ] 23. 精简水电气报装程序,供水企业自受理用水报装后,开展现场勘查、内部给水方案审核、接水方案设计等环节,总时限不超过(

 )个工作日。

 正确答案:D D

  A 3  B 5  C 10  D 15 [ [ 单选 ] 24. 全面提升企业投资管理效率,压减投资项目办理时限,将核准项目申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告知期限压减至(

 )个工作日以内。

 正确答案:A A

  A 2  B 3  C 5  D 7 [ [ 单选 ] 25. 按照国家部署,开展我省营商环境监测评价,每(

 )发布营商环境监测评价报告,推动解决企业开办、施工许可、电力获取、税收、保护中小投资者、合同执行、跨境贸易等领域突出问题。

 正确答案:C C

  A 月

  B 季度  C 年  D 两年 [ [ 多选 ] 26. 符合国家和本省政策规定的下列中小企业,在税、费政策规定的期限内享受税、费优惠:

 正确答案:

 ABCD

  A 失业人员创办的中小企业  B 当年吸纳失业人员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中小企业  C 符合国家、省支持和鼓励发展政策的高新技术中小企业  D 安置残疾人员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中小企业 [ [ 多选 ] 27. 扶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和有关财政支持资金重点用于支持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和技术改造、(

 )、(

 )、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和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的配套等方面。

 正确答案:

 AB

  A 信用担保体系建设  B 服务体系建设  C 品牌体系建设  D 宣传体系建设 [ [ 多选 ] 28. 中小企业获得(

 )、(

 )、(

 ),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列入技术改造、技术创新和新产品开发项目,享受有关优惠政策。

 正确答案:

 ABC

  A 驰名商标  B 国家和省名牌称号  C 专利奖项的产品和项目  D 当地民众好评 [ [ 多选 ] 29. 行政机关不得有下列侵害企业和企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正确答案:

 ABCD

  A 违法罚款,或者当场收缴罚款时不出具省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  B 违法没收财物,或者没收财物不出具法定部门统一制发的专用单据  C 违法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无法定事由限制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  D 违法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执照 [ [ 多选 ] 30. 到 到 0 2020 年,基本形成(

 )、(

 )、(

 )、监管有力、畅通高效的内贸流通体系和比较完善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正确答案:ABC

  A 规则健全  B 统一开放  C 竞争有序  D 平等和谐

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初探

 内容摘要:党的十八大提出“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十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十八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中提出要“加快建设法治经济和法治社会,把经济社会发展纳人法治轨道”。2015 年,《国务院关于推进国内贸易流通现代化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意见》提出,“到2020 年,基本形成规则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监管有力、畅通高效的内贸流通体系和比较完善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本文从营商环境和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概念、特点入手,分析了法治化营商环境是推进地方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保障,并从坚持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四方面,提出了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具体路径。

 关键词:法治化 营商环境 具体路径

 一、关于营商环境和法治化营商环境

 营商环境是近些年来引入对企业活动的一种综合影响因素评价体系,营商环境也就是商业经营的环境,指商业主体在经营过程中遇到的各种情况和因素的综合,体现了一个国家或者地区的竞争实力,是该国家和地区开展对外交流、合作和竞争的重要依托。但时至今日学界并未对其进行统一的概念界定。我国学者从不同角度对其进行了研究:有的学者直接对其概念作出界定,例如倪鹏飞认为营商环境是市场建设和基础设施等硬环境以及政府的政策、服务、司法、行政等软环境的综合体[a] oo ua};有的学者则是侧重分析了营商环境的影响因素。国外学界对于营商环境概念的研究成果比较成熟,美国学者罗伯特·B·斯托伯则提出了一国营商环境的“等级尺度法”,他

 从投资自由度、外商持股的比例、对外商的管理程度、当地资金的供应能力等八个方面来评估营商环境。尽管国内外众多学者关于营商环境的定义有所差异,但都认为其是制约经济建设重要的客观条件,且政府在一国或一区域的营商环境打造中占着主导性地位。综上所述,营商环境作为影响一个国家或地区企业活动发展的外部环境,必然需要软硬环境相辅相成。所以,本文将营商环境界定为:影响市场主体进行经济活动所必需的市场环境、政务环境、人文环境及基础设施环境等综合社会因素的集合体,是政府与市场双重作用下形成的国际及地区经济软实力。

 第一次将法治化和营商环境两大概念在我国的官方文件中一并提出,是在《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即提出“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建立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规则”。这不是法治化与营商环境的简单相加,而是一次创新性理念的提出。有学者认为,营商环境法治化和法治化营商环境也并非完全的统一,因为法治化营商环境属于一种广义上在法治的框架下的营商环境,而营商环境法治化是指营商环境的方方面面都应体现一种法治精神和理念。我国学者沈云樵认为,营商环境法治化主要包括四方面内容:营商环境的科学规划和科学立法、营商环境的权利保障体系、营商环境法律体系的完备性及建立与营商环境相配套的争议解决机制。由此我们可以将营商环境法治化界定为:在政府主导下,以立法、执法以及司法为具体路径,对商事企业的投资经营活动所必需的市场竞争、政务服务、法治建设、生态保障、和谐劳资以及激励创新等相关环境因素进行构建的行为。

 法治化营商环境主要有如下几个特点:一是平等性。平等是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要特征之一,即在经济交往的各个环节中,各经济主体的地位是平等的,要依法平等的保护各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保障各类经济主体参与市场活动时同等受法律保护。近年来,中共中央、国务院相继出台了《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关于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意见》等系列文件,这些文件都特别关注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旨在明确以“平等保护”为重心的优化营商环境的方向和举措。二是公正性。即将公平公开的原则贯穿营商环境的始终。立法应确立公平公正的制度体系;执法、司法须坚持权利平等和执

 法、司法公正,有效预防腐败,并积极建构制约腐败、体现公平公正的多种程序机制。法治化营商环境必然离不开公平公正的规则方式。要想让经济主体树立信心,经济秩序得以维护,就必须要构建出公平公正的机制。三是守法性。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公报》中已指出,“必须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使全体人民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经济交往主体法治信仰和遵法观念的全面树立是法治化营商环境的一个重要特征。不仅需要各类经济交往主体要牢固树立法治意识,而且还需要各类管理者、监管机构都要树立遵法守序观念。国家机关、各类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模范守法;建立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建立司法、检察、监察及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

 二、法治化营商环境是推进地方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保障

 (一)良好的营商环境有助于塑造地区竞争优势。改革开放40 多年来,全国各地为了实现经济的发展、生产力的提升、生产总值的提高在不断打造适应商企发展的社会环境。现实表明营商环境水平相对较高的东部沿海省份在经济建设上都取得了重大成就。良好的营商环境不仅可以吸引外来投资者的投资经营,同时也在很大程度上防止了本地区的商企外流,由此形成了一个良性循环。营商环境越好,其地区市场活动也越频繁、经营效率也会越高,从而经济效益也会随之增长,具备高水平的营商环境已经成为地区经济建设的核心竞争力、区域竞争新优势。

 (二)良好的营商环境是实现区域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途径。现阶段我国的经济增长模式已经从高投入、高耗能模式向通过技术进步、科技研发、创新管理实现低投入、高产出、高效益的集约型模式转变,由此实现地区的经济转型升级显得尤为必要。而作为经济转型升级所必需的高新技术、高知识劳动力、大量的资金投入等综合生产要素的集合正是营商环境所包含的几大方面。当前全国各地区为适应环保攻坚战、人才争夺战等地区竞争,所创造的全方面的积极政策在根本上是为了不断改善营商环境,实现地区产业层次和水平从低端到高端的转变,从而达到区域经济升级的最终目的。

 (三)良好的营商环境有利于减少企业经营成本,释放市场活力。处在创业期及中小型规模的企业面临开拓市场、寻找订单、支付劳动力薪资方面的资金支出,若同时还要面临土地租金、地方税费、行政审批支出的沉重负担,对企业无疑是雪上加霜。在营商环境构建的框架下,政务环境的改善可以尽可能地缓解企业的社会压力,在政务深化“放管服”改革的过程中也可以释放市场主体的活力和创新性,提升商企的积极性,释放制度生产力,形成新的发展形态。

 (四)良好的营商环境是提升创新能力、激发创业热情的源泉。法治环境是创新的外在引导,可以整合并优化创新因素的配置,保障所有创新主体的权益;市场环境是创新的外部推动力,市场可以提供企业所需要的信息,并根据供给以价格方式对其进行调整,为创新提供导向;人才环境是创新的根本,创新人才的引进和培养是增强创新能力的基础。创新人才的聚集对区域性创新能力的提升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同时这些创新人才也是创业者的主力军,推崇创新创业的社会风气的形成对于当地的经济建设是一种无形的竞争力。

 三、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具体路径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强调,要坚持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这一重要论述是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指引我们构建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方向。

 (一)坚持科学立法,健全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法律体系。一方面,要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立法,是国家有权机关制定法律、法规和规章行为及过程的总称。立法是第一个环节,是法治过程的起点和法治工作的前提。要实现自主、平等、诚信、竞争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环境,健全完备的法律制度规范体系不可或缺。我国要适应经济全球化趋势,不断扩大对外开放,遵循市场经济规律,与世贸规则接轨,对现有的市场经济法律体系进行完善,以法律制度来有效规范市场主体行为、市场秩序以及政府的宏观调控,积极适应新时代的新要求。同时,要实事求是,从我国国情实际出发,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突出问题导向,严格依照程序,逐步制定具体、完善的法律法规,避免重数量、轻质量和形式主义的立法。另一方面,要充分发挥地方立法的作用。2015 年《立法法》

 修改,全国设区的市取得了部分立法权,湖南省 14 个设区的市全部享有部分立法权,要结合本地营商环境具体情况,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要及时修订制约民营经济发展的法规和政府规章,及时清理与“放管服”改革要求不一致文件。在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权力下放的同时,要做好对下放权力实施情况的跟踪,对基层单位和业务部门进行精心指导,加强对相关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的培训,确保经济主体健康有序发展。

 (二)坚持严格执法,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习近平总书记将新型政商关系概括为“亲”“清”两个字,体现了从政治生态与商业生态有机联系的角度,统筹谋划整体优化执政环境和市场环境的系统性思维和协同性思维,对于铲除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的腐败温床,推动形成政治清明、政府清廉、干部清正的政治生态和透明、法治、公正、高效的商业生态。要将行政权力关进法治的“笼子”,必须严格遵循主体法定、职权法定、程序法定等法治政府原则,明确行政权力的边界,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要尊重市场经济规律,优化宏观调控措施,减少对微观经济的直接干预,防止行政权力滥用。要加快转变政府职能,进一步理顺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政府与企业之间的关系,转变执法理念,变管理为服务,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创新监管方式、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工作要求,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和执法水平。要克服部门利益法制化、执法随意化倾向,坚决杜绝行政执法过程中庸懒散、索拿卡要、不作为乱作为和以权谋私现象。

 (三)坚持公正司法,构 建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司法保障体系。司法作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司法机关在保障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构建法治化营商环境中发挥着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可以说公正司法既是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的必要条件和重要组成,也是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根本保障。我们必须要坚持司法公正,平等保护内资与外资、本地与外地、公有与非公等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给经济主体创造一个公平公正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方面,各级司法机关要坚持程序正义和实体正义并重,坚持司法办案高质高效;落实错案责

 任追究制度,打击侥幸投机心理;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增加庭审人民参与率;对于贪污受贿等违纪案件、破坏市场经济的行为,不断加大侦查力度,保障合法经营的民营企业利益,重大案件处理进度网上公示。另一方面,要解决“执行难”问题。执行工作是保障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得以实现的最后环节,司法机关对民营经济相关案件可以建立“绿色通道”, 加快改革步伐,简化执行程序,明确立案程序和手续,提高立案速度,快审、快判,生效判决及时执行,最大限度地减少胜诉方损失,积极发挥审判的实效。

 (四)坚持全民守法,营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氛围。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体学习时还进一步强调:“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坚持全民守法。”守法反映出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对宪法和法律的认知和态度。一个地区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与全社会的守法意识、守法行为密切相关。一方面,要发挥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的法治示范带动作用。全面推进全民守法,必须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

 我们党既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者,也是全面依法治国中的守法者。坚持党对依法治国的全面领导,就要坚持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党带头守法、依法执政,国家机关和政府部门才能做到依法治国和依法行政。各级领导干部的法治观念、法治素养、法治能力直接关系法治化营商建设的进程和实现程度,也关系全社会法治精神的培育。领导干部是否具有法治精神,对其他公职人员和全社会都具有重要的引领和示范作用。要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绝不允许以言代法、以权压法、逐利违法、徇私枉法。要带头尊崇法律、敬畏法律,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等基本法治精神。要带头学习法律、运用法律,提高依法行政和依规办事的法治能力,形成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的高度自觉和基本素养。强化对领导干部行权履职的监督制约,严格规范权力运行,严厉打击以言代法、以权压法、逐利违法和徇私枉法行为。另一方面,要引导公民形成自觉遵守法律的意识和氛围。我国虽然营商环境较前几年有的很大的改善,但是“黄赌毒”尚未彻底清除,生产不健康食品、污染环境、毁坏资源等行为,“信访不信法”等现象在一定程度上还存在。全民守法,就是要引导群众学会和习惯在理性和法治

 轨道内平衡利益、化解矛盾、处理纠纷,共同营造浓厚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氛围。

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之我见 自“迎接二十大、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大讨论活动开展以来,通过参加本院组织的集中学习,让我对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有了更深入的理解,对做好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也得到了进一步的增强。

 良好的营商环境是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础,是决定城市竞争力、地区竞争力乃至国家竞争力的重要因素。事实证明,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在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中曾有言“要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紧紧围绕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打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着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要求我们必须提高政治站位,必须强化保障机制,全面落实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点任务,对标先进、追赶超越。在日常工作中,将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作为重点工作,深化细化工作措施,突出抓好工作落实,把平等保护贯彻到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各个环节,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身处司法机关,更应该响应国家号召,一定要站在讲政治、顾全局、谋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优化营商环境的重大意义,从政治上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切实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

 力,主动增强业务本领,将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每项措施细化落实到每个工作环节当中,明责于心、认责于身、履责于行。找准与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前瞻性,以斗争精神抓整治,以革命精神抓改革,促进营商环境尽快好起来、持续优起来。

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2016623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江苏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营商环境是市场主体从事生产经营或贸易活 动,在遵循政策制度和行为准则等方面所需要的时 间和成本等条件和因素。法治化营商环境,就是运 用法治思维、贯穿法治精神、重视法治方式的营商 环境。

 一、江苏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基本现状 近年来,江苏高度重视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不 断优化政务、市场、社会和法制等环境,通过体制机 制创新实现营商环境法治化。

 着力打造高效便民的政务环境。一是深化行政 审批制度改革。着力取消下放与投资创业、就业创 新、经济增长及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行政审批 事项。在 2014

 年全面取消省级政府部门 224 项非 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基础上,2015

 年江苏省分两批 再取消下放 81 项审批事项。自新一轮行政审批制 度改革启动以来,江苏累计取消下放 587 项,提前 完成本届政府取消下放 1/3

 以上行政审批事项的目 标。在南通市、苏州工业园区、盱眙县、盐城市大丰 区进行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试点。二是深入推进涉 企收费清理。清理收费、减轻企业负担工作继续保 持全国领先,制定涉企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目录 和涉企经营服务收费目录两个清单。自 2015

 年起, 江苏对小微企业减免 5 项政府性基金,取消、停征和 免征 58 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减轻小微企业负担,涉 及全省约 80 万户小微企业,共减负 40 亿元。三是 着力优化政府服务。整合政务服务资源,完善政务 服务体系。省政务服务中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于 2015

 年初开始运行,全省市县全部建立了政府 服务中心和便民服务中心,便民服务逐步向乡镇、村 延伸。推进企业投资建设项目并联审批,行政审批 整体提速。

 努力构建充满活力的市场环境。一是深入推进 商事制度改革。对个体登记、出资、住所、经营范围 等限制实行多要素放宽,放松对市场主体准入的管 制,实施“三证合一"的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在全国 率先推行电子营业执照签发管理系统。二是严格规 范市场秩序。创新监管机制和方式,加强对食品药 品安全、农资生产、知识产权、融资信贷等重点领域 的市场监管,为各类市场主体营造了公平竞争的发 展环境。在全国首家开发了证照联动监管平台,在 宿迁市启动试点运行。三是强化对市场主体的信用 约束。在全国率先打造省市两级“三库一平台",包 括社会法人、自然人、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和统 一的信息共享服务平台。积极构建起标准更严、覆 盖范围更广的“黑名单"制度,将直接关系市场经济 秩序和消费者权益的九类失信违法行为纳入黑名单 管理。

 大力建设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着力提高社会 安全感。各地积极组织开展区域性、方面性打击整 治行动,严厉打击盗窃企业财物、强装强卸、欺行霸 市等违法犯罪行为,把涉企报警求助事项作为一类 警情优先处置,对大案要案实行挂牌督办。充分运 用法律手段化解涉企矛盾纠纷。充分发挥行政复议 在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中的主渠道作用,2015

 年,全 省收到行政复议申请 9317 件,受理 8077 件,其中, 大量与企业密切相关的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工商、 质监等领域的行政争议在行政系统内部得到化解。

 一些地方综合运用行政指导、行政调解、行政处罚、 行政补偿等多种手段,妥善处理了因行政瑕疵出现 的涉企行政投诉纠纷。加强对商事仲裁工作的联系 与指导。通过组建仲裁学会、召开仲裁座谈会、举办

 • 研究报告

 24 专题研讨会、强化对仲裁委员会换届指导等形式,指 导推动各仲裁委做好仲裁工作。2015

 年,全省 13 个仲裁委员会共受理案件 7567 件,标的额 225.06 亿元。

 积极营造规范有序的法制环境。首先,构建符 合市场经济规律的商事制度规范。先后制定出台了 《江苏省合同监督管理办法(修订)》、 《江苏省创业投 资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管理办法》、 《江苏省中小企业 发展基金管理办法》等一系列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强化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对违法设置市场壁垒 等不符合经济运行秩序的规范性文件坚决不予通 过。其次,强化对行政权力的监督。2008 年,江苏 在全国率先开展省市县三级行政权力清理工作,建 立了行政权力库和行政权力动态调整、目录化管理 机制,并在全国率先实现省市县三级行政权力网上 运行和网上行政监察、法制监督全覆盖。全省各地 通过落实行政执法跟踪回访制度、发放行政执法终 端反馈卡、服务企业联系卡等方式,主动接受企业和 群众的监督。最后,积极营造全社会尊法、学法、用 法、守法的良好氛围。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考 法制度,认真落实党组中心组法律知识学习制度,把 学法、用法、执法、守法情况纳入法治创建和依法行 政考核的重要内容。大力弘扬法治文化,扎实开展 “送法进企业"活动,与企业零接触。有的地方开展 了以“平安企业、绿色企业、法治企业、和谐企业"为 主题的企业法治文化创建活动。

 从江苏几年来的探索实践看,建设法治化营商 环境十分重要,非常必要。一是建设法治化营商环 境是加快转型发展、推动经济迈上新台阶的重要举 措。一方面,营商环境的优劣决定了高端要素资源 的流向与集聚,成为能否在经济技术竞争中获胜的 关键因素;另一方面,要争创江苏转型发展的新优 势,就必须在推进产业、技术等方面硬转型的同时, 更加重视以法治化营商环境为核心内容的软转型。

 二是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是提高政府治理能力的必 然要求。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旨在创新政府管理 服务方式,减少政府对资源的直接配置和对微观经 济活动的直接干预,通过优质高效的政府服务有效 提升政府治理效能。三是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是法 治建设的重要内容。营商环境法治化建设以提高科 学立法、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为目标,以法治为基石, 建立起以保护产权、维护契约、统一市场、平等交换、 公平竞争、有效监管为基本导向的市场经济法律制 度,实现政府依法行政,市场主体诚实经营,公民尊 法守法。

 二、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面临的问题 近年来,江苏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方面取得 了显著成效,但仍然面临不少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 在以下几个方面:

 营商制度建设不健全。一是立法对营商环境的 促进和保护不够。当前的地方立法中,以人为本、立 法为商的理念尚未完全树立。有些立法项目过于强 调对重点领域、国外投资等企业的政策扶持,一定程 度上造成了对其他市场主体的不公平竞争。立法中 公众参与度不够,征求公众意见有的流于形式,商事 主体有序参与的渠道有待进一步拓宽。立法过程缺 乏有效论证和成本分析,商事主体的利益得不到充 分彰显。二是立法滞后于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创新 实践需要。当前,营商法律法规在一些领域仍然处 于空白状态,如集体土地拆迁、工业投资项目审批 等,亟须省级乃至国家在法律层面进行顶层设计。

 审批事项取消、行政权力下放等重点改革事项需要 及时对法律法规做出调整。三是立法与营商实际工 作存在脱节现象。部分法律规定过于原则,配套实 施意见、执行标准等不能及时出台,法律实施达不到 应有的效果。如房屋出租税和个人所得税等税收, 由于个人收入和租金收入监控手段和扣缴手段缺 乏,逃税漏税现象较为突出。当前,还存在法律规定 不统一、法律规范间缺乏必要衔接等问题。

 政务服务水平有待提高。行政审批服务效能不 高。各地审批事项数量差距较大,个别地方对已取 消的审批事项存在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一些审批事 项程序繁琐、办理时间冗长、效率低下,束缚了企业 发展。有些地方在行政审批清理过程中将多个审批 合称为一个审批,表面上审批事项少了,但并未起到 减轻企业负担的作用。政府与市场关系界限不清。

 政府不当干预市场的现象在政府招商引资中仍较为 突出,在行业准入、项目审核、土地使用、环境保护、 生产安全、税收等方面存在突破政策“红线"、对企 业过度保护现象。营商政务服务缺乏有效制度监督。

 在加强政府绩效管理,规范和健全首问责任制、限时 办结制、责任追究制等方面尚缺少制度设计,对行政 服务行为缺少效能监察,在接受群众监督和评价方

 2016625面机制仍不健全。一些地方政府对损害商事主体的 各类职务行为,惩处机制不健全,问责不够。

 市场秩序不够规范。一是诚信体系建设不完善。

 虽然江苏诚信体系建设走在全国前列,但缺乏刚性 制度推动。信用信息的共享、采集、保存、披露,以及 信用评价、信用服务等缺乏具体制度。制假售假、坑 蒙拐骗、低价倾销、不正当竞争等问题,以及骗取贷 款、非法融资、逃避债务等行为在一些地方、行业依 然存在,扰乱了金融秩序,损害了市场主体和社会公 众的利益。二是行政执法水平有待提升。市场执法 中,部分执法人员素质偏低,不熟悉法律法规,不精 通执法程序、执法要求及有关调查取证等专业知识。

 有的重罚轻纠,甚至只罚不纠,有的重实体、轻程序, 越位、缺位、错位问题也比较突出。同时,基层执法 中存在权责不对等现象。镇街基层政府直接面向客 商提供政务服务,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方面无权 监管,但又承担着属地责任,权责不对应,导致大量 市场违法行为得不到有效纠正。三是企业负担仍然 过重。目前,江苏通过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清理减少 收费项目,企业负担得到有效控制,但企业在政府性 基金、社会保险等方面的负担仍然较重。有企业反 映,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五险实行捆绑式参 保缴费,且单位需承担的缴费比例高,加大了企业生 产经营成本。

 社会活力未有效释放。首先,社会组织的作用 没有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参与政府重大决策和社会 管理缺少固定渠道,没有有效形成行政机关与社会 组织“功能对接,能力互补"的工作体制机制。社会 组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的能力不足。对 社会组织的培育和监督不够,多数社会组织职能单 一,不少行业的行业自律、行业规划、行业标准、行业 政策以及行业争端协调等缺乏社会组织的有序参 与。其次,商事主体参与社会治理机制不健全。除 了有关法律对行政立法、规范性文件制定、行政执 法,以及价格决策、城市规划、环境评价等领域的商 事主体参与有原则性要求外,其他领域尤其是涉及 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决策方面,商事主体参与度低, 形式化明显,政策制定与企业需求脱节。最后,区域 管理一体化程度较低。近年来,江苏在区域一体化 建设方面取得一定成绩,但仍然没有形成资源要素 优化配置、共建共享、流转顺畅、协作管理的社会公 共事务管理机制。区域发展中投资与贸易、资源配 置、基础设施建设、公共安全、环境治理、发展规划等 公共问题的涌现,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区域冲突,影响 了区域和谐发展。

 三、加快建设江苏法治化营商环境 在加快推进经济转型升级,大力推进大众创业、 万众创新的大背景下,营造公平自由快捷的法治化 营商环境具有重要意义。针对当前营商环境法治化 遇到的困难和存在的突出问题,我们提出以下对策 和建议:

 完善营商地方立法,构建平等统一规范的营商 制度体系。完善的营商法律体系是促进市场主体守 法经营、依靠规则和法律健康运行的前提和保障。

 针对当前营商环境立法滞后、缺乏整体制度设计的 状况,建议加强营商环境制度建设的顶层设计,着力 建立法治化的营商环境制度框架。一是抓紧制定 《江苏省开发园区条例》。目前,开发区已成为江苏 经济发展的增长极、新兴产业的集聚区、外商投资的 密集区,但仍然存在管理体制不统一、管理权限不明 确等问题。建议加快《江苏省经济技术开发区条例》 (以下简称《条例》)调研修改进程,将经济技术开发 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保税区等各类园区纳入 《条例》调整范围,明确开发园区的法律地位、管理 体制、运行机制和管理权限等,完善投资者权益保障 机制,建立公正法治的市场环境。二是抓紧制定《江 苏省知识产权促进条例》。加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 保护和管理是推动实施创新驱动战略、鼓励自主创 新的动力之一。建议加快制定一部覆盖知识产权各 个方面的综合性地方法规,对知识产权的促进与激 励、保护与管理,职务知识产权的处置及侵犯知识产 权的法律责任等做出详细规定,加快形成符合省情 的强有力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三是抓紧制定《江 苏省促进诚信建设条例》。诚信缺失、道德失范已成 为当前突出的社会问题。诚信建设是营商环境建设 的重要内容。通过制度建设,明确政府及各类主体 在诚信建设中的责任,加强信用监管,强化对守信者 的鼓励和对失信者的惩戒,构建社会信用体系和行 为规范。四是抓紧制定《江苏省互联网安全保护条 例》。顺应“互联网 + "的发展趋势,基于互联网等 方式的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支撑平台的快速发展,建 议加快网络安全保护立法,建立网络安全基础性制 度,推动落实网络有关实名制度,强化商业网站管

 • 研究报告

 26 理,规范网上信息传播秩序,加强对网络虚拟人口、 虚拟社区和网上重点人员、组织的实时动态管控。

 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实现和持续保持有效的政 府治理。深化行政体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是促 进发展的强大动力和重要保障,也是建设法治化营 商环境的根本要求。政府职能转变不到位是目前 经济社会领域诸多矛盾和问题的体制性根源。因 此,要进一步理顺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政府层 级间的关系,协同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 务,推动政府职能转变。进一步压减和规范行政审 批事项。江苏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方面取得了明显 成效,但目前仍然存在“项目多、手续繁、收费高"等 问题。必须继续着力清理涉及实体经济、民间投资 和影响小微企业发展等方面的行政审批事项,及各 类不合理行政事业性收费,进一步取消和下放行政 审批事项,特别是与经济增长、企业发展密切相关的 审批事项。建立健全行政审批权力清单和目录管理 制度,明确审批项目的构成要素,并从事项名称,实 施机关、条件、程序、期限等构成要素入手全面深入 推进改革。规范行政审批行为,理顺行政审批流程, 建立统一的行政审批受理、审核、监督制度,加强对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调整事项的后续监管。提升政府 公共服务水平。优化政府服务,提供充裕的公共产 品、优质高效的公共服务,使创业创新过程更顺畅, 是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方面。以提高政务透 明度、政府工作效率和政策稳定性为目标,创新政府 管理服务方式,拓展政务公开的领域和范围,使企...

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补短板更要抓落实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下一步,重点要抓好《条例》的贯彻实施。《条例》以立法形式彰显了党中央、国务院持续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坚定决心,是对各类市场主体作出的庄严承诺,要以《条例》出台为新起点,努力实现 5 个“进一步”:

 一是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再推动取消一批行政许可等事项,进一步清理规范各类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推动“非禁即入”普遍落实。

 二是进一步推进公正监管。在市场监管领域推进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优化环保、消防、税务、市场监管等执法方式,对违法者依法严惩、对守法者无事不扰。对共享经济、数字经济、人工智能等新产业新业态实施包容审慎监管,促进新兴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三是进一步做到简政便民。持续减少和规范证明事项,精简公用企事业单位索要的证明材料,2020 年 6 月底前全面推广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有效解决烦扰群众的各种“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问题。加快整合政务信息系统,构建全国政务服务“一张网”,力争到 2022 年前,全国所有

 政务服务事项全面实现“一网通办”,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四是进一步提振市场主体投资兴业的信心。落实缩减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证照分离”、简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等措施,今年底前在全国将企业开办时间压至 5 个工作日以内、办理用电业务平均时间压至 45 个工作日以内。同时,抓好中小企业高收益债券、小微企业金融债券、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等相关政策落实,健全风险分担和补偿机制,降低融资成本。

 五是进一步完善制度法规。《条例》涉及面广,与现行的上千部法规文件密切相关,有必要加快配套制度“立改废”,对符合改革方向的创新性做法和具体程序、条件仅作原则性规定的,需要加快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对不符合《条例》精神的法规文件要进行必要修改完善,确保相关法规文件与《条例》保持一致。

 实际工作中,我们要认真学习贯彻条例精神,以《条例》出台为契机,找短板、补弱项、抓落实,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为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兴业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良好环境。

 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剖析材料 近年来,铁岭县政府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推动发展、服务群众的关键之举、重中之重,把招商引资作为头等大事、

 一号工程,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深入开展“六进”活动,全县营商环境总体持续向好。自开展优化营商工作以来,铁岭县公安分局党委高度重视、狠抓落实、全面攻坚、重点推进,深入贯彻《辽宁省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会议》精神,多次召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会,成立优化营商领导小组,县局局长、政委亲自挂帅,全面落实疫情防控和社会经济发展工作,坚持以人民幸福生活为中心的思想,立足公安实际工作,充分发挥公安职能,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为导向,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不断优化营商环境,为辖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做出本职贡献,现根据我县实际情况就优化法制化营商环境方面做了如下研讨工作。

 要全面提升社会面管控,营造优质发展环境。一是建立快速处置圈机制。在全区建立 1 分钟、3 分钟、5 分钟接处警快速反应机制,构建起巡特警为主、派出所为辅的巡逻防控格局。对接报的扰乱企业生产经营秩序、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等报警、求助,快速受理、快速派警、多警联动、妥善处置。二是营造安全稳定的治安环境。铁岭县公安分局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持续跟进市局“打击整治”工作,深入开展“全警联万企”“百万警进千万家”等活动,深入组织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行动,全力打造安全稳定的治安环境。同时加强企业周边治安环境整治,强化治安巡

 逻,提升见警率、管事率,快速处置企业人员的纠纷警情。三是开展企业安全风险排查治理。加大企业涉稳风险排查,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场所安全隐患排查,完善应急预案,有效应对各类突发案事件。督促指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最大限度消除安全生产隐患,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坚持属地属责、警种协同,对企业周边秩序进行集中整治,妥善化解各类涉企矛盾纠纷,为企业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要增进警企联系,为经济发展打造和谐畅通的发展环境。一是要建立警企包联机制。要建立完善重点项目、重点企业联系制度,坚持实行领导挂点联系、靠前服务,推行“一企一警”制度,将责任细化分解到位,定人员、定措施、定任务、定奖惩,全面开展服务企业发展各项工作。同时,将民警走访企业数量质量、企业对项目联系民警的知晓率、熟悉率作为重要考核指标,确保工作落到实处。二是要完善走访联系制度。要将走访活动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包保民警定期主动深入中小企业开展走访,了解企业对公安工作的需求,听取意见和建议,及时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

 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剖析材料 1.合理流转土地带领村民转型 这次街道办事处开展营商环境大家谈活动,主要为深化2018 年营商环境再提高,充分发挥全街道办事处各界力量再

 创造一个好的环境招商引资,提高服务职能,形成尊商爱商亲商的好氛围,促进企业发展,为同和再发展、再扩大创造一个有利的基础。

 我们村地处与蓼兰镇交界处,主要以农业为主,我们把我们村千百年的传统种植逐渐向经济型转变。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作为新时代三农工作重点,统筹共建农村经济建设。以优先发展实现与四化同步,以融会发展实现城乡均衡,以全民发展实现利益共享。进一步推动乡村振兴,使我村经济建设有新的突破,使村民经济收入有一个飞跃提高。

 今年以来,我们村重点引导村民向经济型农作物转型,把外村有种植经济作物经验的农民引到我村来,把土地流转给他们,为他们提供优质的服务,帮助他们排忧解难,使他们感觉到在我们村像在自己村一样。种植的农作物生长的要好,争取卖个好的价钱。只要他们感觉环境好,就会有长期住下的信心,就能带领我村村民向经济型转移,使村民彻底转变千百年的种植传统。

 我们以新技术为支撑,强化新技术应用,大力发展终端型、循环型新产业。我们今年成功地引进新型猕猴桃栽培技术,共计栽培新型猕猴桃三万余株,将 60 亩土地流转给栽培葡萄和花卉,每亩地年收入 5 万余元。将 20 余亩土地流转给草莓种植,计划建栽培大棚 10 余个。让村民向人家学

 习,向经济型作物转型,让村民富起来,为我村经济转型助一臂之力。

 我们要为引进种植蔬菜农户营造一个优质环境,争取上级政策,成立蔬菜专业合作社。现在我们村有 40%的土地流转给种植蔬菜大户,今年春天种植土豆 300 余亩。今年土豆收成不错,每亩地光土豆收入利润 1500 余元,我们村也有 5户村民开始种植土豆和大葱。

 我们对引进的蔬菜种植户、草莓种植户多次走访,及时帮助他们解决困难。联系保险公司帮助他们把经济作物投上保险,使他们经济损失降到最低,使他们的蔬菜专业合作社巩固和发展起来,进一步带动我村经济转型,造福广大村民,为乡村振兴打下坚实基础。

 2.踏踏实实做事明明白白做人 最近街道党工委指出登高才能望远,思想要解放,不仅要头脑清醒,更要看实际行动。要大力优化营商环境,用心情做事情,努力提高店小二保姆式的服务,多为振兴乡村经济做些雪中送炭的实事,要让投资者放心、生活舒心、发展安心。这就要求我们村庄基层干部要进一步转变作风,提升效能,践行好快字当头、先人一步、马上就办的要求。务求敢于担当,打造最佳营商环境。

 解放思想,决策事情要快,绝不拖泥带水。凡是涉及项目推进和投资人的决策工作。

 ①要及时开会,不积压会议议题; ②要果断决策,不议而不决; ③要迅速形成并下发通知,不影响执行。

 中间协调要快,基层的落实要快。具体负责落实的项目推进和投资服务部门的干部,应做到以下三点:

 一是会前有谋划,凡事心中有数;二是会后不等待,会上定了就去干,不要等;三是办事不拖拉,在工作上要养成事不过夜,案无积卷的好习惯。

 踏踏实实做事,明明白白做人。作风务实,控除病灶,大力整改干事激情不足,作风慵懒,缺乏担当的问题。推动项目的工作落实,按时按质按量完成,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作为村庄干部,我们要把群众的表情包当做工作的晴雨表。多干有利于农村发展的大事,多干有利于民生的实事。工作干得好干得漂亮,至少要符合三条标准:

 一是按程序办事,这就要求我们村干部在项目推进和干事创业工作中,履行好程序,符合法律法规,遵从组织原则,不破坏纪律底线,经得起推敲和检查。

 二是要凭专业说话,也就是在技术标准上要做得好。

 三是要优化政务环境,建立健全创业项目管理服务体系,着力营造开放、公平、透明的营商环境,强化和规范一站式服务。

 通过学习,我深刻地认识到要想把营商环境的精神内化

 于心,外化于行。深挖慵、懒、散、漫、拖、瞒等问题,就要从日常工作做起,从一点一滴的小事做起,不断地用一些小事情打动投资者和创业者,消除他们的顾虑,更好地发展本村经济。

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

 存在问题不足

  (一)立法质量需进一步提高。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立改废释工作滞后于社会经济发展形势,为营造营商环境、保护企业发展提供法治化保障的成效还不显著。一是部分领域法规规章不健全,中央惠企政策不能及时转化为制度得到有效贯彻落实,有的法规规章在保护民营企业发展上操作性不强不具体;二是有的地方和部门未结合本地实际,照搬上级政策文件,应由本地本部门制定的落实性的制度措施不到位;三是影响市场主体利益的规范性文件制定过程中企业参与和表达诉求的渠道制度化不足,市场主体参与、关注立法的热度普遍不高;四是制定和执行红头文件中违背法治的情况仍不同程度存在,对与民营企业发展密切相关的规范性文件的公平竞争审查不到位。

 (二)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仍需进一步加强。有的地方在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方面做的不够好,没有制定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清单,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中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环节执行不规范,尤其是公众的参与度和企业诉求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公众、企业参与决策的途径不畅通。

 (三)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仍需进一步增强。有的地方和部门执法不严格不规范现象还不同程度存在。行政执法

  2 “三项制度”作为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重要抓手,其推行的深度和效果在各地各部门不平衡、不充分。有的部门在落实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上,制定裁量权基准不够合理具体,以罚代管,执法“一刀切”的现象仍然存在,对企业依法从轻、减轻或免除行政处罚的原则与规定落实充分,的人民群众对于政府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和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满意度不明显。

 (四)“放管服”改革的协同性仍需加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涉及部门多、事项广,一些部门和单位提升政务服务水平、保障民营企业发展方面,仍存在协同性不足的问题,简政放权还有不同步现象。主要表现有:部分审批事项的设立依据、审批标准和前置要件还需进一步清理规范,加强对行政审批运行模式的法律支撑;由于人员素质和数量不足、相关设备技术欠缺,有的县(市、区)对下放的部分审批事项在承接上还有一定困难。市场主体对“放管服”改革成果的获得感不强。

 (五)事中事后监管还需强化。审批和监管的协同性不足,“重审批、轻监管”的问题仍在一些地方和部门存在,事中事后管活管好的办法和手段还不多。对法律、市场和技术手段运用不够,监管的具体措施还不到位,对正常监管同时兼顾给企业生产经营带来影响的平衡度把握的不好,还存在监管信息共享、部门联动、审管衔接不畅的问题,由此增

  3 加了企业被监管负担,一定程度上干扰企业生产经营活动。

 (六)司法机关为民营企业服务的广度和深度还不够。在司法机关工作机制上,部分办案人员重办案、轻服务的思想一定程度上仍然存在,服务实效性有待进一步提升。在服务民营企业举措方面,更多地局限于检察、审判和执行工作,对促进民营企业发展案件的宣传还不够多,没有形成发布一批具有指导性意义的典型案例,司法规范、引领作用未得到充分发挥。

 (七)优化营商环境政策宣传力度需进一步加大。部分商贸企业对省市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好政策、好措施了解的不够充分,造成一些政策措施在落实上不及时、不到位,没有真正的把政策福利传递到末端。

 (八)对企业的法律服务实效需进一步提升。我省出台了一系列加强企业法律服务,防范企业发展风险的举措,但有些创新性工作刚刚起步,在服务范围和服务成效上还有很大提升空间,围绕企业诉求,需要进一步突出实效,帮助企业防范法律风险和法律陷阱,避免因法律上的原因造成企业巨大经济损失。健全完善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为市场主体提供高效、便捷的纠纷解决途径。

 (九)全社会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还需进一步强化。部分领导干部法治意识还不够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

  4 动工作、解决问题的能力还有待提高,以红头文件代替法律落实工作,人治大于法治的习惯性思维还根深蒂固,在贯彻落实政策时违法现象时有发生;有的政府工作人员学法不经常、守法不自觉、用法不规范的问题还不同程度存在,带动全社会树立对法治信仰的作用发挥不明显;社会组织和公民的法律意识还不够强,还没有养成遇事找法、办事依法、解决问题靠法的行为习惯,全社会的法治理念仍需进一步加强。

 (十)信用体系建设需进一步加强。目前,全省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有很大提高,但还存在体系建设不完善,联合奖惩机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信用体系的评价结果推广运用不到位,尤其是在营造营商环境、服务民营企业发展方面上发力不精准、不够狠。

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当前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工作中存在的

 问题及对策建议思考

 XX 年 3 月 10 日全国两会期间,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代表团参加审议时强调,要营造有利于创新创业创造的良好发展环境。优化营商环境是近年来的一个热词,随着我国经济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营商环境的重要性日益凸显。在新形势下,我们应当如何提升法律服务质量,进一步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就是一个值得探讨的课题。

 一、新形势下,我们为什么要优化营商环境 过去几年间,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营商环境的重要性。XX 年 X 月 X 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讲话时,提出要抓好 X 个方面政策举措,为民营经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帮助民营经济解决发展中的困难,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变压力为动力,让民营经济创新源泉充分涌流,让民营经济创造活力充分迸发;XX 年 X 月 X 日,在首届中国国际

 进口博览会开幕式上的主旨演讲中,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营商环境只有更好,没有最好”。

 XX 省人民政府印发《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行动计划》,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切实解决企业群众办事痛点、堵点、难点,瞄准国际国内一流标准开展政务服务对标行动,到 XX 年,营商环境主要指标得到较大提升。行动计划从构建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营造竞争中性的市场环境、建设公开透明的政策环境、打造便捷高效的政务环境等方面共提出 26 条具体措施。XX 在优化营商环境上持续发力。

 新形势下,我们要发展社会经济,必然需要改善营商环境,而改善营商环境必然离不开法治环境的改善。

 二、当前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加快政府职能深刻转变,通过优化发展环境来激发市场活力,取得了显著成效。根据世行最新发布的《XX 年的营商环境评估报告》,我国营商环境总体评价在全球 X 个经济体中已跃居第 X 位,比 XX 年累计上升 X 位,是营商环境改善最大的经济体之一。其中开办企业便利度大幅度跃升至第 X 位,五年累计上升 X 位。优化营商环境取得了积极成效。就推进法

 治建设服务营商环境而言,目前仍存在一些短板和突出问题,这一点需要有清醒的认识。

 一是部分单位和个人境界不高、责任不强、作风不实,满足于“不求过得硬,只求过得去”“不求出精品,只求能交货”“不找事不惹事也不干事”,对自己工作上的问题和差距视而不见、置若罔闻,即便看到了也不思进取、不求上进。

 二是部分干部职工不作为、不愿担当的问题依然存在。有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以“三定方案”为借口,这也不能办、那也不敢干;有的干部为了显示自己的清白,故意远离企业。有些人“脸好看、门好进、事难办”。有的“饭不吃、礼不收,但事也不办”,宁可让人说与企业家不亲,也不让别人怀疑与企业家不清。

 三是缺乏服务营商环境的抓手和措施。十九大以来,各地加大“放管服”力度,大力推行简政放权,并出台了一系列文件,努力为企业松绑解套。但是,有些部门没有明显的办事便捷感,找不到合适的载体和方式为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服务。

 四是一些基层执法人员“选择性执法”问题仍存在。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党中央反腐败力度加大,党风廉政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但是基层少数执法人员当中有的仍然信奉“无

 利不起早”,潜规则仍有市场。在执法过程中,还有选择性执法和滥用自由裁量权的问题。

 三、关于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的实践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以 XX 市 XX 区建设商圈法律服务工作站为例,充分体现当前社会环境下,推进法治建设优化服务营商环境的成效。

 XX 区商圈法律服务工作站以促进商圈经济发展、零距离服务商圈为目标,整合公安、检察、法院、司法、工会、人社等部门服务资源和力量,实现专业服务长效下沉,为商圈企业、商家、职工和消费者提供高效便捷、针对性强的法律维权等服务。

 (一)XX 区商圈法律 服务工作站运行情况 在前期充分调研的基础上,XX 市 XX 区商圈法律服务工作站自 XX 年 5 月底正式运行。其主要特点是:

 一是成立了商圈法律服务指导协调小组。由商圈党委、区公安分局、区检察院、区法院、区司法局、区人社局、区总工会等单位法治工作分管领导组成,负责指导法律服务站工作目标和行动计划的制定和协调实施,对法律服务人选、

 活动安排进行指导及监督。指导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司法局。

 二是建立完善了法律服务运行机制。制定完善了《值班制度》《服务承诺制度》《即时办结和限期办结制度》《首问责任制度》《工作人员守则》《法律服务站参与服务单位职能职责》。同时根据开展人民调解需要,成立了商圈人民调解委员会,调委会由商圈党委书记担任组长,商圈所在镇上的司法所长、商圈所在社区的党支部书记为副组长,商圈下属四个自治会会长为调解员。

 三是严格落实法律服务人员定期值班制度。法律服务站服务时间为法定工作日。值班人员严格考勤签到,做好服务记录。

 (二)不定期开展走访调查活动,有针对性的满足商圈法治服务需求 司法局牵头组织法律服务站内参与服务部门及律师事务所、义工志愿者等人员,走访服务商铺,开展法治宣传及法律服务需求调查。

 根据商圈布局,活动走访分 X 个服务小组,每组 X 人,其中至少 X 名专业法律服务者。X 个服务小组分区域开展走访,向商户一一介绍商圈法律服务站位置、功能、服务时间,

 不断提高商圈法律服务站知晓率,促进法律资源服务商圈群体最大化;引导商户填写法律需求调查问卷,了解商户的法律意识和详细法律需求;接受商户法律咨询,帮助解除法律困惑;讲解法律知识,开展法律法规宣传;走访服务人员还一一向商户宣传诚信知识,巩固商户诚信守法经营理念。

 自商圈法律服务工作站成立以来,共走访商铺 X 余个,收回有效法律需求调查问卷 X 份,收集商户法律问题 X 个,其他服务问题 X 个;发放法律知识读本 X 余份。此举受到商圈商户认可。

 四、对于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的工作建议 (一)主动作为,法治护航营商环境 通过在商圈设立法律服务工作站并正常运行的实践,我们认为在工作中,要优化营商环境,法治建设过程中需进一步整合资源,主动作为,强化“六大”保障。

 一是积极推动法治建设,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良好的法治生态保障。司法行政系统要充分发挥“一个统筹、四大职能”作用,统筹协调好全面依法治理各项工作,将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产权和合法权益贯彻到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各个环节。对涉及地方金融风险防范、政企纠纷等重大行政决策,当好政府决策的审核员。在招商引资等重点领域开展政

 务诚信建设,确保政府守约践诺。严格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届前考法、届中述法等制度。

 二是加快推动有关制度文件的立改废释,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坚持科学民主立法,树立平等保护的立法理念,清除市场准入壁垒、政策落实“中梗阻”等问题。建立立法协商机制,在有代表性的民营企业建立立法联系点,充分听取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意见。在审核市场准入、经营行为规范等规范性文件时,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审核。全面清理不利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制度文件。集中组织清理在经营范围、公平竞争、行政收费等方面对民营企业不公平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三是严格规范行政执法,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公平公正的执法保障。全面公开行政执法部门权责清单,明确执法主体、执法程序、执法事项范围,解决行政执法“不作为”“乱作为”问题。大力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建立执法人员岗前培训和岗位培训制度,打造一支服务营商环境的专业化执法队伍。围绕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有针对性的开展专项执法监督,及时反馈通报问题,督促整改。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开展“证明事项不用跑”改革。

 四是发挥法律专业优势,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高效的法律服务保障。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对接融合,第一时间回应市场主体生产经营发展的法律服务需求。继续组织法律服务团,深入企业开展一对一“法治体检”服务,及时提出对策建议。做好企业职工的法律援助工作,对企业农民工和困难职工办理法律援助优先审查、优先受理、优先指派。加大对中小企业融资贷款的公证服务力度,监督指导公证机构认真办理招标投标、知识产权、拍卖、提存、抵押等公证业务。

 五是着力化解矛盾纠纷,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安全的社会稳定保障。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对涉市场主体的行政复议申请,快速受理、及时办结,提高纠纷化解效率。建立市场主体多元矛盾纠纷调解机制,积极推动在市场主体矛盾纠纷多发的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设立专门的服务窗口,及时受理并调解市场主体矛盾纠纷。

 六是加强普法宣传,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正确的舆论保障。按照“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要求,组织法律服务小分队和普法讲师团开展法治巡回宣讲,制作普法“菜单”,为企业家“量身定制”课程,实行“订单式”普法。开展“法治企业”创建活动,利用企业“白名单”,大力宣传市场主体特别是民营企业家守法诚信典型案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二)整合资源,齐心协力共建和谐环境 面对营商环境建设中存在各种问题,在法治建设保障的基层上,各级各部门还应该重点打造“六个环境”。

 一是重放权,打造高效便捷的政务环境。加大简政放权力度,秉承“应办尽办”的原则,拿出“说办就办”的效率,实现“一次办成”的目标,达到“办就办好”的效果,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要完善“首问负责”的受理机制,第一位接受咨询的工作人员要指导负责到底;健全“一次办成”的办理流程,对审批事项再清理、再精简,实现“一口受理、一次办成”;搭建“一网通办”的线上平台;创新“企业承诺”的审批模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制定“实战实用”的政策体系,决不让政策躺在“抽屉”里,确保政策落地。北京市出台了降低金融信贷成本、压缩金融信贷审批时间、拓展贷款抵(质)押物范围、实现动产抵押登记“一次办结”服务、建立“政银”信贷风险分担机制、加大担保机构业务补助及奖励力度等政策。我们如何办? 二是重服务,打造温暖细致的服务环境。窗口单位和职能部门态度要热情;服务要规范,围绕“一次办成”目标,按照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费用的要求,进行流程再造、规范服务;业务要精通,选派优秀工作人员为群众提供服务;工作要勤奋,做到爱岗敬业;纪律要严明,坚决杜绝工作时间

 玩手机等作风散漫行为。深入企业、商会、行业协会宣讲政府服务经济发展的规章制度和政策措施,为企业提供个性化的政策法律支持服务。清理规范行政审批过程中的各类中介服务事项和收费,杜绝供电、供热、供气、供水等公共事业、垄断行业向市场主体乱收费行为。

 三是重治理,打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党委政府要为企业、群众撑起一把坚实的法治“保护伞”。要维护市场秩序,严肃查处各类破坏市场秩序和营商环境违法违规行为,做到“有熟人没熟人一个样、外地人本地人一个样、大企业小企业一个样、国有民营一个样、内资外资一个样”;要加强治安整治,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打击乡霸、村霸、地霸、车霸、路霸,决不能让坏人神气、好人受气;开展专项行动,依法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制售伪劣商品、恶意欠薪、强买强卖等行为;弘扬法治精神,依法打击借征地、拆迁、补偿向投资者索要钱物、强揽工程、强行供料、强买强卖、阻挠建设等妨碍企业正常经营、侵害企业正当权益等违法犯罪行为。对属于涉黑恶犯罪团伙,组织专案力量实施打击。

 四是重诚信,打造重商亲商的人文环境。要重商,一定要认识到无商不富,商业发展、企业发展与每个人息息相关;要重企,深入做好切实营造尊重企业和企业家的良好氛围;要重才,加强孵化器等平台载体建设,大力引进人才,吸纳

 高校毕业生在当地创新创业;要重信,政府要带头做到言必行、行必果,作出的符合法规的承诺和政策必须及时兑现。

 五是重廉洁,打造既亲又清的政商环境。要坦坦荡荡同企业家打交道、交朋友;真心真意为企业家解难题、办实事;时时处处要亲、时时刻刻要清。做该做的事情,并把事情做好,为企业提供周到服务,是“亲”的意义所在,也是“清”的目的所在。只有“亲”和“清”都到位了,才能搞好政商关系,优化营商环境,推动高质量发展。

 六是重环境,打造宜居宜业的全国文明城市环境。要以更大的力度治霾,让天越来越蓝;以更大的力度治堵,让路越来越畅;以更大的力度治山,让山越来越绿;以更大的力度治水,让水越来越清;以更大的力度治脏,让城市越来越美。

 优化营商环境是时代对我们提出的新的工作要求,我们应该继续努力,充分发挥职能职责,以优质高效的服务,提升营商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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