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方案】卢龙县造林绿化奖补方案

2016年造林绿化奖补方案为进一步调动全县上下造林绿化工作的积极性,确保按时完成2016年造林绿化任务,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和县委办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林业方案】卢龙县造林绿化奖补方案,供大家参考。

【林业方案】卢龙县造林绿化奖补方案



2016年造林绿化奖补方案


为进一步调动全县上下造林绿化工作的积极性,确保按时完成2016年造林绿化任务,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秦皇岛市2016年造林绿化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卢龙县2016年度造林绿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制定如下奖补方案。

一、规模要求及奖补方式

(一)规模要求

为确保造林质量和效果,鼓励发展大户集中造林,享受奖补的最小造林小班面积不得小于5亩。

(二)奖补方式

为确保造林绿化成活率和保存率,决定采取由林业部门协调、乡镇具体组织、农户自购苗木的方式进行造林,验收合格后再由县财政按标准分年度进行奖补。

二、补助标准

(一)人工造林奖补标准

1.京哈高速、津秦客专和引青灌渠两侧绿化重点片区,栽植核桃、苹果、梨、桃、板栗、大樱桃、杨树、柳树等树种,县财政按照每亩800元的标准进行奖补,分四个年度兑现:2016年、2017年、2018年、2019年分别兑现500元、150元、100元、50元。

2.其他片区栽植核桃、苹果、梨、桃、板栗、大樱桃等经济树种,县财政按照每亩700元的标准进行奖补,分四个年度兑现:2016年、2017年、2018年、2019年分别兑现500元、100元、50元、50元;栽植杨树、柳树等生态型树种,县财政按照每亩350元的标准进行奖补,分两个年度兑现:2016年、2017年分别兑现300元、50元。

(二)新增封山育林工作经费

新增封山育林5000亩工程费50万元。

(三)造林绿化工程工作经费

县财政安排造林绿化工程管理经费50万元,用于政策宣传、方案编制、施工组织、技术指导、苗木调运、检查验收等支出,其中按造林面积给予乡镇、经济开发区10/亩的经费,按计划面积先期拨付5/亩,按时完成任务、验收合格后再拨付5/亩,如完不成任务不予拨付;给予林业局造林经费15万元,先期拨付10万元,如完不成任务剩余5万元不予拨付。

三、技术要求

(一)苗木标准

所栽植必须为2年生一级苗。具体标准为:

苹果:红富士,苗高1米以上,地径1厘米以上;

核桃:石门核桃,嫁接口上高50厘米,地径1.5厘米以上;

杨树:速生杨107,苗高3.5米以上,胸径2.5厘米以上;

桃树:苗高80厘米以上,地径0.8厘米以上。

(二)栽植标准

栽植核桃、苹果、黄桃、梨、板栗、大樱桃等经济树种的,优先选用适宜本地生长条件的乡土品种,采用水平沟整地方式,水平沟宽1米、深1米。选用品种优、质量好的2年生一级苗木,造林密度为45/亩,即株行距为3×5米;在荒山荒地栽植杨树等生态林的,要选用2年生以上一级苗木,栽植穴长、宽、深各1米,造林密度为56/亩,即株行距为3×4米。

(三)植后管护

苗木栽植后要进行涂白,留足树盘,浇足水,保证成活。

(四)验收标准

每年6月份,由县督考办、财政局、林业局组成联合验收小组对全县所有造林地块进行验收,验收过程乡镇、开发区要全力配合。第一年造林面积核实率达到95%以上、成活率达到90%以上,且未种植玉米、高粱等高杆作物的给予奖补,否则不予奖补;以后各年成活率、保存率达到90%以上给予奖补,否则不予奖补。

四、奖补资金兑现方式

根据验收小组核实率、成活率、高秆作物影响情况的验收报告,并经县政府批准后,由财政局将所需奖补资金拨付给各乡镇、经济开发区,各乡镇、经济开发区通过银行账户将当年补贴资金拨付到造林户。

五、不予奖补情形

(一)已上图班地块;

(二)达不到验收标准的;

(三)造林地块内种植玉米、高粱等高杆作物的;

(四)已享受其他补贴政策的。

六、禁止栽树范围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河道范围内、高压线走廊等限制区域内禁止栽植树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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