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在落实整改主体责任方面存在哪些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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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在落实整改主体责任方面存在哪些问题?

党委在落实整改主体责任方面存在哪些问题?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 2016-10-20 浏览:分享人:金琦舒手机版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形成全党动手一起抓的生动局面。下面品才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的相关资料。欢迎大家阅读!!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

 对反映干部的问题,要分门别类地进行梳理、认真处理,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咬耳扯袖、红脸出汗,让干部警醒、及时纠正。三要做基层群众的贴心人。当前开展“脱贫攻坚回头看”,就是要解决群众特别是贫困群众的实际困难,解决我们工作中的盲点和薄弱环节。广大干部要认真扎实开展“大走访、回头看”,联系群众要更深入,对群众的感情要更真挚,做群众工作要更细致,真正做到心系群众、为民解困。四要做言行一致的带头人。各级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要求别人做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对党、对事业、对同志表里如一、真诚可靠,在政治上、工作上、团结上、廉洁上都要做言行一致的老实人。

  王三运强调,基层工作千头万绪,当前要重点抓好三件大事。一是“两学一做”要深入扎实推进,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部署和省委要求,将学习教育作为一项常态化工作抓紧抓好抓具体,确保学深学透、做实做好。二是换届工作一定要确保风清气正,认真执行中央和省委关于换届工作的制度规定,扎扎实实抓好相关筹备工作,从细节上把好关,全过程加强工作监督,坚决防止拉票贿选等事件的发生,确保换届工作顺利进行。三是“脱贫攻坚回头看”要有力有效开展,市县要加强组织领导,一村一户逐个去摸排,用扎实的作风全面摸清群众中存在的困难,用过细的工作全面掌握推进中的短板,用改革创新的办法着力**重点难点问题,推动脱贫攻坚和各项工作取得群众满意的成效。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

 昨日,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侯长安赴黄冈市督导调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在黄冈召开了工作座谈会,听取市、县、乡领导干部的意见建议。侯长安充分肯定了黄冈市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主要做法和成效,强调各级党组织要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作为应当之责、该当之责、必当之责,健全主体责任体系,完善责任落实链条,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不断走向深入。

 侯长安要求,要从“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高度,进一步深化对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的认识,进一步突出工作重点,更加注重加强纪律建设,更加注重实践“四种形态”,更加注重严管严治,更加注重保持正风反腐高气压,更加注重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更加注重发挥巡察组织和派驻机构的监督作用,真正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侯长安强调,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落实责任,把追责问责的板子狠狠打下去,对存在的问题要敢于较真叫板,“开刀问斩”。要把严管严治的压力持续传导下去,着力解决好压力传导层层递减问题。要把落实责任的工作抓深抓细抓实,充分利用责任清单、责任台账管理制度等实践中探索建立起来的平台载体,进一步整合相关职能部门力量,着力构建齐抓共管工作格局。

党委在落实整改主体责任方面存在哪些问题?

 

 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存在问题整改措施

  按照县纪委监委驻县财政局纪检监察组《关于综合监督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等三项工作监督检查情况的通报》文件精神,我公司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及时认领问题、对号入座,认真对照查摆,精心组织整改,现将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统筹谋划部署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一是研究制定了《公司 2019 年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实施意见》,并针对实施意见中确定的工作要点,专门建立了《公司2019 年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要任务分工》,将工作任务下发到具体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实现了工作责任的可分解、可细化、可追溯。二是抓好具体责任落实,将涉及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相关事宜纳入党支部大会专题研究,并结合公司实际提出具体的措施和要求。自纪检监察组监督检查后,公司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 2 次。一次研究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讨论确定《公司 2019 年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施意见》和任务分工;一次专题研究****节目中反应的***的问题,针对反应的问题进行深入研究,查找问题根源,制定整改措施,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三是公司党支部于今年初制定了支部“三会一课”学习活动计划,明确了把***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纳入支部学习计划的重要内容。并再次明确了由专人负责做好学习任务,切实做到各项学习有计划、有提纲、有记录等。

  二、主动督促检查有所欠缺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推动责任落实的督促检查。完善公司内部监督机制,对班子成员及各部门负责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情况及时监督检查。认真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充分发挥好党支部的监督作用,进一步加强对重点岗位、重点领域、重点环节的廉政风险防控和监督检查力度,着力在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推动工作上下功夫。二是改进督促检查方法推动责任落实。重点采取安排督查、定期通报方式常态化开展对照检查和内部检查,引导公司各级责任人自我加压、自我督查,强化执行,推动各项工作落实。同时要强化督查结果运用,将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纳入年度目标考核,与绩效挂钩,加大追责问责力度。

  三、落实清单管理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制并进行清单化管理。结合公司实际及工作重点,公司党支部已于年初制定了 2019 年度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及班子成员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按照《关于转发市纪委关于进一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向基层延伸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要求,将班子主体责任清单内容分层分类细化分解到各相应部门,逐步形成了各部门负责人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进一步将责任压力传导到公司内设机构,建立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

  四、开展整治整改不够深入

  整改情况:一是对照《关于贯彻落实***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的工作措施》中 5 方面 18 条重点整治问题,开展自查自纠,形成问题清单和整改清单。二是针对巡视巡察整改不够到位问题,我公司首先是加强学习,尤其是加强对中央及省市县关于巡视巡察有关政策文件的学习宣传,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其次,我公司对省委巡视我县反馈问题进行了再审视,举一反三,加强对涉及县级各部门为责任单位的共性问题的自查自纠,进一步做好整改

 工作。

  五、“咬耳扯袖”常态化未真正体现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经常性开展全面分层分级的谈心谈话。结合纪检监察组意见,公司修改完善了《谈心谈话制度》,明确了谈话的类型及内容、谈话人和谈话对象、谈话时间和形式,确保每个季度至少一次谈心谈话。针对可能会出现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及时进行提醒谈话。二是加大追责问责力度,及时听取纪检监察组意见建议,研究解决存在问题,需要问责的严肃问责。对***节目中反应的***的问题,涉及的分管负责人及具体责任人进行问责处理。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存在问题整改措施

  国有企业党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中存在的问题,有着复杂而深刻的思想根源、制度原因和社会因素,分析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存在误区。从巡视反馈结果看,一些国有企业党委在“什么是主体责任”“为什么要履行主体责任”上还存在着认识误区。有些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在抓生产经营和党风廉政建设过程中,仍然会出现“一手硬一手软”现象,片面强调企业的市场化和特殊性,把企业经济效益作为唯一目标,有的甚至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简单地等同于行政工作,过多地考虑企业的经济指标、业务工作对自身绩效的影响;还有一些上市公司,片面地认为只要加强了企业内部控制、内部审计,规范了信息披露,就可以代替党风廉政建设。

  二是工作机制不健全,方式单一。从 1998 年中央颁布《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以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已经施行多年,但工作机制仍然不够顺畅,导致责任制在工作引导、制约方面没有形成有效的推动。例如,在对企业领导人员的绩效考核中,党风廉政建设所占比重偏低,一般与安全生产、和谐稳定等一起被列为共性指标,没有激励效果。尽管有些企业也有发生重大案件等

 “一票否决”的指标,但基本上与其他行政工作的“一票否决”没什么区别,导致企业领导人员、部门领导人员满足于不出事、不发案。

  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本身来看,在任务分解、检查考核、责任追究等各环节上,具体、可操作的举措仍然偏少,年初开会部署、年底检查总结成为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固定程序”,中间缺乏经常性的督导、检查和提醒,没有形成有效的日常监督机制,工作方式单一,容易使工作流于形式。

  三是监督责任不到位,力不从心。从当前实际情况看,首先是对权力监督制约的体制机制落实不到位。目前,很多企业、尤其是市属二级企业,专职纪委书记进入董事会,参与决策研究,并监督决策事项;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进入监事会,对企业经营过程进行监督的工作没有达到相应要求。

  其次是企业纪检监察力量薄弱的状况没有得到根本扭转。有些企业管理的资产庞大,所属企业数量众多,涉及领域广、业态复杂,党风廉政建设任务繁重,但受制于市场化程度、编制岗位、人力资源管控成本等诸多因素,纪检监察人员少,工作上顾此失彼。

  再次是企业纪检监察部门缺乏权威性,监督存在掣肘。虽然企业纪委接受上级纪委和同级党委的双重领导,但在企业中,员工和企业是雇佣关系,导致纪检监察部门对落实监督责任顾虑重重,更多时候不得不主动替党委担起主体责任。

  四是责任追究难落实,缺失敬畏。与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相比,国有企业管理的资产量和决策的自主权更大,廉政风险点相对也更多;而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履职待遇、业务支出标准、公车管理等监管的制度规范相对滞后,标准也不清晰,导致违法与违纪之间界限模糊,出现违纪问题往往也同时触犯了法律,难以体现纪在法前。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存在问题整改措施

  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

 按照县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对政和县落实2015 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检查发现问题进行整改的通知》(政廉责办〔2016〕4 号)要求,其中以下问题直接涉及到我局职责范围:1.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够到位。压力传导层层递减,责任追究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如,县卫生系统 3 年内发生两起收受回扣窝案,涉及数十名医务人员,造成恶劣影响,但没有及时对相关领导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我局党委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制定如下整改措施:

  一、严格履行主体责任

  针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够到位。压力传导层层递减,责任追究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如,县卫生系统 3 年内发生两起收受回扣窝案,涉及数十名医务人员,造成恶劣影响,但没有及时对相关领导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的问题:一是落实好主体责任,增强责任意识,把主体责任意识教育作为各级干部教育培训、党员培训和基层党组织书记轮训的重要内容,切实增强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主体责任意识,自觉担当起抓好党建、管党治党这个首要责任。二是进一步履职尽责,班子成员带头履行“一岗双责”,按照一把手负总责和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的要求,严格执行目标责任和分工责任制。三是支持开展“一案双查”,对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四风”问题突出、发生顶风违纪问题,出现区域性、系统性腐败案件的单位和科室,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严肃追究领导责任。

  牵头领导:吴世清陈湘闽

  主体责任:局班子成员医疗卫计单位院长(主任、所长)办公室医政股基妇股

  监督责任:局纪检监察室局纪检书记各支部纪检委员

  目标要求:举一反三,认真抓好整改落实,杜绝类似案件再次发生。

 整改时限:7 月 10 日前落实整改问题并长期坚持

  二、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县卫计局成立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存在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任组长,副书记任副组长,相关科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突出对牵头、责任单位履职情况、治理绩效的监督,做好组织协调、督促问责等工作,确保整改工作有力有效推进。

  (二)严格政策。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存在问题整改工作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政策性强,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教育为主、整改为主。对整改工作中失职渎职行为,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及时报送。各医疗卫计单位要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制定整改计划,并开展即知即改和自查自纠工作,于 7 月 10 日前将整改落实情况报送至政和县卫计局监察室。

党委在落实整改主体责任方面存在哪些问题?

 

 基层党委落实主体责任存在的问题

 及对策建议探讨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这里的主体责任,就是指党委要对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承担主要责任。落实主体责任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牛鼻子”。基层党委(党组)如何高效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推动纪委落实监督责任,对深化反腐倡廉建设显得尤为重要。

 一、基层党委落实主体责任存在的主要问题

 过去,人们更多的认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纪委职责,从而导致在一些地方基层党委(党组)不能正确履行主体责任,特别是少数“一把手”缺乏主体责任意识,致使党风廉政责任制落实流于形式,导致腐败易发多发,严重

 影响党的形象和声誉。深入分析当前基层党委(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三个模糊”。

  一是思想认识模糊。一些单位和部门长期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看成是纪检监察机关的事情,只需“党委挂帅、纪委出征”,对贯彻落实责任制只满足于一般部署与要求,具体指导和检查落实很少;单位责任制领导小组形同虚设,很少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只停留以会议贯彻会议上,有的甚至一年难开一次会;少数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认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虚功,是软指标,只要安排人员做做资料应付一下就行了,存在假落实、难落实现象。

 二是责任分解模糊。在责任分解上,有的“责任状”缺乏可操作性,针对性不强,同时,对反腐倡廉重点工作牵头部门、参与部门的职责、目标、任务缺乏细分,部门在具体操作时感到很为难;在责任内容上,存在抄袭化现象,一些基层单位存在不结合实际来拟定责任制内容的情况,基本是上行下效,照搬照抄,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最终结果必然是使责任制的落实只停留在表面上,成为了一句空话;在责任考核上,多流于形式化,现有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评价体系大多以定性考核为主,基本以党委政府内部考核为主,并没有明确“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具体办法,考核指标界定不清楚,缺少量化指标、细化举措。

 三是考核运用模糊。突出表现在奖惩不分明,往往是干好干坏一个样,尤其是在责任追究上存在怕的思想。检查考核中,发现了责任落实不力、工作推脱甚至出现失职等问题,在责任追究时不愿下狠手,仅限于通报批评、诫勉谈话等,较少给予组织处理和党纪政纪处分,甚至存在重大腐败案件中主要领导干部“毫发未伤”的情况,干部推荐使用时也未能作为重要依据参考。有的单位主要领导怕受追究,遇到问题尽力为下属开脱,甚至存在包庇袒护行为。

  二、基层党委落实主体的几点对策

 结合当前基层党委(党组)工作实际,我认为在基层,要落实好主体责任,重点应抓好“四责”。

  一是知责任主体之责。要突出责任主体,做到主要领导带头执行责任制,重大问题亲自过问,热点问题经常过问;班子其他成员认真执行责任制,具体问题直接过问,切实抓好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形成分级、分片、分块负责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要公开授权明责,上级在抓好本级党风廉政建设的同时,要按照其管理权限对下级党委公开授权,明确哪些责任由上级党委承担,哪些由下级党委负责,做到心中有数,在自己应该承担的责任方面绝对不能推诿含糊,形成自上而下、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责任网络体系。

 二是履责任分解之责。“一岗双责”要具体化,制订“一岗双责”岗位责任细则,明确分管领导“一岗双责”中党风廉政建设的具体任务和领导责任,明确惩戒性规定。量化指标要具体化,将责任目标层层分解到有关职能部门和具体责任人,从明晰责任、细化措施、规定时限等方面进行分解量化,紧紧围绕着“谁该承担责任、在哪些问题上承担责任、承担什么样的责任”提出明确具体的责任条款。

  三是担检查考核之责。一是细化考核内容,明确“考什么”。考核内容注重紧扣重点,将贯彻落实纪委全会、年度目标责任书任务完成、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等情况。特别是把案件查办、贯彻落实“八项规定”以及行风评议情况纳入考核的重点内容。二是优化考核办法,明确“怎么考”。首先,合理设置量化考评标准,把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结合起来,让考核“看得见、摸得着”。其次,在考核形式上,成立专门考核组,整体纳入党委政府综合目标考核中。再次,在考核手段上,综合运用“听、看、查、议”。“听”就是听取被考核单位领导汇报、个人述德述职述廉以及群众代表和纪检组织人事部门的意见;“看”就是看制度、看落实;“查”就是进行随机抽查和明察暗访;“议”就是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群众进行评议。三是强化考核运用,明确“考了怎么样”。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总体评价和领导干部业绩评定、评先评优、选拔任用重要依据,

 对优秀的予以通报表扬,对不合格的实施惩诫,倒逼各级各部门党组(党委)切实落实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主体责任。

  四是行责任追究之责。责任追究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最后一道防线,守不住这个防线,责任制就会流于形式、陷入空谈。要制定责任追究具体办法,分清党委、纪委和有关部门责任;建立健全“一案双查”规定,把相关要求和内容具体化,形成责任分解、检查监督、倒查追究的完整链条,严格依法依纪按程序追责,防止以问责代替法纪追究,使责任追究经得起历史检验。

党委在落实整改主体责任方面存在哪些问题?

 

 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存在的问题及

 对策建议思考

  近年来,** 区从抓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入手,以厘定党委主体责任为重点,通过创新方式、健全具有 ** 特色的主体责任落实体系,进一步形成层层传导责任压力的机制和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部分党委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等不容忽视的问题。最近,我们采取问卷调查、座谈研讨、个别访谈、定性分析等方式对我区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的现状进行了调查研究,并从表现特点和产生原因入手,提出了如何进一步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的若干对策。

 一、主要做法和成效

 自中央提出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后,区委紧紧抓住落实责任制这一龙头,强化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逐级推动主体责任落实,全区上下形成了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局面。

 一是强化党委主体责任意识。区委书记 ** 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党委主体责任高度重视,并积极履行主体责任,做到了四个“亲自”,即亲自部署反腐倡廉工作、亲自过问重大问题、亲自协调重要环节、亲自督办重要工作,在推进全区各单位部门党风廉政建设上形成了强大的示范效应,也为区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责任提供了有力支持和保障。区纪检监察机关紧紧抓住主体责任这一龙头,从抓下级党委主体责任入手,通过理论中心组学习、专家讲座、专题学习会等方式,积极教育引导各单位党政“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树立主体责任意识,不断增强履行主体责任的责任感和自觉性,为各纪检监察组织落实监督责任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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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是明晰“两个责任”边界内容。按照纲举目张的思路,构建落实主体责任“3510”体系,有力推动党委履职尽责。理清 3 层职责:党委集体领导责任、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其他班子成员的分管责任;抓实 5 大任务:严明政治纪律、选好用好干部、加强作风建设、坚决惩治腐败、规范权力运行等五方面重点工作;健全 10 项保障:组织领导、责任分解、压力传导、履责报告、监督检查、日常监管、廉情

 分析、警示教育、考核评价、责任追究等 10 项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党委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班子其他成员履行主体责任的具体内容。区委把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作为重大任务,把贯彻实施《** 区完善惩防体系 建设清廉工作计划》作为主要抓手,严格执行“三书两报告”和“一岗双责”制度,坚持每年年初把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任务以责任分工报告书的形式,分解落实到每位区领导班子成员和相关职能部门,通过层层传导压力、层层落实责任,把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真正推到了责任主体位置。

 三是创新党委主体责任落实机制。全面改革责任制考核体系,对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实行分项考核,其中主体责任权重占 80%,提高了党委(党组)履行主体责任的主动性。通过召开区委区政府 x 名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履职情况工作汇报会,进一步形成区委书记作为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区领导班子成员切实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责任体系。建立完善下级党委(党组)向区委、区纪委书面报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度,该制度实施以来,区纪委已两次组织听取了各街道和部分重点部门党委(党组)履行主体责任情况的专题汇报 x 家(次)。建立和完善下级纪委书记向区纪委常委会述职制、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连环扣制等行之有效的监督检查机制和考核评价

 机制,加强对责任制落实情况的动态监督,坚持每年组织开展年中巡查和年末检查考核。如 ** 年开展年中巡查,检查发现近 x 个问题,对 x 家单位下发整改建议书,并对这些单位的一把手和纪检工作分管领导进行了廉政约谈。严格落实“一案双查”,** 年以来全区有 x 名党员干部因为没有落实责任制而受到追责,其中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 x 名。注重结果运用,将责任制考核结果与单位工作实绩、干部奖惩激励挂钩,对考核不合格单位在各类评先评优中实行“一票否决”。

 四是创新农村基层责任落实机制。在 ** 街道探索实行村党支部书记主体责任汇报制,督促村级组织负责人切实抓好本村的党风廉政建设,管好村里的党员干部,切实规范农村基层权力运行,打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最后一公里。同时积极探索开展了村级“小微权力”规范运行完善村民自治模式的工作,制定出台了《** 区规范农村“小微权力”运行完善村民自治模式指导意见》,并依据 x 多部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全面理清出台全区统一规范、具有指导性的农村“小微权力”清单 x 条及运行流程图,涵盖了群众关注的各种事项和村务工作的全套流程。x 条清单出台后,全区 x 个村纷纷结合各自实际,修订并提交本村村民代表大会通过并实施,并利用各种媒体、载体进行广泛公示,为村务权力配上了“使用说明”,也为基层村干部权力上了一道“枷

 锁”,较好地推动了农村基层主体责任落实,提升了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水平。

 二、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总体来看,我区在落实党委主体责任采取了一些有效举措,但工作中仍存在不少薄弱环节,有少数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落实还不够到位,具体有以下表现和原因:

 一是思想认识不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存在上热下冷、上紧下松现象,区委重视,但个别单位党委(党组)负责人思想认识仍有偏差,认为党委是领导主体而不是工作主体,没有真正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存在敷衍应付的心理。甚至个别单位党委(党组)仍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看成是纪检组织的事,把党风廉政建设任务领了后转头全部交给纪检组织,交由纪检组织“全权负责”。

 二是推动落实不够。个别单位党委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上,侧重于召开部署大会、下发分工文件、签订责任状等,具体事务还是主要由纪委来落实。个别单位在分解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内容上,不结合工作和岗位实际,而是上行下效、照搬照抄,缺乏针对性和实效性。少数领导干部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存在一手软一手硬的现象,对职

 责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没有及时检查落实,对需解决的问题落实措施不力、办法不多。

 三是敢抓敢管不够。少数单位党委“一把手”满足于自己洁身自好就行,对抓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畏难情绪。有的奉行好人主义,对本单位或下属的违纪违法问题和不良风气抵制、斗争不够坚决。有的担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视了、监督严格了、案件查办多了会影响干部工作积极性、影响部门形象。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责任考核失之于宽、失之于软,问责不严、追责不力,主体责任存在虚化现象。

 四是动态掌握不够。区委、区纪委对各单位部门党委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动态掌握滞后、不及时,对各单位廉政教育、廉政提醒和岗位风险预防方面工作的督促还不够。目前侧重于在出现问题之后进行“一案双查”追究责任,且在“一案双查”的责任追究上,没有统一的标准,追责的范围、程度都有待进一步明确。

 三、对策和建议 目前来看,全区上下已经形成落实好党委主体责任的良好氛围和态势。但存在的问题仍不容忽视。建议从三个方面进一步强化党委主体责任的有效落实。

 一是强化担当意识,在深化认识上突出主体责任。党委” 主体责任作为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牛鼻子”,是纪委履行好监督责任的重要前提。如果党委尤其是主要领导主体责任意识不强或责任履行不到位,纪委的监督责任就会难以履行好甚至无从谈起。主体责任履行得越到位,就越能在推进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上形成强大的示范效应,传导压力,促使纪委更好地履行监督责任。同时,为纪委履行监督责任创造条件本身又是主体责任的基本内容之一,是党委履行主体责任的具体表现。因此,党委领导班子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必须强化“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抓不好是不称职、不抓是严重失职”的意识,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当作分内之事、应尽之责,真正把担子担起来、把职责履行好,把反腐倡廉与改革发展稳定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全区各级党政领导尤其是党政“一把手”必须履行“一岗双责”,不管行政职务高低,党内职务不能忽视,党内职责必须履行,否则就是失职。

 二是规范责任分解,在压力传导上彰显主体责任。强调党委主体责任,是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工作方针;强调纪委监督责任,是强化纪委作为党内专门监督机关的地位,明确纪委的监督主责。两者之间相互依存、相互促进。我们既要分清责任,做到不越位、不缺位,同时又要充分发挥协助和组织协调的职能,助推党委落实主体责任。要按照“谁

 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理清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层层分解任务,真正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到各级党委。要制定和落实“一岗双责”具体措施,确保做到该党委安排部署的工作不由纪委去安排部署,该由党委主抓的制度规定不以纪委的名义出台,该以党委牵头推进的工作不以纪委唱独角戏,形成实实在在的工作支撑。

 三是注重动态监管,在制度落实上强化主体责任。对基层党委来讲,履行好主体责任,就是抓好制度的落实。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中,要注重加强对党政领导班子个人的考核,如一岗双责落实情况、各项廉洁制度的执行情况、重点任务的落实情况等,重点要突出对财务支出和制度落实情况的考核。要探索平时动态考核的有效办法,把现代科技的公开性、快捷性、严密性、开放性等特点运用到考核工作中,强化对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履职情况、部门和街道“两个责任”落实情况的动态监管,杜绝个别领导干部只挂名、不参与具体任务落实,以及责任分工“虚化”的现象,真正压实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

 四是注重责任追究,在履职程序上强化主体责任。以往考核追究只注重典型问题的倾向,对一些程序不到位、程度较轻、数额较小的违规行为没有进行责任追究,给了一些单位钻制度漏洞和试探政策底线的机会。要认真研究出台主体

 责任追究的细则,统一标准,加大对小事和程序问题的责任追究力度,避免出现追责随意性,彰显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的严肃性和执行制度的坚决性。

党委在落实整改主体责任方面存在哪些问题?

 

  落实主体责任存在的问题

  落实主体责任存在的问题

 落实主体责任存在的问题 2017-01-05 浏览:分享人:叶枝鹏手机版

  坚持问题导向,强化主体责任落实。落实主体责任存在的问题有哪些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落实主体责任存在的问题

 国有企业党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中存在的问题,有着复杂而深刻的思想根源、制度原因和社会因素,分析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存在误区。从巡视反馈结果看,一些国有企业党委在“什么是主体责任”“为什么要履行主体责任”上还存在着认识误区。有些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在抓生产经营和党风廉政建设过程中,仍然会出现“一手硬一手软”现象,片面强调企业的市场化和特殊性,把企业经济效益作为唯一目标,有的甚至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简单地等同于行政工作,过多地考虑企业的经济指标、业务工作对自身绩效的影响;还有一些上市公司,片面地认为只要加强了企业内部控制、内部审计,规范了信息披露,就可以代替党风廉政建设。

 二是工作机制不健全,方式单一。从 1998 年中央颁布《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以来,党风廉政建

 设责任制已经施行多年,但工作机制仍然不够顺畅,导致责任制在工作引导、制约方面没有形成有效的推动。例如,在对企业领导人员的绩效考核中,党风廉政建设所占比重偏低,一般与安全生产、和谐稳定等一起被列为共性指标,没有激励效果。尽管有些企业也有发生重大案件等“一票否决”的指标,但基本上与其他行政工作的“一票否决”没什么区别,导致企业领导人员、部门领导人员满足于不出事、不发案。

 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本身来看,在任务分解、检查考核、责任追究等各环节上,具体、可操作的举措仍然偏少,年初开会部署、年底检查总结成为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固定程序”,中间缺乏经常性的督导、检查和提醒,没有形成有效的日常监督机制,工作方式单一,容易使工作流于形式。

 三是监督责任不到位,力不从心。从当前实际情况看,首先是对权力监督制约的体制机制落实不到位。目前,很多企业、尤其是市属二级企业,专职纪委书记进入董事会,参与决策研究,并监督决策事项;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进入监事会,对企业经营过程进行监督的工作没有达到相应要求。

 其次是企业纪检监察力量薄弱的状况没有得到根本扭转。有些企业管理的资产庞大,所属企业数量众多,涉及领域广、业态复杂,党风廉政建设任务繁重,但受制于市场化程度、编制岗位、人力资源管控成本等诸多因素,纪检监察

 人员少,工作上顾此失彼。

 再次是企业纪检监察部门缺乏权威性,监督存在掣肘。虽然企业纪委接受上级纪委和同级党委的双重领导,但在企业中,员工和企业是雇佣关系,导致纪检监察部门对落实监督责任顾虑重重,更多时候不得不主动替党委担起主体责任。

 四是责任追究难落实,缺失敬畏。与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相比,国有企业管理的资产量和决策的自主权更大,廉政风险点相对也更多;而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履职待遇、业务支出标准、公车管理等监管的制度规范相对滞后,标准也不清晰,导致违法与违纪之间界限模糊,出现违纪问题往往也同时触犯了法律,难以体现纪在法前。

 落实主体责任存在的问题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是构建良好政治生态的关键一环。落实主体责任有一个从面到点,再从点到面的过程,需要统筹把握好抓重点与抓全面的辩证关系,把握好全面铺开、重点突破、全面深入、形成政治自觉的实践节奏和工作规律。当前在重点突破阶段,抓好全面从严治党的关键环节,需要重点解决好几个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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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确认识和处理落实“两个责任”与解决“为官不为”之间的关系。关于二者的关系,长期以来一直存在一些模糊

 认识甚至错误观点,有一些人认为“落实‘两个责任’导致‘为官不为’的现象”,也有一些人认为“两者关系微妙,须把握好度,防止为官不为”。事实上,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落实“两个责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就是要推动纪律和作风转变,为党员干部干事创业打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环境,目的就是要破除“为官不为”现象。这两者在政治逻辑上本不是一对矛盾,但在实践中却成为一个问题。事实上,“为官不为”顽疾不是落实“两个责任”的结果。近年来已经处理了不少“庸官、懒官、不作为官”,但是仍然难以禁绝,根本原因还在于管党治党不够严、不够紧、不够硬,问责不够到位。治理不作为,一要强化问责,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倒查倒逼,强力治标;二要从党委领导班子及主要负责人着手,追究政治责任、领导责任,抓治本。只有在“入口”上把好关,才能从根本上消除“不作为”,这就要求在处理违纪干部时,还要考虑当初的提拔人、推荐人是否要承担相应的责任。从这个角度看,**“为官不为”,不是要削弱落实“两个责任”力度,而是要更进一步强化“两个责任”的落实。

 正确处理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之间的关系。长期以来,一些部门和单位党委不能正确履行主体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虚化、弱化、形式化,习惯让纪委代替党委来履行从严治党责任,纪委则被视为党委的一个工作部门。在一

 项调研中,有受访者认为“党委对主体责任认识不到位,把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当做纪委的事”,还有的认为“党委沿用过去的工作方式,不自觉地把工作交给纪委”。事实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是党组织的日常工作,批评教育、组织处理、纪律处分都是党章规定的主体责任。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方面,但绝不是全部。党委不能把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简单“浓缩”成纪委监督执纪那一摊事,自己撇得干干净净。真正落实党委主体责任,要求党委特别是主要负责人“转观念、转方式、转作风”,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把全面从严要求贯穿到日常党建和业务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坚决支持和领导纪委实施监督职能。各级纪委要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主业,严格按照党章和党内法规履行职责,敢于监督同级党委及其领导班子成员,把监督党委履行主体责任作为纪委的一项基本职能。

 正确处理集体责任与个体责任之间的关系。纪委主体责任是一个系统责任,既包括党委集体责任,也包括主要负责人和分管领导的个体责任。落实责任制的前提在分解责任和分清责任,明确各个责任的界限。该由集体负责的,党委要负责;该由个人负责的,主要负责人和分管领导要分别负责。责任不清晰、边界不明确,就可能出现“个人责任集体负,集体责任无人负”的情形,结果导致责任制虚置,全面从严落实不到位。因此,落实主体责任必须因地制宜设置毫不含

 糊的“责任清单”,包括党委(党组)责任、党委主要负责人责任、领导班子成员责任等,厘清责任内容和履职边界,明确责任追究主体,督促各自种好责任田。

 落实主体责任存在的问题

 当前落实从严治党责任存在的主要问题

  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十八大以来,中央把从严治党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即使如此,我们在落实从严治党责任方面还存在着比较严重的问题。

 1.管党治党意识有待增强。一是存在把主业当副业的现象。有的基层党组织对“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存在片面理解,认为经济工作是中心,其它工作包括党的建设都是“副业”;有的基层党委书记认为抓住经济发展看得见、摸得着,短时间内容易出成绩,抓党建工作不显山、不露水,一时难以看出效果;有的认为党风政风、政治生态的优化受大环境影响的多,凭借一己、一域之力难以扭转,因而对经济工作思考多、管得多、出场多,对党建工作谋划少、抓得少、露面少。二是存在把党内职务当成政治荣誉的现象。有的单位行政领导,忘记了自己的党内职务和职责,只看重行政职务,一说就是“我是搞业务的”,把履行党建工作职责等同于开会讲个话、发文签个字、活动露个脸,“一岗双责”没有落到实处。三是存在压力层层递减的现象。一些基层党组织习惯于“上传下达”,满足于“照抄照搬”,上级布置什么就完成什

 么,开展党建工作创新的主动性和原创力不够,过于依赖上级部门的布置和推动。出现了 “上头热、下头冷”的现象。

 2.考责评责体系有待完善。一是考核比重偏“轻”。

 有的地方虽然将党建工作考核纳入了地方党委、政府年度综合目标考核体系,但所占权重太小,对抓党建工作的激励作用不明显,甚至产生负面影响。二是考核内容偏“虚”。基层党建工作不同于上项目、抓产业、搞工程等工作,无法物化,难以量化,以致考核内容上把成立了领导小组没有、发文了没有、开展了活动没有、经费解决了没有作为指标,难以客观公正地反映党建工作的实际成效,甚至可能会在一定程度上造成文牍主义、形式主义。三是考核方式偏“单”。注重年终集中考核,忽视平时的监督检查和民意调查。组织、纪检、宣传、统战考核各自为政,分别考核,不能综合评定党建工作的成效。四是结果运用偏“空”。党建工作考核评价机制尚不完善,党建工作考核结果合理使用缺乏与之配套的相关制度条规,因而即使主观上努力运用考核结果,实践中也难免力不从心,由此导致为考核而考核,考核与考核结果的运用形成“两张皮”,没有真挂钩、真兑现,考核结果运用仅体现在精神和物质层面,而对党员干部最关心的政治待遇、升降去留相关性不强,对党员干部起不到普遍激励的作用。

 3.敢管敢严力度有待加大。一是缺乏敢抓的底气。有的

 基层党组织负责人自身不干净,对违法乱纪行为管起来腰杆不硬、底气不足,怕“拔出萝卜带出泥”;有的党务工作者怕执行规定过严,会束缚干部手脚,落下影响干部积极性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罪名”。二是缺乏严抓的党性。有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存在“圈子”文化和“好人主义”思想,对违规违纪的一些现象和人员有时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存在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三是缺乏常抓的韧劲。对党建工作上级重视基层就重视,开展活动就紧一阵,不开展活动就松一阵,时紧时松,缺乏持之以恒的韧劲。四是缺乏细抓的定力。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重视不够,该提醒的不提醒,该批评的不批评,该约谈的不约谈,“从严治党”的思想没有得到真正贯彻落实。

 以上是小编整理的落实主体责任存在的问题

党委在落实整改主体责任方面存在哪些问题?

 

 2020-2021 乡党委落实主体责任工作中存在问题整改方案

 为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认真落实县委书记对乡党委落实主体责任情况点评意见,进一步增强乡党委责任意识,扎实做好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工作中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制定如下整改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委关于全面推进从严治党的精神和相关要求,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在党的建设中的指导地位,以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为主线,以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和谐型基层党组织为载体,牢牢把握服务中心、建强队伍的两大核心任务,紧密结合推动乡的工作重点,全面加强基层党组织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努力建成一支“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党员、干部队伍。

  二、整改原则

  (一)坚持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协调分工。乡党委书记为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党委班子成员主动认领,以身作则,带头示范,团结带领各党支部书记、党员干部扎扎实实解决问题、推动整改。班子成员和各党支部书记各司

 其职,层层示范,在密切配合中扎实推动整改任务的落实,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质实效。

  (二)突出整改重点,坚持着眼长远。注重做到“准”、“实”、“韧”,对照县委书记点评意见,认真查找问题根源,乡党委书记带头从强化党建工作“主业意识”着手,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端正政绩观念,力争解决好党委班子成员、各党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主业”意识不强这个“总开关”问题,切实抓好打基础利长远的工作,确保整改任务取得看得见、摸得着的效果。

  三、整改措施

  问题一:贯彻落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存在不实不到位问题,营造良好政治生态持续深化不够,任然存在个别党员干部违反政治纪律的问题,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格,组织生活不经常、不严肃,民主生活会质量还需提高。

  整改措施:

  1.以问题为导向,聚焦坚持党的领导,全面从严治党,把坚决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作为根本政治任务,认真落实中央扶贫攻坚决策部署和其它各项工作部署。

 2.强化党建工作督查和考核考评,从严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增强党建宣传成效,努力提升各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力。

  责任领导:

  责任人:

  整改时限:

  问题二: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还有差距,在学深悟透、注重实效上下功夫不够,对群众思想引领工作力度还不够。

  整改措施:

  1.组织各支部和党员干部,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及***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讲话精神。对每位党员的学习效果进行测评。

  责任领导:

  责任人:

  整改时限:

 问题三:党组织负责人主责主业意识依然不强,基本队伍、基本活动、基本阵地、基本制度、基本保障抓得不紧;面临“两个后时期”严峻挑战,任然存在基础薄弱、基层脆弱、组织软弱的情况;有的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不强,甚至受家族势力干扰影响等。

  整改措施:

  1.细化完善党建工作责任机制,压紧压实党建责任,加大对党建工作的督查指导,构建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2.通过组织专题培训班等多种方式加强干部教育培训。通过进一步压担子、细考核、强激励等措施,强化在工作实践中锻炼干部队伍。

  责任领导:

  责任人:、

  整改时限:

  问题四: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有所抬头,个别干部顶风违纪、变通执行;干部不思进取、碌碌无为,不敢担当、推卸责任,不守规矩、松弛懒散,不抓落实、办事拖拉,不接地气、脱离群众,不讲团结、各自为政,不守纪律、顶风违纪等“七不”问题突出。

 整改措施:

  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抓好责任清单管理。加强党员干部队伍建设,抓好党员干部思想政治教育和党员干部业务素能培训,切实增强党员干部宗旨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和法纪意识,提高服务效能。

  责任领导:

  责任人:乡班子成员

  整改时限:

  问题 5:反腐败斗争形式依然严峻复杂,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扎牢“不能腐”的自觉还需要持续用力,有的党员干部不收敛、不收手,腐败堕落,基层微腐败问题时有发生。

  整改措施:

  1.强化教育,警钟长鸣,班子成员带头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党内监督条例》、《纪律处分条例》,严格约束自己。

  2.扎实推进党规党纪教育,持续抓好正风肃纪专项整治,坚决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强化“一案双查”责任追究,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

  责任领导:

 责任人:

  整改时限:

  问题 6: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到位,对防范化解政治、意识形态、经济、社会、党的建设等领域重大风险重视不够,安全生产、基层社会治理等领域还有不少薄弱环节。

  整改措施:

  1.进一步强化责任清单、“一岗双责”、目标考核等制度落实,确保党委全面落地落细从严治党责任。

  2.健全约束激励机制,完善目标承诺、工作督查、激励保障、监督考核等各项制度。按照细化、量化、科学化的要求,细化明确班子成员、村级党组织承担的党建责任目标,采取月督导、半年考、年述评的办法,督促各项目标任务落实。

  责任领导:

  责任人:

  整改时限:

  问题 7:党员干部教育管理力度不够,西北窝村会计跑学与乡工作人员发生争执,造成不良影响

 整改措施:

  加强村级党员和村组干部的党性和素质教育,建立对村组干部考评制度,同时对乡工作人员的工作方式进行常态化培训,坚决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责任领导:

  责任人:、

  整改时限:

  问题 8:农村党员示范培训参与度不高、效果不明显

  整改措施:

  1.定期研究部署乡党建工作,每年集中开展 1 次专项督查,每季度开展 1 次随机督查,定期通报,督促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到位。细化量化党建工作目标任务,将责任落实到组织和人头。

  2.创新考核办法。开拓创新,将创新思想转化为强有力的工作实践,既务实推进工作又力求有创新突破。

  责任领导:

  责任人:

  整改时限:

 四、组织保障

  乡党委落实主体责任述职查摆问题整改工作在乡党委的领导下进行,乡纪委、党政办、基建办负责协调指导、督导落实,确保整改工作顺利进行。

  (一)加强领导。把整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督促检查,加大整改落实力度。党委书记对领导班子整改工作负总责,班子成员对分管部门和所包村组整改工作分工负责。

  (二)加强协调。按照整改方案确定的任务分工,抓好各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上下联动、左右互动、通力合作、协调一致的工作格局,确保各项整改工作顺利及时完成。

  (三)强化督查。整改期间定期对整改情况进行检查,并对检查情况进行通报。

 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等三项工作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 按照县纪委监委驻县财政局纪检监察组《关于综合监督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等三项工作监督检查情况的通报》文件精神,我公司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及时认领问题、对号入座,认真对照查摆,精心组织整改,现将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统筹谋划部署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一是研究制定了《公司 2019 年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实施意见》,并针对实施意见中确定的工作要点,专门建立了《公司 2019 年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要任务分工》,将工作任务下发到具体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实现了工作责任的可分解、可细化、可追溯。

 二是抓好具体责任落实,将涉及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相关事宜纳入党支部大会专题研究,并结合公司实际提出具体的措施和要求。自纪检监察组监督检查后,公司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2 次。一次研究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讨论确定《公司 2019年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施意见》和任务分工;一次专题研究****节目中反应的***的问题,针对反应的问题进行深入研究,查找问题根源,制定整改措施,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

 三是公司党支部于今年初制定了支部

 “三会一课”学习活动计划,明确了把***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纳入支部学习计划的重要内容。并再次明确了由专人负责做好学习任务,切实做到各项学习有计划、有提纲、有记录等。

 二、主动督促检查有所欠缺 整 改情况:一是加强推动责任落实的督促检查。完善公司内部监督机制,对班子成员及各部门负责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情况及时监督检查。认真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充分发挥好党支部的监督作用,进一步加强对重点岗位、重点领域、重点环节的廉政风险防控和监督检查力度,着力在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推动工作上下功夫。

 二是改进督促检查方法推动责任落实。重点采取安排督查、定期通报方式常态化开展对照检查和内部检查,引导公司各级责任人自我加压、自我督查,强化执行,推动各项工作落实。同时要强化督查结果运用,将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纳入年度目标考核,与绩效挂钩,加大追责问责力度。

 三、落实清单管理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制并进行清单化管理。结合公司实际及工作重点,公司党支部已于年初制定了 2019年度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及班子成员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按照《关于转发市纪委<关于进一步推动全面从

 严治党责任向基层延伸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要求,将班子主体责任清单内容分层分类细化分解到各相应部门,逐步形成了各部门负责人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进一步将责任压力传导到公司内设机构,建立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

 四、开展整治整改不够深入 整改情况:一是对照《关于贯彻落实***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的工作措施》中5 方面 18 条重点整治问题,开展自查自纠,形成问题清单和整改清单。

 二是针对巡视巡察整改不够到位问题,我公司首先是加强学习,尤其是加强对中央及省市县关于巡视巡察有关政策文件的学习宣传,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其次,我公司对省委巡视我县反馈问题进行了再审视,举一反三,加强对涉及县级各部门为责任单位的共性问题的自查自纠,进一步做好整改工作。

 五、“咬耳扯袖”常态化未真正体现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经常性开展全面分层分级的谈心谈话。结合纪检监察组意见,公司修改完善了《谈心谈话制度》,明确了谈话的类型及内容、谈话人和谈话对象、谈话时间和形式,确保每个季度至少一次谈心谈话。针对可能会出现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及时进行提醒谈话。

 二是加大追责问责力度,及时听取纪检监察组意见建议,研究解决存在问题,

 需要问责的严肃问责。对***节目中反应的***的问题,涉及的分管负责人及具体责任人进行问责处理。

党委在落实整改主体责任方面存在哪些问题?

 

 精准帮扶方面存在问题整改落实

 精准帮扶方面存在问题整改落实

  一、存在问题及其原因分析

  帮扶联系人和帮扶措施没有实现全覆盖,帮扶措施单一且同质化现象突出,帮扶项目达不到预期效果。深入分析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一些地方和部门对“双包”要求落实不够。一是一些地方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主要负责同志重视不够,没有真正把“单位包村、干部包户”要求落实到位。二是部分帮扶单位没有组织本单位干部联系包户,有的虽然选派了干部,但后续支持力度不够,帮扶资源未得到充分利用。三是部分牵头帮扶单位未能有效发挥协调督促作用,合力帮扶不到位。

  (二)基层帮扶干部队伍建设不够。一是部分帮扶干部对脱贫业务不熟、政策不清,有的仅停留在“结对”和走访慰问层面,缺乏切实可行的帮扶思路和措施。二是不少帮扶联系人本身只是一般村干部或基层普通工作人员,资源有限,措施不多;有的帮扶联系人一人联系多户甚至十几户,没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开展帮扶,容易流于形式、走过场;不少村级扶贫专干由村文书兼任,存在“专干不专”现象。三是驻村工作队“不成队”现象突出,没有形成“专班”,驻村工作队往往只靠队长单兵作战,影响了帮扶实效。

  (三)因人因户因村施策不够。一是不少帮扶干部没有结合贫困户

 致贫原因和帮扶需求制定帮扶计划,缺乏针对性,难以做到“精准滴灌”。二是帮扶中大多采取资助类项目为主的“输血式”扶贫,因地制宜发展产业扶贫、就业扶贫等力度不够,“造血式”扶贫办法不多。三是宣传动员不够广泛深入,不少贫困户存在等靠要的思想,其主体作用没有充分发挥,内生动力未能进一步激发。

  (四)开展监督考核力度不够。一是对实施帮扶项目的脱贫成效缺乏科学有效的评估,没有把带动贫困户的户数、增收脱贫实效列入评估内容。二是对帮扶工作队队长和帮扶联系人的督查考核力度不够,未能真实记录驻村时间和帮扶成效等,难以保证工作队队长“下得去、留得住、融得进、干得好”和帮扶联系人勤上门、帮得实。三是对帮扶单位的考核体系有待完善,对帮扶单位的压力传导和正向激励不够。

  二、整改目标任务

  根据新形势、新要求,进一步完善定点帮扶工作机制。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抓党建、促扶贫,打造一支“不走的扶贫工作队”。不断创新帮扶方式,因地制宜、因户施策,突出产业扶贫、就业扶贫等基础性措施,逐步解决帮扶措施单一等问题,进一步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结合建档立卡信息系统数据完善工作,完成贫困户帮扶联系人和帮扶措施全覆盖。

  三、主要整改措施

  (一)压实帮扶责任。一是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央单位定点扶贫工作的指导意见》(厅字〔2017〕13号),研究出台我省实施意见,并指导各市、县进一步完善帮扶机制。

 二是开展定点帮扶工作专项督查。计划年内组织开展 2 次帮扶工作专项督查,并公开通报结果,督促市、县将定点帮扶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切实做到帮扶全覆盖。三是抓好突出问题整改落实。对脱贫户中没有帮扶联系人、没有安排帮扶项目、帮扶联系人全年没有上门的,相关县(市、区)要列出任务清单,限期整改,依单销号,确保整改到位。各市、县(市、区)针对“精准帮扶措施不得力问题”开展自查自纠,确保问题早发现、早解决。四是进一步明确脱贫攻坚期内帮扶政策保持稳定。脱贫攻坚期内,已出列贫困村的定点帮扶单位不变动、驻村扶贫工作队不撤离,已脱贫户的帮扶联系人不脱钩。

  (二)配强帮扶队伍。一是落实省委关于选派副县级以上干部担任贫困村第一书记(工作队长),同时选派 1 名副队长、1 名扶贫专干的要求,选齐配强驻村扶贫工作队,并推动其认真履行组织、指导、落实、监督等职责。二是落实帮扶联系人必须是乡镇以上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干部或企业中层以上管理人员的要求,每名帮扶联系人所联系的贫困家庭一般不超过 3 户,不断提高到户帮扶的精准性、实效性。三是按照分级培训原则,省级层面今年举办 2 期省直单位派驻第一书记(工作队长)业务培训,并指导市、县开展相关培训,针对帮扶工作中遇到的突出问题,加强现场观摩和案例教学,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创新帮扶方式。一是坚持一户一策、因户施策,针对每个贫困户的实际情况,组建由帮扶联系人牵头,村组干部、农技人员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参与的帮扶小组,制定针对性帮扶方案,落实帮扶

 项目,跟踪服务到底,坚决打通精准扶贫“最后一公里”。二是研究出台《关于进一步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的实施意见》,千方百计调动贫困群众脱贫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增强内生动力。三是把产业扶贫、就业扶贫等作为脱贫攻坚的基础性措施,因地制宜发展特色种养业、乡村旅游、光伏扶贫和资产收益等扶贫项目,实现外部帮扶和内生动力“双轮驱动”。四是全方位推进社会扶贫工作。继续推进“千企帮千村”精准扶贫行动提质增效,带动更多贫困户发展产业、参与就业。结合“扶贫日”活动,组织动员社会各界开展支部共建、捐款捐物、志愿服务、体验走访等形式多样的帮扶活动。

  (四)强化督查考核。一是强化督查。建立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综合督查与专项督查相结合的有效督查机制,加大对各地定点帮扶工作的督查力度,及时发现问题,通报问题,解决问题。二是强化考核。修改完善考核体系,加大精准帮扶和帮扶成效在市县领导班子考核和省直帮扶单位脱贫攻坚帮扶成效考核中的权重,提高考核工作的科学性、有效性。

  精准帮扶方面存在问题整改落实材料

 在省交叉考核、审计和第三方评估反馈内容中,存在帮扶信息不准确、帮扶手册不完善、帮扶工作履职不到位、帮扶措施不精准的问题,深入分析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帮扶要求落实不够。一是部分帮扶力量重视程度不够,责任感、紧迫感和积极性有待加强。二是部分派员单位以人手不够为由,将第一书记留在

 ……

  一)压实帮扶责任。一是进一步细化明确联系领导、帮扶单位、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农技员、家庭医生工作职责。落实帮扶任务提示单,解决帮扶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严格落实帮扶“五到位”责任制,确保帮扶下沉到村、到户、到人,提高帮扶实效。二是常态化开展专项督查指导,对脱贫攻坚及干部驻村帮扶工作进行全程跟踪督促指导,采取集中检查、现场抽查、随即调查等方式,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巡回督查,将巡回督导的结果运用到对乡镇、部门的日常管理和领导班子建设中。三是抓好突出问题整改落实。对帮扶信息不准确、帮扶手册不完善、帮扶工作履职不到位、帮扶措施不精准的问题,相关单位要列出整改清单,限期整改,依单销号,确保整改到位。

  (二)配强帮扶队伍。一是加强脱贫攻坚干部队伍建设,严格保持贫困乡镇党政正职,贫困村党组织书记、第一书记队伍稳定。二是严格帮扶干部日常监督管理,严格落实驻村制度、请销假制度、工作日志制度、工作例会和督查等工作制度,全面加强日常管理,督促推动贫困村“六个一”和非贫困村“三个一”帮扶力量扎根基层、真抓实干。

  精准帮扶方面存在问题整改落实材料

  一、基本情况

  进一步完善了镇扶贫工作站及 3 个村级扶贫工作室的建设,我镇严格按照市扶贫和移民办的精准扶贫工作要求,对一户一档、一户一袋资料按照要求进一步补充完善,加强了国家及省市各项扶贫政策宣传工作,完成了对国家扶贫办和省扶贫办两个系统贫困户数据信息

 的采集、纠错和录入工作以及动态管理。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

  镇党委政府对脱贫攻坚整改工作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党委书记毛伟卿、镇长叶强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的镇脱贫攻坚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召开精准扶贫工作动员、调度会,统筹安排镇脱贫攻坚整改工作。我镇全面分析了全镇贫困人口的潜质和本地产业发展情况,广泛征求帮扶单位、帮扶合作社、村组干部和贫困户的意见建议,并在此基础上以上级扶贫方针政策为指导思想、结合本镇实际情况制定了镇 2015-2018 年脱贫攻坚工作规划。

  (二)认真开展脱贫攻坚问题整改

  为切实抓好镇在脱贫攻坚工作存在突出问题的整改工作,镇党政联席会议认真研究了该项工作,召开了镇全体镇村干部脱贫攻坚整改工作会议。会议传达了上级文件精神,布置整改工作的任务,党委书记做出了指示并提出相关工作要求,确保整改工作落细、落实。2017年 5 月 10 日-17 日,镇全体帮扶干部与各挂点单位对全部建档立卡贫困户进行了走访调查,各行政村都召开了精准识别和精准退出整改工作会议,评议建档立卡贫困户是否精准并重新对贫困户进行了评议识别;对已脱贫贫困户是否存在数字脱贫、被脱贫、返贫等情况进行了评议,力求实现“三个零差错”,即贫困户识别零差错、贫困户退出零差错、扶贫政策落实零差错。2017 年 5 月底,镇动员所有帮扶单位和帮扶干部完善贫困户“两证一册”的`填写,以及对贫困户档案袋与档

 案盒资料进行补充与完善。

  (三)按照“六个精准”要求,稳步推进脱贫攻坚各项工作

  做到扶持对象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措施到户精准、因村派人(第一书记)精准、脱贫成效精准,以“十大扶贫工程”为依托,帮助贫困户实现“造血”功能,带领贫困户脱贫致富。

  1、落实产业扶贫政策。我镇目前有富群石蛙养殖合作社,目前参与入股分红贫困户 13 户。镇党委和帮扶单位正在筹资,计划投资麻地村党支部成立的麻地洞源茶业专业合作社,吸纳未加入合作社的贫困户以直接参与或者入股分红方式参加合作社。

  我镇已有 5 户贫困户申请了自主发展产业项目资金,资金已到位。经摸底,又有 6 户贫困户开展了创业项目,镇扶贫工作站正在办理申报资料。

  2、落实就业扶贫政策。我镇面向建档立卡贫困户已落实 1 个村级图书管理员、3 个村保洁员岗位、5 个森林防火巡护员岗位,在镇政府的帮助和指导下,我镇 14 户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实现了就业。

  3、落实教育扶贫政策。我镇现有 13 位贫困家庭子女就学于学前教育、小学、中学及中等职业教育,各帮扶干部分别将我市教育帮扶政策向他们进行了宣传,镇党委也将组织驻镇企业、党员教师对他们进行一对一的帮扶。

  4、落实基础设施扶贫政策。积极配合市委市政府做好塘湾至公路改造项目以及贵资高速公路项目的实施。认真组织实施旅游经济大道建设项目,改善我镇范围内交通道路基础设施,进一步提升村民的

 安居水平及幸福感。

  5、落实健康扶贫政策。我镇所有贫困户享受健康扶贫“五道保障线”,即新农合补偿、大病保险补偿、商业补充保险、民政医疗救助、健康暖心救助。对前期由于工作对接失误,收取了非低保对象的贫困户参加医疗保险费用,我镇将全部退返贫困户。

  6、落实安居扶贫政策。我镇 2016 年我镇共有 4 户贫困户实施了危房改造,上报危房改造 2 户、修缮加固 1 户(另一户曾经上报修缮加固项目),资金已落实到位。在实施过程中,镇政府也出资了 1、5万元用于该 2 户修缮加固房屋的贫困户。

  7、落实社会保障扶贫政策。我镇 27 户建档立卡贫困户中低保对象 22 户,五保对象 2 户,另有 3 户正在申报低保。

  (四)镇精准扶贫工作成效

  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我镇精准扶贫工作总体上取得了诸多成果。在这次脱贫攻坚问题整改中,我镇漏评率低于 5%,错退率低于 2%,大部分贫困户对我镇精准扶贫工作及帮扶干部满意度高。

  进一步完善了各村的基础设施,为村民生产、生活提供了良好的环境;特色产业和自主产业发展结果喜人,各项政策措施都基本落实到位,保障了村民的生活水平,并带领贫困户在脱贫致富道路上迈出了坚实的一步;在扶贫机制建设上取得了良好成效,为精准扶贫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和行事规程。

  三、镇精准扶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在镇精准扶贫工作开展进程中,也发现到一些问题:

 1、“一证两册”发放填写方面:干部帮扶手册记录走访内容较简单,不少登记证记录填写位置不规范,帮扶金额不准确,帮扶措施不多,扶贫成效不大。

  2、精准施策方面:我镇要求“实事求是,对症下药”,根据贫困户致贫原因制定帮扶措施,但在实际实行中,存在部分帮扶干部扶贫政策宣传、落实不到位,贫困户对扶贫政策了解不足等问题。部分贫困户对教育扶贫政策了解不充分,对已免除的费用不知道(如:教育部门免除了学杂费及书本费,但是上半年收取了校服费和保险费,而学生家长认为没有免除学杂费及书本费。对下半年免除所有费用政策不了解)。贫困户普遍没有得到每月免除 10 度电费的待遇。

  3、扶贫成效方面:挂点单位在产业帮扶、项目帮扶、技术帮扶、就业帮扶做得不够,部分还停留在发点钱和物资,没有做到向“造血”扶贫方式转变,没有从根本上解决贫困户的生产生活困难。部分去年享受了就业扶贫的贫困户,由于种种原因失去了就业岗位,收入与上年度相比没有得到提高,有的甚至减少。

  4、精准帮扶方面:驻村工作队驻村工作时间少、群众知晓率低;部分帮扶干部对帮扶贫困户走访次数达不到要求,对帮扶对象了解不足。

  四、镇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严格落实“六个精准”要求,夯实精准扶贫基础

  我镇将进一步按照“六个精准”要求,力求实现“三个零差错”,即贫困户识别零差错、贫困户退出零差错、扶贫政策落实零差错。继续

 巩固“稳”的基础,坚持现行标准和 2020 年时限,确保按时限完成脱贫任务,保证脱贫质量,防止急于求成和急躁冒进;狠下一番“绣花”功夫,防止...

党委在落实整改主体责任方面存在哪些问题?

 

 关于党委落实主体责任存在的问题 及对策建议思考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各级纪委要履行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的职责,加强对同级党委特别是常委会成员的监督,更好发挥党内监督专门机关作用。以下,就我区党委落实主体责任情况做一粗浅探讨。

 一、XX 区党委落实主体责任情况 今年以来,XX 区委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和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坚定不移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抓好一把手责任,认真履行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定期召开区委常委会和区四班子联席会议,专门

 听取反腐倡廉建设工作汇报,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研究布置阶段性重点工作。抓好全区各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人责任,坚持并要求各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做到“六个亲自”,即亲自部署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亲自主持召开领导班子会议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亲自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汇报,亲自检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情况,亲自阅批群众举报的重要信件,亲自过问党风廉政重大问题、协调重点工作等。对中央及省、市纪委全会精神和上级党委、纪委的新要求都组织党委常委会及时学习传达,并督促班子成员和党员干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遵守廉洁从政各项规定。

 (二)坚持正确用人导向,防止选人用人上出现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区委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严格选人用人标准,按照好干部“五条标准”,突出个人品德和工作实绩考察,把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干部选拔出来。严肃选人用人程序,强化党委、纪委及组织部门在干部选任中的责任,区委对选好用好干部负全面领导责任,集体讨论决定时实行主要负责人末位发言,纪委对拟任人选履行廉政审查把关职责,组织部门对干部选任全过程履行审核把关职责。强化选人用人监督,认真落实《关于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意见》,健全完善选人用人信息公开、专项检查、重点抽查等制度和

 “带病提拔”等问题倒查机制,加强对选人用人工作的监督,杜绝拉票贿选、买官卖官等问题,坚决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夯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组织基础。认真落实“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的要求,各单位纪委书记、纪检员的选拔任用以区纪委的意见为主。

 (三)坚持改进作风,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区委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双十条规定和市委相关要求,坚决纠正“四风”问题,进一步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抓住作风建设这个重点,专门制定监督检查办法,对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区委各项规定精神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广大干部认真执行作风纪律各项规定。围绕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突出问题,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切实解决和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结合当前医改工作的稳步推进,继续深化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工作,通过监督检查,努力促使合理用药、合理检查、因病施治、合理收费机制的形成,降低医疗费用,减轻群众就医负担。加强新农合资金监管。建立农合资金每月运行情况通报制度,接受社会广泛监督。以规范学校办学和收费行为为重点,加强对教育乱收费乱办班等监督检查,对一些违规收费、违规办班的学校进行了及时调查处理。认真开展了保障性住房整治

 工作,尤其是注意抓好建设、分配等环节工作,严格项目建设程序,认真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等四项制度;严格实行“三审两公示”制度,确保分配公开、公平、公正。加强对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的监督,促使公务用车规范化管理。

 (四)坚持完善机制,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区委把预防腐败的要求体现和落实到各项改革和制度建设中去,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体系,形成科学有效的权力制约和协调机制,推进权力运行程序化和公开透明。全面实行一把手不分管财务,适当分解主要领导干部的责任和权力。通过建立、修订、完善廉政风险制度机制,健全完善廉政风险点管理措施,深入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完善党务、政务和各领域办事公开制度,依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自觉接受干部群众的监督。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重大问题决定、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必须经集体讨论、集体研究、集体决策。建立健全监督机构,强化对乡镇、村社的监督。为充分发挥区纪委驻乡镇纪工委职能作用,加强对各乡镇工作特别是“三重一大”工作和乡镇主要领导的监督,整合了乡镇纪委力量,解决了乡镇纪委监督力量薄弱的问题。目前,全区 X 个行政村和 X个社区已全部选举成立了监委会。每个监委会设 1 名主任、X 名委员,现共有监委会成员 X 人。通过列入区财政预算,

 为所有在职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发放 X 元/年的岗位补贴。通过监委会,对村(居)务决策及执行情况、村、社区党务、村(居)务、财务公开情况、惠民政策落实及“三资”管理等事项进行监督,促进了村社区各项工作公开透明运行。

 (五)坚持查办案件,形成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落实党委主体责任更多地体现在平时对纪检监察工作支持、指导、督促上。区委明确要求,坚持有案必查,查则彻底,做到发现一个,坚决查处一个,绝不姑息,绝不手软。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对群众信访件和网络留言,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批示,要求区纪委等有关部门采取具体措施,落实群众反映的实际问题。对重大的案件及时听取办案人员汇报,支持执纪执法机关依纪依法办案。加大纠风治乱力度,严肃查处个别领导干部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的案件,赢得了广大干部群众的拥护和支持。

 (六)坚持廉政教育,提高广大干部廉洁从政意识。区委始终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工作,把反腐倡廉宣传纳入全区宣传教育工作的整体规划和部署之中,不断增强和发挥宣传教育工作的正效应,为全面积聚和激发反腐倡廉正能量,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提供有力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舆论支持。着眼于加强纪律建设和作风建设来谋划部署宣传教育工作,紧密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

 活动统筹推进宣传教育工作,着力增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的针对性、科学性和实效性。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与不足 (一)责任意识偏淡。有的部门和单位“ 一把手” 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识不足,“一岗双责”观念淡薄,主体责任意识不强、落实不力,甚至有的片面理解“发展是硬道理”,把党风廉政建设看作是“软差事”;有的认为党委是管“大事”的,抓党风廉政建设是纪检部门的事。

 (二)责任落实偏空。有少数部门单位没有很好的与本部门本单位的职能相结合,使责任制内容空泛,针对性和操作性不强;有少数领导对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的布置只满足于按上级的口径提要求、喊口号,不注意联系本单位、本部门实际,所以很难落实到行动上。

 (三)责任追究偏软。以往一般都是对落实责任制较好的部门单位进行奖励表彰,而对落实责任制较差的单位既未排名也未追究,这样抓责任制工作基本上是抓与不抓、抓好抓差一个样。同时,责任追究结果未能与干部职务晋升、评先选优、选拔任用等方面严格挂钩,也削弱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效力。

 (四)监督主体偏弱。

 一是监督意愿不强。长期以来,一些部门单位自觉接受同级纪委监督的意识淡薄,导致纪委自身也处于“自刀难削自把”的尴尬境地,难以理直气壮地履行同级监督职责。

 二是监督体制不顺。纪检监察机关受同级党委政府的领导,纪检干部的配备、任免、调动以及人员编制、财政经费等一系列问题主要由同级党委、政府决定,客观上很难独立负责地行使监督权。

 三是监督方法不多。从监督的内容和形式看,目前同级监督还普遍存在监督违纪违法多、监督工作情况少,事后监督多、日常监督少,具体事项监管多、系统防控少等问题。

 三、对党委落实主体责任的思考 (一)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各级党委必须主动担负起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的统一领导,健全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将党风廉政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通盘考虑、协调推进,做到谋划部署要知责、推动落实要尽责、出了问题要问责,以党风廉政建设的实际成效凝聚正能量,为改革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要进一步明确责任。

 一是突出个性化因素。要改变一些单位责任书内容照搬照抄、千篇一律的形式,把责任主体的任期目标与本部门的总体目标、年度工作目标和阶段性目标相结合,确定其相应的责任目标。

 二是突出针对性。

 要着重从解决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突出问题入手,确定责任主体管理权限中的阶段性目标,从而有效调动责任单位落实责任制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三是突出责任主体。要做到主要领导带头执行责任制,重大问题亲自过问,热点问题经常过问;班子其他成员认真执行“一岗双责”,切实抓好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形成分级、分片、分块负责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三)要进一步严格考评问责。建立日常台帐式管理,实行定期不定期考评,对工作滞后或未按时限要求落实工作进度的地方和部门,及时记入日常台帐,作为年终考评的重要依据,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目标任务的落实。要把考核结果作为衡量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业绩、年终考核、选拔任用、评先奖优的重要依据,纳入干部管理范围,由纪委会同党委组织部载入干部档案。要严格实行终身追究,特别是一些重大决策、重大工程项目更应如此,避免领导干部的短期责任行为和侥幸心理。对于领导干部在任期内发生的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问题,不论什么时候暴露出来,也不论其职务发生了什么变化,都应终身负责,追究其领导责任。

 (四)要进一步践行宗旨意识。下大力气解决“门难进、事难办、脸难看”的衙门作风和吃拿卡要行为,坚决反对“四风”,促使党员干部作风进一步转变,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密

 切,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要深入推进政风行风建设活动,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切实消除机关干部“庸懒散慢”现象,在全区上下营造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

 (五)要进一步创新方式督责。要着力加强对“一把手”用权行为的监督,同级党委及其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一把手”要主动向同级纪委报告自身廉洁自律情况、抓党风廉政责任制的情况,要克服不愿意接受监督或仅仅把监督当作一种形式的错误思想,自觉接受同级纪委的监督,并积极为纪委充分行使监督职能创造条件。要善于从制度上堵塞漏洞防范风险,让监督与权力如影随形,使权力行使到哪里,监督就跟踪到哪里。要完善监督机制防范风险,在全面推行党务公开、政务公开的基础上,深入开展好岗位风险防控工作,坚持权力公开透明运行,避免权力过于集中和暗箱操作给权力寻租提供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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