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内容大全简单13篇扫黑除恶内容大全简单 扫恶除黑宣传标语精选50句 扫恶除黑宣传标语精选50句导语:做好扫黑除恶这项工作,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这里本店铺为大家整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扫黑除恶内容大全简单13篇,供大家参考。
篇一:扫黑除恶内容大全简单
扫恶除黑宣传标语精选50句扫恶除黑宣传标语精选50句导语:做好扫黑除恶这项工作,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这里本店铺为大家整理了50句扫恶除黑宣传标语,希望对你们有帮助。1.莫沾黄勿涉赌远毒品,从我做起天下宁。2.坚决打掉黑恶势力“保护伞”。3.扫黑除恶,灭霸扫痞,除暴安良。4.积极检举揭发黑恶霸痞犯罪,警民联手促进社会和谐!5.出重拳,扫黑恶,保平安。6.全民动员、人人参与,打一场扫黑除恶的人民战争。7.缉枪治爆,势在必行。8.坚决铲除强拿硬要逞强斗狠强揽工程的黑恶势力。9.积极参与扫黑除恶,共建和谐美好家园。10.经过扫黑除恶宣传,引导广大群众主动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逐渐构成全民参与共同治理的良好氛围。11.有黑打黑,无黑除恶,无恶除霸,无霸除痞。12.把扫黑除恶与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深挖背后势力的“保护伞”。13.扫黑除恶,造福人民。
14.积极行动起来,打一场扫黑除恶人民战争。15.依法严厉打击黑恶霸痞犯罪,争创人民满意公安工作16.坚决铲除黑恶势力,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17.检举揭发黑恶犯罪,警民联手共建平安。18.进取举报有功隐瞒包庇违法。19.坚持“打早打小“的方针,决不让黑恶势力犯群分子做大做强。20.进取举报黑恶犯罪有功隐瞒包庇违法。21.除根,除恶务尽,坚决防止黑恶势力死灰复燃。22.要把扫黑除恶同反腐败结合起来,既抓涉黑组织,也抓后面的“保护伞”。23.动员组织群众,将扫黑除恶斗争进行到底。24.举报涉爆、涉枪、涉刀违法犯罪行为线索予以奖励。25.充分发动和依靠群众,打一场扫黑除恶的人民战争。26.全民参与,共同打击涉黑涉恶犯罪。27.开展“扫黑恶除”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黑恶痞霸犯罪分子28.投案自首是黑恶犯罪分子的唯一出路。29.以“扫黑除恶”为最大抓手,誓要打赢乡村振兴这场战役。30.严厉打击“讨债公司”“地下出警队”“职业医闹”等黑恶势力。31.坚决打击欺行霸市车匪路霸强买强卖敲诈勒索聚众滋事等
黑恶势力。32.扫黑恶,净环境,促稳定,保平安。33.坚持打早打小,露头就打,除恶务尽。34.坚决打击扫除黑恶势力,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35.实行“四包四保”制度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36.积极检举黑恶势力,联手共建平安社会37.依法严厉惩处“村霸”、“街霸”、“市霸”、“行霸”等
恶势力!38.保持高压态势,铁腕扫黑除恶。39.加强综合整治,优化治安环境40.铲除黑恶痞霸势力,得民心顺民意!41.坚决贯彻打黑除恶“依法从严从快”的严打方针。42.党委领导,依靠群众,将扫黑恶除霸痞优环境保平安专项行
动进行到底43.坚决打击把持和操纵基层政权侵吞农村团体财产,敲诈勒索
周边厂矿企业强揽工程的“黑村官”及“幕后推手”。44.坚决依法打击在征地租地基层选举过程中煽动群众闹事围
攻党政机关组织策划群体性上访的黑恶势力!45.任何单位或个人都有义务举报违反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
规定的行为。46.广大人民群众进取行动起来,检举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行为。47.坚决打击操纵干扰冲击基层选举和一切染指基层政权的黑
恶势力!48.依法严打“村霸”“乡霸”等恶势力,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49.扫黑除恶,举报有奖。50.全民动员、全党动员,打一场“扫黑除恶”的人民战争
篇二:扫黑除恶内容大全简单
.XX县扫黑除恶应知应会知识
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时间多长?中共中央、国务院1月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1月23日召开动员部署大会,提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从2018年1月开始,至2020年底结束,为期3年。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三年的工作重点是什么?2018年:严态势,营造人人喊打的浓厚氛围;2019年:攻案件,提升群众安全感;2020年:建机制,取得压倒性胜利。三、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遵循的原则是什么?〔五个坚持〕1.坚持党的领导、发挥政治优势;2.坚持人XX体地位、紧紧依靠群众;3.坚持综合治理、齐抓共管;4.坚持依法严惩、打早打小;5.坚持标本兼治、源头治理。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是什么?〔三个事关〕1.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XX久安;2.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3.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五、扫黑除恶的主要特点是什么?已上升至国家战略,斗争对象更加广泛、斗争手段更加丰富,更加强调依法打击。六、扫黑除恶的总体要求是什么?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针对当前涉黑涉恶问题新动向,切实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把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和反腐败、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把扫黑除恶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既有力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形成压倒性态势,又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形成长效机制。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哪些工作措施?〔五项措施〕摸线索、打犯罪、挖“保护伞〞、治源头、强组织。八、“扫黑〞与“打黑〞有什么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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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打的只是一个点;扫,扫的就是一大片。虽然一字之差,但对广度、深度、力度提出更高要求,反映的是党中央国务院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保障社会安定有序、保障国家XX久安的坚定决心。
九、XX县黑恶势力举报是多少?全县举报是十、XX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击的11项重点是什么?1.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以与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2.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3.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4.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5.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林业经营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6.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7.操纵、经营“黄赌毒〞等XX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8.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9.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10.组织或雇佣网络“水军〞在网上威胁、恐吓、侮辱、诽谤、滋扰的黑恶势力;11.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和组织出国〔境〕实施绑架、抢劫、滋扰等暴力威胁侨胞和损害我国形象的黑恶势力。十一、“扫黑除恶〞中的“黑〞与“恶〞指的是什么?“黑〞是指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恶〞是指恶势力、恶势力犯罪集团;十二、“黑社会性质的组织〞应当同时具备哪“四个特征〞?1.组织特征。形成较稳定的犯罪组织,人数较多、有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2.经济特征。有组织地通过XX犯罪活动或者其它手段获得经济利益,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以支持该组织的活动。3.行为特征。以暴力、威胁或者其它手段,有组织地多次进行XX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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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危害性特征。称霸一方,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形成非法控制或者重大影响,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十三、“恶势力〞的特征是什么?1.一般为3人以上,有相对固定的纠集者;2.在一定区域或行业内实施三次以上〔至少有一次刑事案件,其它可为治安案件〕XX犯罪活动;3.所实施的XX犯罪行为通常具有一定的暴力性和公开性,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十四、“恶势力犯罪集团〞的特征是什么?1.组成人员一般3人以上;2.有明显的首要分子;3.重要的组织成员较为固定。4.组织成员共同故意实施3次以上〔至少构成3起以上刑事案件〕恶势力惯常实施的犯罪活动或者其它犯罪活动。十五、什么是黑恶势力“保护伞〞?1.对象为国家公职人员;2.利用手中权力;3.参与涉黑涉恶XX犯罪,或包庇、纵容黑恶犯罪、有案不立、立案不查、查案不力,为黑恶势力XX犯罪提供便利条件,帮助黑恶势力逃避惩处等。十六、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应做到哪“两个结合〞?扫黑除恶要与反腐、基层“拍蝇〞结合起来,要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十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两个一律〞指什么?对涉黑涉恶案件:一律深挖其背后腐败问题;对黑恶势力“保护伞〞:一律一查到底、绝不姑息。十八、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一案三查〞指什么?既要查办黑恶势力,又要追查黑恶势力背后的“关系网〞和“保护伞〞,还要倒查党委、政府的主体责任和有关部门的监管责任。十九、纪检监察机关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重点查处的3类问题指的是什么?1.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问题;2.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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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地方党委和政府、政法机关、相关职能部门与其工作人员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不力问题。
二十、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的治本之策、关键之举是什么?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二十一、扫黑除恶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是什么?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与其“保护伞〞要依法从严惩处,对犯罪情节较轻的其他参加人员要依法从轻、减轻处罚。二十二、扫黑除恶“打早打小〞是指什么?是指各级政法机关必须依照法律规定对可能发展成黑社会性质的犯罪集团、恶势力团伙与早打击,绝不能允许其坐大成势。二十三、扫黑除恶“打准打实〞是指什么?是指审判时应当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在准确查明事实的基础上,构成什么罪,就按什么罪判处刑罚,既不能“降格〞,也不能“拔高〞。二十四、扫黑除恶如何确保政治、法律和社会效果的统一?政法各机关要进一步明确政策法律界限,统一执法思想,加强协调配合,既坚持严厉打击各类黑恶势力XX犯罪,又坚持严格依法办案,确保办案质量和办案效率的统一,确保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二十五、扫黑除恶如何铲除黑恶势力经济基础?依法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综合运用追缴、没收、判处财产刑以与行政罚款等多种手段,铲除黑恶势力经济基础。二十六、扫黑除恶如何将第一起案件都办成铁案?主动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切实把好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严禁刑讯逼供,防止冤假错案,确保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铁案。二十七、为排除办案干扰,政法机关可以采取哪些措施?上提一级、异地用警、异地羁押、异地起诉、异地审判。二十八、涉黑涉恶9类典型案件是什么?非法拘禁、敲诈勒索、强迫交易、寻衅滋事、聚众斗殴、故意毁坏财物、开设赌场、组织卖淫、强迫卖淫。二十九、“软暴力〞具体表现是什么1.暴力、威胁色彩不明显;
篇三:扫黑除恶内容大全简单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标语1、坚决打击操控基层选举、染指基层政权的黑恶势力。2、坚决打掉黑恶势力的政治靠山和保护伞。4、深化扫黑除恶打非治乱、建设平安陈仓。5、严打黑恶犯罪、弘扬社会正气。6、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净化社会治安环境。7、坚决铲除黑恶势力、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8、扫黑恶、净环境、保平安、促稳定。9、出重拳、扫黑恶、打非法、保平安。10、坚决铲除黑恶势力,折断“保护伞”、拆掉“黑后台”。11、扫黑除恶是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之基、是社会长治久安之道。12、扫黑除恶、灭霸扫痞、除暴安良。13、坚决扫除黑恶势力,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14、坚持依法严惩方针不动摇,坚决遏制黑恶势力犯罪。15、严厉打击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敲诈勒索、聚众滋事等黑恶势力.16、坚决打击有组织地从事“黄、赌、毒”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17.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18.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一步巩固基层组织建设。19.加强组织领导,紧紧依靠群众,坚决打赢扫黑除恶这场硬仗。20.保持高压态势,铁腕扫黑除恶。21.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坚决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22.黑恶霸痞犯罪分子主动投案自首才是唯一的出路!23.打击黑恶势力保一方平安,整治黄赌毒净化环境树一方正气。24.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25.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深挖背后势力的“保护伞”。26.对黑恶霸痞犯罪露头就打、除恶务尽!
27.依法严惩黑恶痞霸犯罪,共建和谐平安陈仓!28.依法严厉惩处“村霸”、“街霸”、“市霸”、“行霸”等恶势力!29.黑恶必除,除恶务尽;扫黑除恶,拔根务尽。30.全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31.坚持专群结合,依靠人民群众,大打一场扫黑除恶的人民战争。32.广大人民群众迅速行动起来,积极检举揭发黑恶势力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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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扫黑除恶目标任务
通过3年不懈努力,使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特别是农村涉黑涉恶问题得到根本遏制,涉黑涉恶治安乱点得到全面整治,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管理得到明显加强,人民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黑恶势力“保护伞”得以铲除,基层组织政治建设环境明显优化;基层社会治理能力明显提升,黑恶势力违法犯罪防范打击的长效机制更加健全,扫黑除恶工作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进一步提高。
重点打击以下11类黑恶势力犯罪:
1、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2、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3、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
4、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5、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
6、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点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7、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8、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9、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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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组织或雇佣网络“水军”在网上威胁、恐吓、侮辱、诽谤、滋扰的黑恶势力;
11、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要以零容忍的态度,出重拳,下重手,打出声威,打出实效,坚持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除霸,无霸治乱,无乱强基。
二、发现以下十种黑恶势力性质违法犯罪活动,请马上举报!
1、农村地区把持和操纵基层政权、侵吞农村集体财产的“黑村官及幕后推手;横行乡里或利用家族、宗族、宗族势力称霸一方的“村霸乡霸”;采取贿赂、暴力、欺骗、威胁等手段干扰破坏农村基层换届选举的黑恶势力,以各种名义在征地租地过程中煽动群众闹事、组织策划群体性上访的黑恶势力;
2、强占各类农贸市场,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敲诈勒索、聚众滋事,侵害群众利益的各类“菜霸”“行霸”“市霸"等黑恶势力;
3、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仓储物流等领域强强揽工程、强立债权、恶意竟标、强迫交易、非法垄断经营、收取“保护费”、破坏经济秩序的黑恶势力。
4、群众反映强烈的涉嫌高利贷非法讨债,以及采取故意伤害、非法拘禁、威胁恐吓等手段暴力讨债,或插手经济纠纷的“讨债公司”、“地下出警队”、“职业医闹”等恶势力;
5、在乡村、城郊、居民社区、娱乐场所,有组织地从事涉“黄、赌、毒、枪”的违法犯罪活动,严重败坏社会风气、危害社会治安的黑恶势力;
6、对矿产资源进行私挖滥采和组织渔船越境捕捞的违法行为,以及在滩涂养殖中由于划地为界、码头“扒皮”等行为滋生的矿霸、船霸、渔霸等流氓恶势力;
7、由黑恶势力操控的黑导游,及其引发的强买强卖、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
8、以高薪引诱招募船员实施欺骗、敲诈勒索、强迫劳动等违法犯罪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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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拉帮结派、寻衅滋事、打架斗殴、强拿硬要、称王称霸等破坏一方秩序带有黑恶势力性质的帮派势力;
10、其他涉黑恶违法犯罪线索。
校园扫黑除恶:(一)侵占学校公用财产的违法犯罪行为;(二)非法侵入学校扰乱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侵害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等违法犯罪行为;(三)在学校周边敲诈勒索学生财物的违法犯罪行为;(四)体罚、虐待、性骚扰等侵害学生的违法犯罪行为;(五)学校使用非专用车辆接送学生上下学及其它交通违法行为;(六)校园欺凌行为;(七)干扰、阻挠学校建设等违法犯罪行为;(八)各类非法“校园贷”及电信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九)各类非法宗教、邪教活动等违法犯罪行为;(十)学校周边摆摊、设点、占道经营,校内外出租房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情况;(十一)其它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行为及其“保护伞"。
篇五:扫黑除恶内容大全简单
下庄子学校扫黑除恶知识讲座宣传资料
一、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什么时候开始的?2022年1月23日,中央政法委召开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
电话会议,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始。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总蓝图”是什么?
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自2022年1月开始,至2022年底结束,为期3年。
2022年:治标。启动,打掉一批涉黑涉恶组织,惩处一批黑恶势力“保护伞”,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突出问题得到有效遏制。
2022年:治根。攻坚,对已侦破的案件循线深挖、逐一见底,使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
2022年:治本。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取得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压倒性胜利。三、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1.坚持党的领导、发挥政治优势;2.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紧紧依靠群众;3.坚持综合治理、齐抓共管;4.坚持依法严惩、打早打小;5.坚持标本兼治、源头治理。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是什么?
1.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2.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3.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击的重点是什么?扫黑1.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2.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3.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4.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5.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6.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7.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8.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9.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10.组织或雇佣网络“水军”在网上威胁、恐吓、侮辱、诽谤、滋扰的黑恶势力;
11.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六、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应做到哪“两个结合”?
扫黑除恶要与反腐、基层“拍蝇”结合起来,要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一案三查”指什么?
既要查办黑恶势力,又要追查黑恶势力背后的“关系网”和“保护伞”,还要倒查党委、政府的主体责任和有关部门的监管责任。八、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两个一律”指什么?
1.对涉黑涉恶案件:一律深挖其背后腐败问题;2.对黑恶势力“保护伞”:一律一查到底、绝不姑息。九、铲除黑恶势力治本之策、关键之举是什么?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哪些工作措施?摸线索、打犯罪、挖“保护伞”、治源头、强组织。十一、“扫黑”与“打黑”有什么区别?打,打的只是一个点;扫,扫的就是一大片。虽然一字之差,但对广度、深度、力度提出更高要求,反映的是党中央国务院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保障社会安定有序、保障国家长治久安的坚定决心。十二、“扫黑除恶”中的“黑”与“恶”指的是什么?“黑”是指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恶”是指恶势力、恶势力犯罪集团。十三、专项斗争中督导“六个围绕”指什么?
围绕政治站位、围绕依法严惩、围绕综合治理、围绕深挖彻查、围绕组织建设、围绕组织领导。十四、“黑社会性质组织”应具备哪“四个特征”?
1.组织特征。较稳定、人数多、有明确的组织者。2.经济特征。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利益,有经济实力。3.行为特征。用暴力、威胁等手段,多次为非作恶。4.危害性特征。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十五、“恶势力”的特征和具体表现是什么?1.一般为3人以上(相对固定);2.经常纠集在一起;3.使用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4.多次为非作恶,欺压百姓,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5.未形成黑社会性质组织。十六、“恶势力犯罪集团”的具体表现是什么?1.有3名以上较为固定的成员(有明显的首要分子);2.经常纠集在一起;3.共同故意实施3次以上恶势力惯常实施的犯罪活动等。十七、“软暴力”的具体表现是什么?1.暴力、威胁色彩不明显;2.实施者有暴力威胁的可能性;3.会使人产生恐惧、恐慌;
4.影响他人正常生产、工作、生活;5.通过“谈判”及滋扰、纠缠、哄闹、聚众造势等手段实施。十八、“村霸”问题的主要表现形式是什么?1.干扰基层政权,通过“拳头”、欺骗、贿选等手段插手基层选举,争当村干部或扶植代理人,插手基层公共事务;2.欺压村民百姓,强拿硬要、随意殴打、寻衅滋事,甚至雇黑佣黑形成帮派势力;3.破坏经营秩序,在土地流转、矿产开采、工程建设、客货运营等过程中暴力打压竞争对手;4.侵占集体资产,非法侵占、骗取国家项目资金,非法占有集体土地、矿产资源;5.农村宗族势力依仗人多势众,恃强凌弱、横行霸道、危害一方。十九、什么是黑恶势力的“保护伞”?1.对象为国家公职人员;2.利用手中权力;3.参与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或包庇、纵容黑恶犯罪、有案不立、立案不查、查案不力,为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提供便利条件,帮助黑恶势力逃避惩处等。二十、纪检监察机关重点查处的三类问题是什么?1.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问题;
2.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
3.地方党委和政府、政法机关、相关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不力问题。二十一、涉黑涉恶线索举报受理的范围有哪些?
各扫黑除恶相关部门只受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方面的来信来电举报,对于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交由有关部门处理。欢迎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反映与扫黑除恶有关的情况和问题。
受理范围包括:1.威胁政治安全:利用邪教组织干扰政治安全;利用网络散布污蔑党和国家领导人及其他政治谣言;发布恐怖言论、图片、视频进行恐怖宣传;利用热点问题、敏感事件聚众冲击党政机关,影响党政机关、医院、学校工作秩序;未经批准成立非政府组织,强迫他人参加;假借宗教信仰煽动民族矛盾。2.把持基层政权:采取“霸选”“骗选”“贿选”等手段插手、破坏农村基层选举,采取“拳头整治”“黑客政治”染指、操纵基层政权;扶持代理人,搞“小山头主义”,拉拢腐败、操控要挟党政、乡村基层干部为其“保驾护航”,贪污、侵占农村集体资产,强行入股分红。3.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利用家族宗族势力、封建帮派称王称霸,以大欺小,大姓压小姓,霸占他人山林、农田、水面,侵犯他人权属利益;挑起事端,干扰案件依法处理;无法无天,阻碍村
篇六:扫黑除恶内容大全简单
有关扫黑除恶宣传标语大全关于扫黑除恶的宣传标语大全关于扫黑除恶的宣传标语一深化“扫黑除恶”行动弘扬正气维护稳定。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法律素质检举揭发违法犯罪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把扫黑除恶与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深挖背后势力的“保护伞”。黑恶必除,除恶务尽加强组织领导,紧紧依靠群众,坚决打赢扫黑除恶这场硬仗。坚持“打早、打小”的方针,决不让黑恶势力犯罪分子做大做强。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促进经济社会社会平安,人人受益;维护平安,人人有责任何单位或个人都有义务举报违反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全民动员、全党动员,打一场“打黑除恶”的人民战争。严厉打击地痞地霸、车匪路霸、欺行霸市,与一切破坏经济发展环境的黑恶
分子。铲除黑恶痞霸势力,得民心、顺民意!黑恶不除,国无宁日!依法严厉惩处“村霸”、“街霸”、“市霸”、“行霸”等恶势力!党委领导,依靠群众,将扫黑恶除霸痞优环境保平安专项行动进行到底涉恶不除,社会不宁。坚持“打早、打小“的方针,决不让黑恶势力犯群分子做大做强。对黑恶霸痞犯罪露头就打、除恶务尽!扫黑除恶是维稳标本兼治之举,是廉政有效加强之需扫黑除恶,打出声威,打出成效,切实维护社会稳定。积极检举揭发黑恶霸痞犯罪,警民联手促进社会和谐积极行动起来,坚决同“黑恶势力”犯罪作斗争。坚决铲除危害一方的黑恶势力。深入开展黑恶势力犯罪线索摸排工作,发动群众积极提供黑恶势力犯罪线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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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决打击各种黑恶势力犯罪。广大人民群众积极行动起来,检举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行为。积极参与扫黑除恶扫除黄赌毒行动,共建和谐美好家园。严格执行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购买、运输、爆破作业许可证制度。全民动员,坚决铲除黑恶“毒瘤”。开展扫黑恶除霸痞优环境保平安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黑恶痞霸犯罪分子积极动员,迅速掀起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高潮严厉打击涉爆涉枪违法犯罪活动。严打黑恶犯罪,弘扬社会正气。全民参与,打一场打击黑恶霸痞违法犯罪分子的人民战争充分发动和依靠群众,打一场扫黑除恶的人民战争。扫黑除恶,净化社会,构建和-谐,创建平安。出重拳,扫黑恶,保平安。深入开展治爆缉枪行动,共同构建和-谐社会。积极行动起来,坚决同黑恶势力犯罪作斗争!关于扫黑除恶的宣传标语二坚持打早打小,露头就打,除恶务尽。民用爆炸物品从业人员必须持上岗证。坚决打击包庇黑恶势力,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违法犯罪活动。黑恶霸痞犯罪分子主动投案自首才是的出路!保持高压态势,铁腕扫黑除恶。坚决打击插手基层选举、把持基层政权,破坏社会稳定的不法分子。重拳出击“扫黑除恶”,依法严惩违法犯罪。毫不妥协地向黑恶势力宣战,打一场扫黑除恶的人民战争。重拳出击,铲除黑恶霸痞深化“严打”整治斗争,净化社会治安环境严惩黑恶犯罪,维护社会稳定。深化“扫黑除恶”建设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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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黑恶势力犯罪有奖,利国利民;揭发黄赌毒窝点有功,消除治安隐患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坚决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坚决打击欺压百姓、横行万里、强卖强买、损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黑恶势力。加强综合整治,优化治安环境坚决依法严惩黑恶霸痞犯罪分子折断“保护伞”、拆掉“黑后台”。有黑打黑,无黑除恶,无恶除霸,无霸除痞。打击黑恶霸痞犯罪,保一方平安!请广大人民群众踊跃举报各种犯罪行为。依法严厉惩处“村霸”、“街霸”、“市霸”、“行霸”等恶势力坚决打击黑恶势力严惩乡霸路霸村霸市霸行霸扫黑恶,净环境,促稳定,保平安。依法严厉打击黑恶霸痞犯罪,争创人民满意公安工作坚决打击建筑业、运输业、采矿业、集市中的行霸、市霸斩草除根,除恶务尽,坚决防止黑恶势力死灰复燃。深入开展扫黑除恶扫除黄赌毒专项行动发动群众,依靠群众,引导群众积极参与“打黑除恶”工作。严禁转让、出借、转借、抵押、赠送、私藏、非法持有民用爆炸物品。全党动员,全民参与,打一场惩治黑恶势力的人民战争。积极检举揭发黑恶犯罪、警民联手促进社会和谐。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净化社会治安环境决不让黑恶势力形成气候。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关于扫黑除恶的宣传标语三举报涉爆、涉qiang、涉刀违法犯罪行为线索予以奖励。深入开展治爆缉枪专项行动。坚决打掉黑恶势力的“保护伞”。黑恶霸痞犯罪分子主动投案自首才是的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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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藏枪支、爆炸物品是犯罪行为。深入开保黑恶势力犯罪线索摸排工作,发动群众积极提供黑恶势力犯罪线索。打击黑恶势力保一方平安,整治黄赌毒净化环境树一方正气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一步巩固基层组织建设。继续深化打黑除恶工作,保障人民生命及财产安全。积极检举揭发黑恶霸痞犯罪,警民联手促进社会和谐!缉枪治爆,势在必行。打击黑恶势力保一方平安,整治黄赌毒净化环境树一方正气。大力收缴非法爆炸物品qiang-支-弹-药。扫黑除恶,灭霸扫痞,除暴安良坚决铲除“黄、赌、毒”及涉qiang、涉爆等违法犯罪的黑恶势力。积极发动群众,全民参与,深入开展扫黑除恶扫除黄赌毒攻坚战严惩黑恶势力,维护社会稳定。依法严惩黑恶痞霸犯罪,共建和谐平安**坚决打击黑恶势力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依法严打“村霸”、“乡霸”等恶势力,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维护社会治安,公民人人有责积极举报有功、隐瞒包庇违法。坚决铲除强拿硬要、逞强斗狠、强揽工程的黑恶势力从重从快打击聚众斗殴、故意伤害、抢劫强奸的犯罪分子。坚决铲除强拿硬要、逞强斗狠、强揽工程的黑恶势力!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党员群众积极参与,坚决打赢扫黑除恶这场硬战。坚决扫除黑恶势力,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扫黑除恶工作是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之基,是社会长治久安之道坚持打早打小,露头就打,斩草除根,除恶务尽。实行“四包四保”制度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禁非法生产、销售、购买、运输民用爆炸物品。黑恶势力不除,铲黑工作不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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铲除黑恶痞霸势力,得民心、顺民意深入发动群众,打一场围剿黑恶势力的人民战争坚决打击黑恶霸痞势力,保障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顺利进行坚决打击铲除黑恶势力,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坚决打击堵桥堵路,冲击国家机关的不法分子。坚决贯彻打黑除恶“依法从严从快”的严打方针。坚决打击私藏qiang支、爆炸物品的违法行为。打击黑恶霸痞犯罪,保一方平安严厉打击“涉黑”、“涉恶”势力,维护社会稳定。私自持有枪-支-弹-药是违法犯罪行为。坚决铲除黑恶势力,让黑恶势力无路可逃。全民动员,全警参与,迅速掀起扫黑除恶扫除黄赌毒整治高潮。对黑恶霸痞犯罪露头就打、除恶务尽全民参与,共同打击涉黑、涉恶犯罪。黑恶必扫,除恶务尽。黄赌毒危害深,家破人亡有教训事事有法必依、人人知法守法、各方依法办事莫沾黄、勿涉赌、远毒品,从我做起天下宁。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创建安定和谐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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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七:扫黑除恶内容大全简单
扫黑除恶知应会_扫黑除恶基本知识扫黑除恶知应会_扫黑除恶基本知识一、“扫黑除恶”斗争的“总蓝图”是什么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自2018年1月开始,至2021年底结束,为期3年,1年一个阶段:1.2018年,掀起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高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整体效能明显提高,犯罪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控制,形成扫黑除恶浓厚氛围。2.2019年,针对尚未攻克的重点案件、重点问题、重点地区集中攻坚,对已侦破的案件循线深挖、逐一见底,彻底铲除黑恶势力赖以滋生的土壤,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3.2021年,建立健全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长效机制,取得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压倒性胜利。通过三年努力,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特别是农村涉黑涉恶问题得到根本遏制,涉黑涉恶治安乱点得到全面整治,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管理得到明显加强,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黑恶势力“保护伞”得以铲除,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环境明显优化;基层社会治理能力明显提升,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防范打击长效机制更加健全,扫黑除恶工作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进一步提高。
二、国家确定重点打击哪些领域?1.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2.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3.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4.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5.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6.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7.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8.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9.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10.组织或雇佣网络“水军”在网上威胁、恐吓、侮辱、诽谤、滋扰的黑恶势力;11.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同时,坚决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三、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是怎么认定的
1.黑社会性质组织是什么?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有四个方面的特征:(一)形成较稳定的犯罪组织,人数较多,有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二)有组织地通过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其他手段获取经济利益,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以支持该组织的活动;(三)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多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四)通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包庇或者纵容,称霸一方,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形成非法控制或者重大影响,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2.“恶势力”是什么?经常纠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但尚未形成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违法犯罪组织。恶势力一般为三人以上,纠集者相对固定,违法犯罪活动主要为强迫交易、故意伤害、非法拘禁、敲诈勒索、故意毁坏财物、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同时还可能伴随实施开设赌场、组织卖淫、强迫卖淫、贩卖毒品、运输毒品、制造毒品、抢劫、抢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以及聚众“打砸抢”等。
3.“恶势力犯罪集团”是什么?符合犯罪集团法定条件的恶势力犯罪组织,其特征表现为:有三名以上的组织成员,有明显的首要分子重要成员较为固定,组织成员经常纠集在一起,共同故意实施三次以上恶势力惯常实施的犯罪活动或者其他犯罪活动。4.黑恶势力“保护伞”是什么?“保护伞”主要是指国家公职人员利用手中权力,参与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或包庇、纵容黑恶犯罪、有案不立、立案不查、查案不力,为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提供便利条件,帮助黑恶势力逃避惩处等行为。四、黑恶势力的外在表现都有哪些1.佩戴夸张金银饰品炫耀的人员和以凶兽纹身等彪悍、跋扈人员从事违法活动的。2.态度蛮横、粗暴,随身随车携带管制刀具或棍棒的。3.昼伏夜出,在夜宵摊等公共场所成群结伙、惹是生非的。4.社会闲散人员参与开发商征地拆迁,以摆队形、站场子等形式威胁、恐吓征地拆迁对象的。5.控制土方、沙石、钢材等材料市场价格,存在明显不符合市场规律经营行为的。6.在一定范围内独揽建设工程、商品供应的。7.强行介入酒店、娱乐场所的酒水、食品等供应的。8.在各类市场中,为争夺业务而追逐、拦截、恐吓当事人,
并经常更换从业人员的。9.在娱乐场所中存在卖淫嫖娼、赌博、吸食注射毒品情形的。10.以接受他人委托为名讨要债务,采用贴身跟随、逗留债务
人住所、短期非法拘禁等手段逼债讨债的。11.KTV、酒吧等场所以内保人员身份在处置场所内发生纠纷
时肆意侵害他人合法权益。12.在纠纷、伤害类警情处置中,报警人称有社会闲散人员参
与其中的。13.无关人员刺探、干扰、阻挠公安机关案件办理的。14.在外来人员聚集区域,以所谓个人影响力私下调停各类
纠纷的。15.有赌博等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前科,且当前无固定职业或
稳定经济来源、多次反复出入境的。16.在医院、私人诊所等医疗机构接诊过程中,发现有刀伤、
枪伤等可疑情形的。17.外来人员以亲缘、地缘为纽带拉帮结派,排挤他人在一定
区域从事美容美发、足浴等经营的。18.以管理费、卫生费等为名,向经营业主强行摊派或收取费
用的。19.在娱乐场所中控制多名“失足人员”,频繁更换服务场所的。20.在宾馆、浴室、KTV等休闲娱乐场所发放小卡片,为客人
提供色情服务的。21.在广场、商场、停车场等公共场所散发、张贴追讨债务、
私人调查、贷款担保等小广告的。22.在工程建设招投标过程中,招、投标方恶意串标或投标人
相互勾结进行围标的。23.因各类纠纷引发砸玻璃窗、损毁门锁、随意喷涂、破坏监
控等情形的。24.无正当经济来源的却驾驶豪车、经常出入酒店等高档消
费场所的。25.在一定范围内多次向企事业主、经营户强行推销茶叶、红
酒、礼品高附加值等商品行为的。26.以过生日、搬家、公司开张等各种理由摆酒宴客,强行索
要礼金的。27.在酒店、娱乐场所长期挂单、强行消费的。28.本地人员突然异常举家搬迁或下落不明的。29.其他需要关注的异常情况。五、“扫黑除恶”还有哪些你必须知道1.“扫黑除恶”斗争的重大意义是什么?①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②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③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
伟大梦想。2.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目标任务是什么?①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
结合起来;②把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和反腐败、基层“拍蝇”结合起来;③把扫黑除恶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3.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三个阶段的主要任务是什么?①2018年:治标。严态势,营造人人喊打的氛围;②2019年:治本。攻案件,提升群众满意度;③2021年:治根。建机制,取得压倒性胜利。4.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要求是什么?①有黑扫黑;②无黑除恶;③无恶治乱。5.扫黑除恶聚焦打击的重点内容是什么?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
把打击锋芒始终对准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
6.扫黑除恶“打早打小”是指什么?是指各级政法机关必须依照法律规定对可能发展成为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犯罪集团、“恶势力”团伙及早打击,绝不能允许其
坐大成势。7.扫黑除恶“打准打实”是指什么?是指审判时应当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在准确查明事实的基
础上,构成什么罪,就按什么罪判处刑罚,既不能“降格”,也不能“拔高”。
8.扫黑除恶如何形成长效工作机制?针对当前涉黑涉恶问题新动向,切实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把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和反腐败、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把扫黑除恶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既有力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形成压倒性态势,又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形成长效机制。9.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活动主要是什么?强迫交易、故意伤害、非法拘禁、敲诈勒索、故意毁坏财物、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同时还可能伴随实施开设赌场、组织卖淫、强迫卖淫、贩卖毒品、运输毒品、制造毒品、抢劫、抢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以及聚众“打砸抢”等。10.“打黑除恶”与“扫黑除恶”什么区别?过去“打黑除恶”更多是从社会治安角度出发,强调点对点打击黑恶势力犯罪。这次“扫黑除恶”是从夯实党的执政根基、巩固执政基础、加强基层政权建设、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的角度,在更大范围内,更全面、更深入地扫除黑恶势力,不但要打击犯罪,
还要打击违法行为。过去“打黑除恶”打的多,防的少,这次“扫黑除恶”更加重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齐抓共管。
篇八:扫黑除恶内容大全简单
一、扫黑除恶目标任务通过3年不懈努力,使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特别是农村涉黑涉恶问题得到根本遏制,涉黑涉恶治安乱点得到全面整治,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管理得到明显加强,人民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黑恶势力“保护伞”得以铲除,基层组织政治建设环境明显优化;基层社会治理能力明显提升,黑恶势力违法犯罪防范打击的长效机制更加健全,扫黑除恶工作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进一步提高。
重点打击以下11类黑恶势力犯罪:
1、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2、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3、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
4、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5、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
6、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点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7、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8、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9、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
10、组织或雇佣网络“水军”在网上威胁、恐吓、侮辱、诽谤、滋扰的黑恶势力;
11、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要以零容忍的态度,出重拳,下重手,打出声威,打出实效,坚持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除霸,无霸治乱,无乱强基。
二、发现以下十种黑恶势力性质违法犯罪活动,请马上举报!
1、农村地区把持和操纵基层政权、侵吞农村集体财产的“黑村官及幕后推手;横行乡里或利用家族、宗族、宗族势力称霸一方的“村霸乡霸”;采取贿赂、暴力、欺骗、威胁等手段干扰破坏农村基层换届选举的黑恶势力,以各种名义在征地租地过程中煽动群众闹事、组织策划群体性上访的黑恶势力;
2、强占各类农贸市场,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敲诈勒索、聚众滋事,侵害群众利益的各类“菜霸”“行霸"“市霸”等黑恶势力;
3、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仓储物流等领域强强揽工程、强立债权、恶意竟标、强迫交易、非法垄断经营、收取“保护费”、破坏经济秩序的黑恶势力.
4、群众反映强烈的涉嫌高利贷非法讨债,以及采取故意伤害、非法拘禁、威胁恐吓等手段暴力讨债,或插手经济纠纷的“讨债公司”、“地下出警队”、“职业医闹”等恶势力;
5、在乡村、城郊、居民社区、娱乐场所,有组织地从事涉“黄、赌、毒、枪”的违法犯罪活动,严重败坏社会风气、危害社会治安的黑恶势力;
6、对矿产资源进行私挖滥采和组织渔船越境捕捞的违法行为,以及在滩涂养殖中由于划地为界、码头“扒皮”等行为滋生的矿霸、船霸、渔霸等流氓恶势力;
7、由黑恶势力操控的黑导游,及其引发的强买强卖、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
8、以高薪引诱招募船员实施欺骗、敲诈勒索、强迫劳动等违法犯罪活动;
9、拉帮结派、寻衅滋事、打架斗殴、强拿硬要、称王称霸等破坏一方秩序带有黑恶势力性质的帮派势力;
10、其他涉黑恶违法犯罪线索.
校园扫黑除恶:(一)侵占学校公用财产的违法犯罪行为;(二)非法侵入学校扰乱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侵害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等违法犯罪行为;(三)在学校周边敲诈勒索学生财物的违法犯罪行为;(四)体罚、虐待、性骚扰等侵害学生的违法犯罪行为;(五)学校使用非专用车辆接送学生上下学及其它交通违法行为;(六)校园欺凌行为;(七)干扰、阻挠学校建设等违法犯罪行为;(八)各类非法“校园贷”及电信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九)各类非法宗教、邪教活动等违法犯罪行为;(十)学校周边摆摊、设点、占道经营,校内外出租房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情况;(十一)其它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行为及其“保护伞”。
篇九:扫黑除恶内容大全简单
扫黑除恶小知识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哪一级部署的答:是党中央部署的。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几年答:开展三年。2022、2022、2022共三年。三、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目标是什么答:让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让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特别是农村涉黑涉恶问题得到根本遏制;让涉黑涉恶治安乱点得到全面整治,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管理得到明显加强;让社会基层组织建设水平明显提升;让黑恶势力“保护伞”得以铲除,社会环境明显净化,基层社会治理能力明显提升;让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防范打击长效机制更加健全,扫黑除恶工作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四、“扫黑”与“打黑”有什么区别答:“打黑”更多是从社会治安角度出发,强调点对点打击黑恶势力犯罪。“扫黑”是从夯实党的执政根基、巩固执政基础、加强基层政权建设、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的角度,在更大范围内,更全面、更深入的扫除黑恶势力,不但要打击犯罪,还要打击违法行为。“扫黑”更加重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齐抓共管。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主要打击哪几类黑恶势力答:重点打击12类黑恶势力:1、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2、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3、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4、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5、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
6、在海岛开发、海上养殖、作业生产过程中阻扰开发、非法占海、敲诈勒索、组织渔船越界捕捞谋取利益、以暴力争抢渔场的“渔霸”“海霸”等黑恶势力;
7、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机场车站、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8、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9、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10、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11、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12、黑恶势力“保护伞”。六、什么样的组织是黑社会性质的犯罪组织答: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有四个方面的特征:①形成较稳定的犯罪组织,人数较多,有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②有组织地通过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其他手段获取经济利益,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以支持该组织的活动;③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多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④通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包庇或者纵容,称霸一方,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形成非法控制或者重大影响,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七、什么是“恶势力”答:是指以暴力、威胁、滋扰等手段,在一定区域内或行业内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严重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恶劣影响的犯罪组织。八、什么是黑恶势力“保护伞”答:“保护伞”主要是指国家公职人员利用手中权力,参与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或包庇、纵容黑恶犯罪、有案不立、立案不查、查案不力,为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提供便利条件,帮助黑恶势力逃避惩处等行为。九、哪十类人不能进村“两委”班子
答:①被判处刑罚、现实表现不好的;②欺压群众、横行霸道、群众反映强烈,涉及“村霸”村闹、宗族恶势力、黑恶势力的;③参加邪教组织,从事地下宗教活动,组织封建迷信活动的;④受到党政纪处分尚未超过有关任职限制期限,以及涉嫌严重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立案调查处理的;⑤参与或指使他人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等违法手段参选的;⑥长期无理上访或组织、蛊惑群众上访,影响社会稳定的;⑦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⑧道德品行低劣,在群众中影响较坏的;⑨原村(社区)干部近3年内被责令辞职和民主评议连续两次不称职的;⑩患有严重疾病,不能正常工作等其它不宜提名的。
十、可以通过哪些途径举报黑恶势力答:即墨区扫黑办欢迎广大人民群众踊跃举报,对举报人身份信息和举报内容严格保密。重大涉黑涉恶犯罪线索经查实的,给予物质奖励。扫黑除恶小知识1、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从何时开始答:2022年1月23日,中央政法委召开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为期三年(2022年一2022年)的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正式开始。2、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大意义是什么答: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3、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基本原则是什么答: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4、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主要特点是什么答:已上升至国家战略、斗争对象更加广泛、斗争手段更加丰富、更加强调依法打击。5、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步骤有哪些答:2022年1月前,出台相关司法解释或规范性文件,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供有力司法保障。2022年1月进行部署,正式启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确保在春节前后取得积极成效,营造安定祥和的节日氛围。
2022年,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突出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在全社会形成对黑恶势力人人喊打的浓厚氛围。
2022年,对尚未攻克的重点案件、重点问题、重点地区集中攻坚,对已侦破的案件循线深挖、逐一见底,彻底铲除黑恶势力赖以滋生的土壤,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
2022年,建立健全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长效机制,取得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压倒性胜利。
6、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目标任务是什么答:通过3年不懈努力,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特别是农村涉黑涉恶问题得到根本遏制,城乡结合部等涉黑涉恶治安乱点得到全面整治,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管理得到明显加强,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黑恶势力“保护伞”得以铲除,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环境明显优化;基层社会治理能力明显提升,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防范打击长效机制更加健全,扫黑除恶工作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进一步提升。7、两高两部出台的重要指导性文件有哪些答:(1)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的实施意见》;(3)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4)公安部《关于贯彻落实的意见》;(5)司法部《关于做好律师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通知》。8、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一案三查”是什么答:在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既要查办黑恶势力犯罪,又要追查黑恶势力背后的“关系网”和“保护伞”,还要倒查党委政府的主体责任和部门的监督管理责任。
9、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两个一律”是什么答:对涉黑涉恶犯罪案件:一律深挖背后腐败问题;对黑恶势力“关系网”“保护伞”:一律一查到底,决不姑息。10、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应做到“三个结合”是什么答:(1)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2)把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和反腐败、基层“拍蝇”结合起来。(3)把扫黑除恶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扫黑除恶小知识一、总体工作要求1.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时,在查明黑恶势力组织违法犯罪事实并对黑恶势力成员依法定罪量刑的同时,要全面调查黑恶势力组织及其成员的财产状况,依法对涉案财产采取查询、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并根据查明的情况,依法作出处理。前款所称处理既包括对涉案财产中犯罪分子违法所得、违禁品、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以及其他等值财产等依法追缴、没收,也包括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等依法返还。2.对涉案财产采取措施,应当严格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进行。严禁在立案之前查封、扣押、冻结财物。凡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都应当及时进行审查,防止因程序违法、工作瑕疵等影响案件审理以及涉案财产处置。3.对涉案财产采取措施,应当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所抚养的亲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和物品。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在保证诉讼活动正常进行的同时,可以允许有关人员继续合理使用有关涉案财产,并采取必要的保值保管措施,以减少案件办理对正常办公和合法生产经营的影响。4.要彻底摧毁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经济基础,防止其死灰复燃。对于组织者、领导者一般应当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于确属骨干成员或者为该组织转移、隐匿资产的积极参加者,可以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于其他组织成
员,应当根据所参与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的次数、性质、地位、作用、违法所得数额以及造成损失的数额等情节,依法决定财产刑的适用。
5.要深挖细查并依法打击黑恶势力组织进行的洗钱以及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等转变涉案财产性质的关联犯罪。
二、依法采取措施全面收集证据6.公安机关侦查期间,要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适用查封、冻结措施相关规定》(公通字〔2022〕30号)等有关规定,会同有关部门全面调查黑恶势力及其成员的财产状况,并可以根据诉讼需要,先行依法对下列财产采取查询、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1)黑恶势力组织的财产;(2)犯罪嫌疑人个人所有的财产;(3)犯罪嫌疑人实际控制的财产;(4)犯罪嫌疑人出资购买的财产;(5)犯罪嫌疑人转移至他人名下的财产;(6)犯罪嫌疑人涉嫌洗钱以及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等犯罪涉及的财产;(7)其他与黑恶势力组织及其违法犯罪活动有关的财产。7.查封、扣押、冻结已登记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应当通知有关登记机关,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间禁止被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流转,不得办理被查封、扣押、冻结财产权属变更、抵押等手续。必要时可以提取有关产权证照。8.公安机关对于采取措施的涉案财产,应当全面收集证明其来源、性质、用途、权属及价值的有关证据,审查判断是否应当依法追缴、没收。证明涉案财产来源、性质、用途、权属及价值的有关证据一般包括:(1)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关于财产来源、性质、用途、权属、价值的供述;(2)被害人、证人关于财产来源、性质、用途、权属、价值的陈述、证言;(3)财产购买凭证、银行往来凭据、资金注入凭据、权属证明等书证;(4)财产价格鉴定、评估意见;
(5)可以证明财产来源、性质、用途、权属、价值的其他证据。9.公安机关对应当依法追缴、没收的财产中黑恶势力组织及其成员聚敛的财产及其孳息、收益的数额,可以委托专门机构评估;确实无法准确计算的,可以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及查明的事实、证据合理估算。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对于公安机关委托评估、估算的数额有不同意见的,可以重新委托评估、估算。10.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根据案件诉讼的需要,可以依法采取上述相关措施。三、准确处置涉案财产11.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应当加强对在案财产审查甄别。在移送审查起诉、提起公诉时,一般应当对采取措施的涉案财产提出处理意见建议,并将采取措施的涉案财产及其清单随案移送。人民检察院经审查,除对随案移送的涉案财产提出处理意见外,还需要对继续追缴的尚未被足额查封、扣押的其他违法所得提出处理意见建议。涉案财产不宜随案移送的,应当按照相关法律、司法解释的规定,提供相应的清单、照片、录像、封存手续、存放地点说明、鉴定、评估意见、变价处理凭证等材料。12.对于不宜查封、扣押、冻结的经营性财产,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可以申请当地政府指定有关部门或者委托有关机构代管或者托管。对易损毁、灭失、变质等不宜长期保存的物品,易贬值的汽车、船艇等物品,或者市场价格波动大的债券、股票、基金等财产,有效期即将届满的汇票、本票、支票等,经权利人同意或者申请,并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主要负责人批准,可以依法出售、变现或者先行变卖、拍卖,所得价款由扣押、冻结机关保管,并及时告知当事人或者其近亲属。13.人民检察院在法庭审理时应当对证明黑恶势力犯罪涉案财产情况进行举证质证,对于既能证明具体个罪又能证明经济特征的涉案财产情况相关证据在具体个罪中出示后,在经济特征中可以简要说明,不再重复出示。14.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除应当对随案移送的涉案财产作出处理外,还应
当在判决书中写明需要继续追缴尚未被足额查封、扣押的其他违法所得;对随案移送财产进行处理时,应当列明相关财产的具体名称、数量、金额、处置情况等。涉案财产或者有关当事人人数较多,不宜在判决书正文中详细列明的,可以概括叙述并另附清单。
15.涉案财产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追缴、没收:(1)黑恶势力组织及其成员通过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聚敛的财产及其孳息、收益;(2)黑恶势力组织成员通过个人实施违法犯罪活动聚敛的财产及其孳息、收益;(3)其他单位、组织、个人为支持该黑恶势力组织活动资助或者主动提供的财产;(4)黑恶势力组织及其成员通过合法的生产、经营活动获取的财产或者组织成员个人、家庭合法财产中,实际用于支持该组织活动的部分;(5)黑恶势力组织成员非法持有的违禁品以及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6)其他单位、组织、个人利用黑恶势力组织及其成员违法犯罪活动获取的财产及其孳息、收益;(7)其他应当追缴、没收的财产。16.应当追缴、没收的的财产已用于清偿债务或者转让、或者设置其他权利负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追缴:(1)
系人的利益,不影响案件正常办理的,应当在登记、拍照或者录像后,依法及时返还。
四、依法追缴、没收其他等值财产19.有证据证明依法应当追缴、没收的涉案财产无法找到、被他人善意取得、价值灭失或者与其他合法财产混合且不可分割的,可以追缴、没收其他等值财产。对于证明前款各种情形的证据,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应当及时调取。20.本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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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黑除恶有哪些内容打黑除恶的内容有1、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2、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3、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修等黑恶势力;4、在征地、租地、拆迂、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5、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6、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7、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九十四条【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可以并处罚金。
【入境发展黑社会组织罪】境外的黑社会组织的人员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展组织成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包庇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或者纵容黑社会性质的组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
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犯前三款罪又有其他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黑社会性质的组织应当同时具备以下特征:
(一)形成较稳定的犯罪组织,人数较多,有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
(二)有组织地通过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其他手段获取经济利益,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以支持该组织的活动;
(三)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多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
(四)通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包庇或者纵容,称霸一方,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形成非法控制或者重大影响,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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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医疗卫生单位要聚焦涉黑涉恶及社会乱象问题突出的重点场所、重点领域,针对重点打击的10类黑恶势力,
切实明白扫黑除恶工作的范围和对象,做到底数清、情况
明。对于卫计系统来说,主要整治十个方面:1、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
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及干扰正常政治秩序的乱象行为。
i2、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及扰乱正常治安秩序的乱象行为
3、暴力传销、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强行拉人入伙、劫掠敲诈钱财的黑恶势力及扰乱正常社会秩序的乱象行为。
4、系统内有关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涉嫌参与或直接参与黑恶势力有关活动及干扰正常工作秩序的乱象行为。
5、操控、把待、破坏卫计系统基建项目、设备药品等招标采购工作的黑恶势力及干扰正常工作秩序的乱象行为。
6、在医疗纠纷调处过程中,专门受雇他人插手医疗纠纷组织、煽动、参与闹事或暴力威胁甚至伤医伤护和采取“摆队形”“占场了威胁恐吓、跟踪滋扰等手段破坏社会秩序的“职业医闹”等黑恶势力及恶意干扰正常医疗纠纷调处的乱象行为。
7、寄生在医疗机制等场所强买强卖敲许勒索的黑恶势力及乱象行为。
8、在医疗卫生单位周边违规摆摊设点影响诊疗秩序,以及违规违法开展业务的黑救护、黑出租,以暴力手段抗拒劝离的乱象行为。
9、以非法手段威助干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正常决策和业〕务开展的黑恶势力及乱象行为。
10其他影响卫计系统安全稳定的涉黑涉恶及乱象行
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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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知识点汇总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知识汇总
一、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什么时候开始?2018年1月23日,中央政法委召开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始。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总蓝图”是什么?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自2018年1月开始,至2020年末结束,为期3年。
2018年:治标。启动,打掉一批涉黑涉恶组织,惩处一批黑恶权力“保护伞”,黑恶权力违法犯法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截止。
2019年:治根。攻坚,对已侦破的案件循线深挖、逐一见底,使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
2020年:治本。成立健全长效体制,取得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压倒性胜利。三、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意义是什么?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稳固;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
四、扫黑除恶的主要特点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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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上升至国家战略、斗争对象更为宽泛、斗争手段更为丰富、更为强调依法打击。
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基来源则是什么?“五个坚持”:坚持党的领导、发挥政治优势;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紧紧依赖群众;坚持综合治理、齐抓共管;坚持依法严惩、打早打小;坚持标本兼治、源头治理。
六、“扫黑除恶”中的“黑”与“恶”指的是什么?“黑”是指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恶”是指恶权力、恶权力犯法公司。
七、“黑社会性质的组织”应当同时具备哪“四个特点”?1.组织特点。较稳定、人数多、有明确的组织者。2.经济特点。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利益,有经济实力。3.行为特点。用暴力、威胁等手段,多次为非作恶。4.危害性特点。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八、“恶权力”的特点及详细表现是什么?1.一般为3人以上(相对固定);2.经常集结在一同;3.使用暴力、威胁或许其他手段;4.多次为非作恶,欺压百姓,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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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未形成黑社会性质组织。
九、“恶权力犯法公司”的特点及详细表现是什么?1.有3名以上较为固定的成员(有明显的首要分子);2.经常集结在一同;3.共同成心实施3次以上恶权力惯常实施的犯法活动等。
十、什么是黑恶权力“保护伞”?1.对象为国家公职人员;2.利用手中权力;3.参与涉黑涉恶违法犯法,或袒护、纵容黑恶犯法、有案不立、立案不查、查案不力,为黑恶权力违法犯法提供便利条件,帮助黑恶权力逃避惩处等。
十一、“软暴力”详细表现是什么?1.暴力、威胁色彩不明显;2.实施者有暴力威胁的可能性;3.会使人产生恐惧、惊慌;4.影响他人正常生产、工作、生活;5.通过“谈判”及滋扰、纠缠、哄闹、聚众造势等手段实施。
十二、“扫黑”与“打黑”有什么区别?打,打的只是一个点;扫,扫的就是一大片,对广度、深度、力度提出了更高要求。“打黑”更多是从社会治安角度出发;“扫黑”是从夯实党的执政基础、稳固执政基础、加强基层政权建设、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的角度,在更大范围内,更全面、更深入地打扫黑恶权力,更为重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齐抓共管。虽然一字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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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但反应的是党中央国务院保障人民安家乐业、保障社会安定有序、保障国家长治久安的坚定决心。
十三、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击的重点是什么?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域、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把打击锋芒始终瞄准群众反应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权力违法犯法。重点打击以下对象:1.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权力;
2.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乡村资源、侵吞集体财产的黑恶权力;
3.利用家族、宗族权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权力;4.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生事的黑恶权力;
5.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权力;
6.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权力;7.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法活动的黑恶权力;8.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权力;9.插手民间纠葛,充任“地下执法队”的黑恶权力;
10.组织或雇用网络“水军”在网上威胁、恫吓、侮辱、诋毁、滋扰的黑恶权力;11.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权力。12.黑恶权力“保护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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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涉黑涉恶线索检举受理的范围有哪些?各扫黑除恶有关部门只受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方面的来信来电检举,关于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信接见题,将按规定交由有关部门办理。受理范围包括(含12类打击的重点):
1.威胁政治安全:利用邪教组织搅乱政治安全;利用网络散布诬蔑党和国家领导人及其他政治谣言;发布恐怖言论、图片、视频进行恐怖宣传;利用热点问题、敏感事件聚众冲击党政机关,影响党政机关、医院、学校工作秩序;未经批准成立非政府组织,强迫他人参加;假借宗教崇奉煽动民族矛盾。
2.把持基层政权:采取“霸选”“骗选”“贿选”等手段插手、破坏乡村基层选举,采取“拳头整顿”“黑客政治”染指、操纵基层政权;扶助代理人,搞“小山头主义”,拉拢腐败、操控要挟党政、乡村基层干部为其“保驾护航”,贪污、侵占乡村集体财产,强行入股分成。
3.利用家族宗族权力横行乡里:利用家族宗族权力、封建帮派称王称霸,以大欺小,大姓压小姓,侵占他人山林、农田、水面,侵犯他人权属利益;挑举事端,搅乱案件依法办理;无法无天,阻挡村民集体决策。
4.煽动群众生事:借医疗事故、交通事故、工伤事故以及其他纠葛煽动、组织聚众生事;在征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策划集体非访、群体性(械斗)事件,挟持群众与党和政府抗衡,聚众搅乱公共场所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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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知识大全一、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什么时候开始?2018年1月23日,中央政法委召开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始。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时间多长?2018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时间从2018年1月开始,至2020年底结束,为期三年三、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是什么?1.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2.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3.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总蓝图”是什么?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自2018年1月开始,至2020年底结束,为期3年。2018年:治标。启动,打掉一批涉黑涉恶组织,惩处一批黑恶势力“保护伞”,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突出问题得到有效遏制。2019年:治根。攻坚,对已侦破的案件循线深挖、逐一见底,使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2020年:治本。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取得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压倒性胜利。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三年工作重点分别是哪些?2018年:严态势,营造人人喊打的氛围。2019年:攻案件,提升群众满意度。2020年:建机制,取得压倒性胜利。六、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基本原则是什么?1.坚持党的领导、发挥政治优势;2.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紧紧依靠群众;3.坚持综合治理、齐抓共管;4.坚持依法严惩、打早打小;5.坚持标本兼治、源头治理。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击的重点黑恶势力是什么?1.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2.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3.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4.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5.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
6.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7.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8.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9.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10.组织或雇佣网络“水军”在网上威胁、恐吓、侮辱、诽谤、滋扰的黑恶势力;11.影响、干扰中央决策部署、中央政策落实的黑恶势力;12.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13.国家公职人员及党政机关领导干部、政法机关领导干部及政法干警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和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八、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一案三查”指什么?既要查办黑恶势力;又要追查黑恶势力背后的“关系网”和“保护伞”;还要倒查党委、政府的主体责任和有关部门的监管责任。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两个一律”指什么?对涉黑涉恶案件:一律深挖其背后腐败问题;对黑恶势力“保护伞”:一律一查到底、绝不姑息。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应做到哪“两个结合”?扫黑除恶要与反腐、基层“拍蝇”结合起来;要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十一、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的治本之策、关键之举是什么?
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十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哪些工作措施?摸线索、打犯罪、挖“保护伞”、治源头、强组织。十三、“扫黑”与“打黑”有什么区别?打,打的只是一个点;扫,扫的就是一大片。虽然一字之差,但对广度、深度、力度提出更高要求,反映的是党中央国务院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保障社会安定有序、保障国家长治久安的坚定决心。十四、“扫黑除恶”中的“黑”与“恶”指的是什么?“黑”是指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恶”是指恶势力、恶势力犯罪集团。
十五、“黑社会性质的组织”应当同时具备哪“四个特征”?1.组织特征。形成较稳定的犯罪组织,人数较多,有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2.经济特征。有组织地通过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其他手段获取经济利益,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以支持该组织的活动;3.行为特征。以暴力、成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多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
4.危害性特征。通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包庇或者纵容,称霸一方,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形成非法控制或者重大影响,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十六、涉黑类犯罪有哪些类型?包括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入境发展黑社会组织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十七、“恶势力”的特征及具体表示是什么?恶势力一般为3人以上,纠集者相对固定,违法犯罪活动主要为强迫交易、故意伤害、非法拘禁、敲诈勒索,故意坏财物、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同时还可能伴随实开设赌杨、组织卖淫、强迫卖淫、贩卖毒品、运输毒品、制造毒品、抢劫、抢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以及聚众“打砸抢”等。重点:1.一般为3人以上(相对固定);2.经常纠集在一起;3.使用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4.多次为非作恶,欺压百姓,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5.未形成黑社会性质组织。十八、“恶势力犯罪集团”的特征及具体表现是什么?
有三名以上的组织成员,有明显的首要分子,重要成员较为固定,组织成员经常纠集在一起,共同故意实施三次以上恶势力惯常实施的犯罪活动或者其他犯罪活动。重点:1.有3名以上较为固定的成员(有明显的首要分子);2.经常纠集在一起;3.共同故意实施3次以上恶势力惯常实施的犯罪活动等。十九、“软暴力”具体表现是什么?暴力、威胁色彩虽不明显,但实际是以组织的势力、影响和犯罪能力为依托,以暴力成胁的现实可能性为基础,足以使他人产生恐供、恐慌进而形成心理强制或者足以影响、限制人身自由、危及人身财产安全或者影响正常生产、工作、生活的手段,属于《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第五款第(三)项中的“其他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所谓的“谈判”“协商”“调解”以及滋扰、纠缠、哄闹、聚众造势等手段。重点:1.暴力、威肋、色彩不明显;2.实施者有暴力威胁的可能性;3.会使人产生恐惧、恐慌;4.影响他人正常生产、工作、生活;5.通过“谈判”及滋扰、纠缠、哄闹、聚众造势等手段实施。二十、什么是“套路贷”?
“套路贷”的”借款”是被告人侵吞被害人财产的借口,所以“套路贷”是以“借款"为名行非法占有被害人财务之实。而高利贷出借人希望借款人按约定支付高额利息并返还本金,目的是为了获取高额利息。“套路贷”假借民间借贷之实,通过“虚增债务”“制造资金走账流水”“肆意认定违约”“转账平账”“虚假诉讼”等手段,达到非法古有他人财产的目的。二十一、“村霸”问题的主要表现形式是哪5个?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或暴力手段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黑恶势力分子。1.干扰基层政权,通过“拳头”、欺骗、贿选等手段插手基层选举,争当村干部或扶植代理人,插手基层公共事务;2.欺压村民百姓,强拿硬要、随意殴打、寻衅滋事,甚至雇黑佣黑形成帮派势力;3.破坏经营秩序,在土地流转、矿产开采、工程建设、客货运营等过程中暴力打压竞争对手;4.侵占集体资产,非法侵占、骗取国家项目资金,非法占有集体土地、矿产资源;5.农村宗族势力,依仗人多势众,恃强凌弱、横行霸道、危害一方。二十二、什么是“沙霸”?“沙”,是以一个或者多个已交房即将开始装修的住宅小区楼盘,违背市场交易自愿公平原则,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向正在装修
的业主等消费者强行高价出售沙石料等装修材料,以垄断市场获取高额非法经济利益。这里所说的沙,不仅仅是对沙子销售的掌控,还有水泥、红砖等辅助装修材料。二十三、村“两委”换届建立“负面清单”是什么意思?意思是具有下面这10个方面负面行为的人员不能进“两委”班子:1.被判处刑罚、现实表现不好的;2.欺压群众、横行霸道、群众反映强烈,涉及“村霸”村闹、家族恶势力、黑恶势力的;3.参加邪教组织,从事地下宗教活动,组织封建迷信活动的;4、受到党政纪处分尚未超过有关任职限制期限,以及涉嫌严重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立案调查处理的;5.参与或指使他人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等违法手段参选的;6.长期无理上访或组织、蛊惑群众上访,影响社会稳定的;7.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8.道德品行低劣,在群众中影响较坏的;9.原村(社区)干部近3年内被责令辞职和民主评议连续两次不称职的;10.患有严重疾病,不能正常工作等其它不宜提名的。二十四、什么是黑恶势力“保护伞”?1.对象为国家公职人员;2.利用手中权力;
3.参与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或包庇、纵容黑恶犯罪、有案不立、立案不查、查案不力,为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提供便利条件,帮助黑恶势力逃避惩处等。二十五、“保护伞”指哪些公职人员?1.中国共产党的各类机关、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机关、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各级委员会机关,民主党派各级组织和各级工商联机关的公务员,以及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2.法律、法规授权或若受国家机关依法委托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3.国有企业管理人员。4.公办的教育、科研、文化、医疗卫生、体育等单位中从事管理的人员。5.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集体事务管理的人员。6.其他依法履行公积的人员。二十六、农村地区打击重点是什么?重点打击把持或者侵害基础政权组织的“问题村官”、破坏影响基层选举,以暴力威胁或者其它不法手段欺压百姓、危害一方的农村黑恶痞霸势力。二十七、城乡结合部打击重点是什么?
重点打击以“抢占地盘”为特征的,以暴力或胁迫手段排挤对手,垄断经营、攫取非法利益的黑恶势力,如建筑领域的阻挠施工、封门堵路、强揽供料的“沙霸”“砖霸”等。二十八、各行业场所打击重点是什么?重点打击充当赌场娱乐场所“靠山”、“保护伞”,收取“保护费”,扰乱医院、学校周边秩序的黑恶势力等。二十九、纪检监察机关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重点查出的3类问题指的是什么?1.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问题;2.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3.地方党委和政府、政法机关、相关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不力问题。三十、中央督导组的督导工作的”六个围绕、六个重点”是什么?1.围绕政治站位,重点督导党委和政府贯彻落实中央有关重要指示和重要决策部署情况,积极落实扫黑除专项斗争的总体要求和实施步骤情况,专项斗争第一责任人、直接责任人切实履行扫黑除恶重大政治责任情况。2.围绕依法严惩,重点督导扫黑、除恶、治乱的成效,特别是发动群众情况,严守法律政策界限,严格依法办案,确保涉黑涉恶问题得到根本遏制情况。
3.围绕综合治理,重点督导各部门齐抓共管,相关监管部门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加强日常监管,形成强大合力、整治突出问题情况。4.围绕深挖彻查,重点督导把扫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治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深挖黑恶势力背后“保护伞”情况。5.围绕组织建设,重点督导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严防黑恶势力侵蚀基层政权,为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提供坚强组织保证情况。6.围绕组织领导,重点督导各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大统筹力度,层层压实责任,推动解决经费保障、技术装备、专业队伍建设等重要问题情况。三十一、发现身边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应如何举报?人民群众向政法机关提供黑势力犯罪线索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和方式进行:1.拨打公安机关或扫黑办向社会公开的举报电话及邮箱进行举报;2.通过政法便民服务平台进行举报;3.通过信件或向政法机关及扫除恶办公室当面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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