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富裕行动(2015-2023年)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实施“健康龙江行动(2014-2023年)”工作精神,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健康素质,大力普及健康知识,开展全民健身运动,改善不良饮食习惯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卫生方案】健康富裕行动2015-实施方案,供大家参考。
健康富裕行动(2015-2020年)
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实施“健康龙江行动(2014 -2020年)”工作精神,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健康素质,大力普及健康知识,开展全民健身运动,改善不良饮食习惯,营造健康生活环境,让广大人民群众养成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切实改善全县人民主要健康指标,根据《健康鹤城行动(2015-2020年)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为目标,以建立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为基础,以健全健康服务体系、促进健康行为、营造健康环境、完善健康保障、开展全民健身运动为重点,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调动全社会力量参与,着力建设“健康富裕”。
二、行动目标
通过实施“健康富裕行动”,到2020年实现全县人民明确知晓健康素养,普遍养成健康行为,坚持参加健身活动,积极动手清洁家园,人人享有健康服务,努力改善主要健康指标,全县人民健康寿命明显延长。
三、主题和口号
主题:全民健身与健康饮食
口号:快乐健身、科学膳食、全民参与、健康富裕
四、主要行动
(一)健康知识普及行动
1.开展媒体宣传活动。全县网络、电视台、报刊等主要媒体围绕全民健身和健康饮食两个主题,开辟报道专栏专题、策划播发公益广告、开展公益性媒体活动,大力宣传运动健身、科学饮食知识。电视、网络、报刊等媒体支持刊播健康公益广告。各类节日、纪念日、宣传日,利用公共场所的电子显示屏、楼宇墙体广告、公共交通传媒以及网络、微信、QQ、短信等新媒体,广泛传播健康知识。
牵头部门:县委宣传部
协作部门:县文广局、县卫生局
2.建设健康宣传阵地。在电视台主要节目中加强对运动健身、科学饮食的专题宣传,渗透健康行动理念,发挥科普教育作用。同时,通过网络征集和媒体策划等形式,高频次播出一批生动活泼的公益广告。
牵头部门:县委宣传部
协作部门:县卫生局、县文广局、县文明办
3.举办健康健身讲座。定期邀请专家学者开展专题讲座,围绕老年人常见病、中老年饮食要点和运动健身方式等内容,推广正确的健身和饮食知识。县内主要媒体要对讲座进行宣传报道,讲座内容要在网络电视台等媒体上进行发布。邀请运动专家、健康专家、饮食专家,在县内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上进行系列专家访谈,围绕体育运动、健康生活和饮食方式等内容,提出增强人民健康福祉的具体措施。
牵头部门:县委宣传部
协作部门:县卫生局、县文广局
4.开设网络科普论坛。在县内主要网络媒体开设网络科普论坛,由运动、医疗、饮食等方面专家学者结合我县百姓在健身、饮食方面的误区和不良习惯(如烟大、油大、酒大、盐大等),围绕某一主题开展讨论,通过视频方式向全社会传播。
牵头部门:县委宣传部
协作部门:县卫生局、县文广局
5.开展健康健身知识“五进活动”。在农村、社区、学校、企业、家庭,广泛举办健身、生理、心理、科学膳食、健康行为和中医药文化、中医养生科普等知识讲座,引导居民全面提升健康素养。
牵头部门:县卫生局
协作部门:县财政局、县文广局、县教育局、县疾控中心
6.制定和发布《全民健康指导手册》和《全民健身指导手册》。针对我县在体育健身和健康饮食方面存在的文化、认知、习惯方面的问题和不足,制定符合我县文化特点的《全民健康指导手册》和《全民健身指导手册》,融入健身和饮食的科学理论、基本常识和基本做法,用精炼的语言、简要的图示向广大人民群众推广正确的健身、饮食文化和生活方式。
牵头部门:县卫生局、县文广局
协作部门:县财政局
(二)健康行为促进行动
7.继续加大控烟力度。大力宣传和履行《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加强烟草危害宣传,在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推行全面禁烟,党政机关率先实现室内无烟目标,各级党政机关公务活动中也要严格实行“无烟化”,全面开展无烟机关、无烟学校、无烟医院、无烟餐厅、无烟家庭创建活动,营造全面控烟的社会氛围。
牵头部门:县文明办
协作部门:县委宣传部、县直机关工委、县卫生局、县药监局、县教育局
8.倡导科学适量饮酒。针对我县公众饮酒习惯,倡导合理、适量、科学饮酒,特别是冬季、节假日以及各种民间重大活动,坚决杜绝过量饮酒行为。各级领导干部要从自身做起,发挥带头和表率作用,条件成熟时,各级政府、各行各业适时出台限制过量饮酒规定。
牵头部门:县文明办
协作部门:县委宣传部、县直机关工委、县卫生局、县药监局
9.促进居民心理健康。加强精神卫生体系建设,普及大众精神卫生知识,提高居民自我心理调节能力。加强心理健康促进,开展重点人群心理行为干预,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免费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成立心理危机干预专家组,对重大灾害及突发公共事件进行人群心理危机干预。加强精神卫生专业机构建设,精神卫生专业机构开通心理卫生援助热线。
牵头部门:县卫生局
协作部门:县民政局
10.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发挥社会体育组织在全民健身中的作用,调动社会体育组织的积极性,形成政府主导、依靠社会力量开展全民健身运动的局面。在每年的8月8日(即全民健身日),各级党委、政府和企事业单位应带头参加全民健身活动。同时开展创建全县全民健身示范乡镇、村、社区活动,引领全社会健身活动的开展。
牵头部门:县文广局
协作部门:县教育局、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
11.关心关爱职工健康。全县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在每个工作日开展不少于15分钟工间(前)操。有条件的单位可每年举行1次职工体育运动会。同时,合理安排职工休息,缓解工作压力,保证职工在健康愉悦的环境中工作;严格执行婚假、产假及带薪休假制度,不得以任何理由侵占职工合理公休假日。
牵头部门:县总工会
协作部门:县文广局、县妇联
12.实施提高青少年体质工程。坚持做好课间操,保证学生在校期间每天锻炼1小时,在高中毕业前掌握1-2项体育运动技能,养成终生锻炼的良好习惯。增加体育课的时数,加强学校体育设施建设和体育器材配置。每年至少举办1次校运会。
牵头部门:县教育局
协作部门:县文广局、团县委
13.加强体育健身设施建设。不断完善全民健身设施网络,逐步提高各类公共体育设施的开放程度和利用率。新建居住区要按照国家有关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标准,设计建设体育健身设施。推进农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
牵头部门:县文广局
协作部门:县教育局、县财政局、县住建局
14.推动基层体育活动开展。坚持“创新、俭朴、务实、惠民”的原则,突出基层重点,将举办活动重心不断下移,逐步形成“一县一特色、一乡一镇一亮点”的全民健身活动格局,并将其打造成为本地的名片,提高全民健身活动的质量。
牵头部门:县文体局
协作部门: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
(三)科学饮食推广行动
15.加强食品药品监管。健全食品药品安全标准体系和食品污染物监测体系,做好安全监管,全面提高食品药品安全保障能力。
牵头部门:县药监局
协作部门:县卫生局、县工商局、县质监局
16.加强饮用水监管,保障居民用水安全。强化城市和农村集中式供水企业饮水安全管理和卫生监督监测工程质量控制,严格落实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制度,加强水源地水质监测,降低水源性疾病的发生,确保城乡居民饮水安全。
牵头部门:县住建局、县水务局
协作部门:县环保局、县卫生局
(四)环境卫生整治行动
17.改善城乡环境卫生基础设施。改造垃圾收集、转运、处理设施,实行生活垃圾密闭收集和运输。加强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厂的建设和运营监管,保障城市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推动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进程,逐步实现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
牵头部门:县住建局
协作部门:县城管局、县水务局、县财政局、县环保局、县卫生局
18.推进城乡环境卫生管理一体化。开展生态乡镇、生态村屯、文明集市创建活动,全面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打造优美宜居新农村。推进农村改水改厕进程。
牵头部门:县环保局
协作部门:县文明办、县住建局、县农委、县卫生局
19.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巩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成果,开展好春秋两季的爱国卫生月活动。加大检查力度。启动健康城市建设,引导各地将健康理念融入各项公共政策,打造卫生城市的升级版。
牵头部门:县卫生局
协作部门:县文明办、县住建局
(五)健康服务能力提升行动
20.加强基层健康服务能力建设。建立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和全民健身服务体系,在社区、乡镇实现“预防、治疗、康复、培训、回归社会”五位一体。充分发挥中医治未病优势,逐步建立中医治未病预防保健体系。加强疾病综合防控能力建设,落实35岁以上人群首诊测血压制度。培养全民健身和基层慢性病管理骨干,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和健康指导员队伍建设,继续完善万步行健康路,努力形成“国民体质监测”的县级服务网络。
牵头部门:县卫生局
协作部门:县财政局、县教育局、县文体局
21.加强健康服务信息平台建设。规范慢性病监测,定期开展慢性病及其危险因素监测,预测慢性病流行趋势,评估干预措施效果。
牵头部门:县卫生局
协作部门:县财政局、县发改委
五、工作保障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制。要把我县实施“健康富裕行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推进力度。健全部门协作联动的工作机制,广泛动员群众参与,保障行动顺利开展。
(二)扎实推进,广泛宣传。各相关单位要抓好行动的组织部署和落实,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推动行动持续健康开展。新闻媒体要开设栏目,广泛开展宣传报道,做好行动的宣传发动,营造开展健康行动的社会氛围,引导社会各方面力量共同参与。
(三)强化督导,严格考评。县委、县政府将对行动实施情况进行分阶段检查考核和年度评估。各相关部门也要结合工作目标和任务,制定本部门的“健康富裕行动”执行方案,做好本系统的考核督促工作,并于每年6月20日和12月20日前将“健康富裕行动”半年和全年总结报送县卫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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